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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狗之间(第1页)

人狗之间

——访美纪行

赵丽宏

踏上美国土地之后看见的第一块标语牌,竟然就和狗有关。

那是旧金山机场。下飞机进入候机厅,在自动行李传送带边上等行李传出来。左等右等不见行李出来,不免有些无聊,于是便东瞻西顾起来。只见环形的传送带中间,赫然竖着一块黑白两色的标语牌,上面是这样一行文字:

sdon,tbite(我们的狗不咬人。)

附近并没有看到狗的踪影。这标语牌有些怪。我们四个中国作家一起对这标语牌研究了半天,无法探知它究竟意味着什么。连对狗极有研究的小说家树橥也看着它摇头了。

到洛杉矶以后,一位美国朋友为我们解开了疑团。原来,机场里驯养了一些受过特殊训练的狗,能闻出行李中的毒品,行李从自动传送带上出来时,几条狗便守在一边逐一闻过去,发现毒品时就叫起来。警方常常靠这些狗捕获贩毒分子。大概那几条高大的狼狗相貌凶猛,唯恐使乘客受惊,机场里才竖起这样的标语牌。不知为什么,我们这架班机的行李没有受到警犬的检查,所以我无从欣赏它们执行任务的情景。

“在美国,狗很有地位呢!”那位美国朋友笑着告诉我们。

一进入市区,我就对美国朋友的话有了感性认识。街上处处能见到狗:狼狗、猎狗、牧羊狗、狮子狗、哈叭狗……形形色色的狗,在形形色色的人手中牵着:蹦蹦跳跳的孩童、嘴里嚼着口香糖的少女、板着面孔目不斜视的太太、步履蹒跚的老人……狗在马路上大摇大摆地走着,俨然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很奇怪,尽管到处是狗,我在美国却似乎没有听见过一声狗叫。大概这里养狗的第一要点,便是训练狗不随便乱叫,否则,狗叫声恐怕会压倒一切市声。

在一家商店的门口,我看见这样一条标语:

Ilovemydog,(我爱我的狗。)

在一些轿车的后窗玻璃上,我也看见了这样的标语。有的爱狗者更浪漫,把这条标语改造成:Imydog,用一颗红色的心代表Love,以表示他对狗挚爱的程度。我发现,这经过改造的标语,是用彩色的塑料制成,看来是哪一位别出心裁的商人投爱狗者所好,成批生产了这种标语牌。

走进一家超级市场,靠门的一排货架便是狗食专柜。狗食的丰富和考究,实在令人眼花缭乱,罐装的、瓶装的、塑料袋装的,花花绿绿堆满了货架。据说,还有专门为狗开设的百货店和服装店,可惜我未能找到。

热爱生命,保护小动物,在美国是一种美德。在街道和花园里,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小动物悠然自得地在那里散步觅食,决不会有人去惊扰伤害它们。最有意思的是那些鸟类,成群结队地在人来人往的场地蹓哒。你若有兴致,只要用一把面包屑,可以引来一大群鸽子,它们甚至能飞到你的膝头啄食,跳上你的肩膀拉屎。

在海滨,生性孤傲的海鸥们也丝毫不惧怕人类,赶海者若是不小心,很有可能踢到一只正在脚边踱步的海鸥……对我们这些初到美国的中国人来说,这种景象确实新鲜,也令人羡慕。而在美国人眼里,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狗类的地位,当然在那些兔鼠鸦雀之上了。听美国朋友介绍,美国各地都有爱狗者和保护狗的协会,谁要是虐待狗,舆论不容,法律不容。

有人说,美国的狗,简直就是仅次于人的社会成员了。此说并不过分。在一个街心花园里,我看见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和一条白色的牧羊狗嘴对嘴分食一块冰淇淋,小女孩笑着叫着把狗搂在怀里,亲昵之状既动人又惊人。可见美国人自小便有了这种观念:狗是人类可亲可爱的忠实朋友。

我也遇到过讨厌狗的美国人。在洛杉矶,接待我们的美籍华人徐钰女士就极讨厌狗。以前她家里从不养狗,可等有了儿女,矛盾就来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都发疯似地迷恋狗,老是缠着母亲要一条狗,十来岁的女儿几乎是哭着求母亲。徐钰女士个性极强,不会轻易向女儿妥协,她对女儿说:“这个家里有我在,决不许养狗!”

女儿锲而不舍,依然缠着母亲,徐钰于是问道:“要狗就不要母亲,要母亲就不要狗,你是要狗还是要母亲?”女儿稍加思索一说:“要狗,也要母亲。”徐钰又追问:“到底要狗,还是要母亲?”女儿挺认真地回答:“我要狗,我喜欢狗。”这下大大伤了做母亲的心——在女儿的心目中,母亲的地位还不如一条狗!当然,十来岁的孩子还不谙世事,这种不可能实现的选择只是天真幼稚的孩子话。

我们到美国的时候,徐钰女士的女儿早已长成大姑娘,刚刚和一位印度血统的青年结了婚。离开母亲之后,她总算实现了夙愿,养了一条狗,形影不离地带在身边。那天我们在徐钰女士家叙谈时,正好她女儿开了一辆轿车来看母亲,车门一开,先跳下一条金黄色的长毛狗,尽管女主人皱起了眉头,可不得不接待女儿带来的这位贵客。女儿也想得绝,进屋见了母亲,拍着长毛狗的脖子说:“叫,快叫grandmoth-er(外婆)!”徐钰尴尬地苦笑着向我解嘲道:“听见没有,我成了狗的外婆了!”

在中国人从前的观念中,城里人养狗,无非是贵妇阔少们I稠得无聊,养一条狗开开心,摆摆阔气,耍耍威风。用这种观念来解释美国人的爱狗,那就有点牵强附会了。这里一切阶层的人都可能是狗的主人。我曾经和几位在美国生活工作的中国人探讨过美国人爱狗的原因。探讨的结果颇能使人产生一些思索。

狗的聪明机灵,人所共认,这当然是美国人爱狗的原因之一。在人们的驯养下,狗的能力简直到了令人难以相信的地步。我们在旧金山机场见到的那块标语也可算一例,狗做到了海关警察无法办到的事情。在电视里,我也看到过狗的精彩表演,一些抛飞盘的美国运动员训练了一批能衔接飞盘的狗,运动员无论把飞盘抛向何方,敏捷的狗总能飞奔上去在空中接住飞盘,其速度之快、动作之迅疾灵巧实在叫人惊叹。后来,我在墨西哥城也听到了有关美国狗的故事。墨西哥大地震之后,一些赶去救灾的美国专家带了几条敏捷勇敢的狗,在被震坍的楼房废墟中,这些狗救出了不少压在瓦砾堆中的幸存者。

美国人认为,在动物中,狗是最通人性、最懂感情的,它们对主人忠贞不二,决不会见利忘义,抛弃主人。也许,这种品德在人群中也是一种稀珍,狗能如此,当然要受到人们的青睐了。人心和人心距离很远,人群如海如潮,感情的泉水却只能在各自狭窄的小溪中凝滞。

有一条忠心耿耿的狗陪伴在身边,对那些孤独者们当然是一种莫大的安慰和幸福了。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小城圣特安娜附近的海边,我看见一个留着长发的年轻人独自躺在海滩上,一条白色的小狗紧紧地依偎着他,年轻人对着小狗轻轻地说着谁也无法知道的耳语。一大片空旷的海滩上,只有这两个互相依偎着的生命。这形象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记忆中,这是一个十分感人的形象,然而他们使我产生的联想却是伤感的。人头济济的大干世界,可以一吐心曲的难道只有一条小狗?

对那些残疾人,狗的作用确实了不起。一个盲人牵着一条狗走在马路上,就再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过马路时,聪敏的猗能辨认红绿灯,遇到红灯,狗会拽着主人在路边等候:假如有强徒想抢劫,狗会奋不顾身保护主人。在美国,也有不少“义犬救主”的传说。譬如一位孤苦伶仃的老太太,病倒在**不省人事,幸亏她养的一条狗越窗外出,用令人心碎的哀叫引着人们前来救出了它的主人。据说,有时狗的正义感比人还强一些。一位朋友向我陈述了他亲眼所见的一幕;在纽约的地铁里,一条狗带着它的主人——一位盲姑娘上了车。

车厢里设有残疾人专座,但此时专座被一对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占据,两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忙着搂抱接吻;全然不理会在一旁站着的盲姑娘。车厢里的乘客居然都无动于衷。没有人愿意管这种闲事。对面有一位坐着的老妇看不过去,站起来招呼盲姑娘入座。盲姑娘摸索着准备走过去时,她的狗却蹲着一动不动。自上车起,那狗便目不转睛地盯着占据了专座的这一对男女,他们的行为使它感到不可理解,也许,还燃起了它的怒火。

终于,它忍不住冲着那一对男女愤怒地狂吠起来,其声调之激昂粗野使闻者丧胆,那一对男女吓得跳了起来。若不是盲女厉声斥责,这条凶猛的狗真会冲上去用利齿发泄它的义愤。不过,那一对缺德的风流男女也已经因此狠狠地狼狈了一下。

在美国,人狗之间的这种关系究竟如何看,观者自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不过,以前国内读到一些以嘲讽的口吻谈美国人养狗爱狗的文章,我以为未必公允。如果为了配合我们这里不许城里养狗的规矩,非要总结几条美国人爱狗引起的弊端,再写成文章教育人,就大可不必了。

198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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