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者地域人口分布。
2。消费者受教育程度。
3。消费者购买力情况(收人阶层情况)。
4。消费者价值倾向调查。
第十四条大宗消费者调查项目
1。对公司、厂家以及其他企业单位进行调查。
2。对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批发部调查
对批发部门的地理位置、经营方针和政策、经营状况和经营条件、市场占有率或覆盖面进行调查。
第十六条舆论调查
1。对公司经营的评价。
2。测评公司的公关工作的效果。
3。对公司商品销售地域的舆论进行调查。
4。测评公司与交易伙伴的公关效果。
第十七条市场动态分析
1。一年以上的长期分析(预测)。
2。一年以下的短期分析(预测)。
3。其他必要的财政、金融和贸易市场趋势分析(预测)。
第十八条商标地位调查
1。系统地对同行或同类商品商标的变化情况、变化地点以及变化时问进行调查。
2。调查经销单位对商标的意见。
3。倾听消费者对商标的意见。
第十九条批发市场调查范围
1。进货(供货)关系。
2。支付方式,包括预付、现付和其他支付方式的比例;现金支付的比例。
3。销货(批发)关系。
4。经营状况。
第二十条市场调杏计划的内容
1。调查问题的准备。
2。调查用表的种类与形式确定。
3。调查项目的确定。
4。调查方法的选择,包括面谈、访问或邮寄调查。
5。调查对象与调查样本确定。
第二十一条一般消费者调查内容
1。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包括职业、年龄构成、收人等。
2。消费者的态度、价值观、意识以及舆论倾向。
3。购买动机和购买方式。
4。对广告宣传的态度,包括对各种广告宣传媒介,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