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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系统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1页)

营销系统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200×年营销系统的薪酬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同岗位的工资构成如下:

1。大区主任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奖金,浮动奖金每半年发放一次,与区域市场营销目标挂钩。

2。市场部和后勤部门的薪酬构成:基本工资+季度目标考核奖金,考核奖金每季度发放一次,与销售额和绩效分数挂钩。

3。业务员的薪酬构成=基本工资+提成×激励系数。

二、基本工资的分级及评定标准

根据各级人员的能力与贡献,销售人员共分六个层级:一级业务员、资深业务员、办事处主任和大区主任(大区主任内含三个层级)。

评级标准:

管理能力;

销售业绩;

素质和潜力;

工作年限;

其他对公司的特殊贡献。

三、基本工资的级别调整

1。基本工资与当月回款指标挂钩。另见相关文件。

2。公司在年底根据该人员的业绩表现确定其来年的薪资等级。

3。公司每半年根据业绩,进行薪资调级处理。

4。基本工资调整由营销管理部组织,审批和决定权在营销管理委员会。

5。员工有对个人基本工资进行保密的义务,禁止向公司以外人员泄露。

四、提成办法

1。200×年提成的规定

(1)200×年(200×年4月1日~200×年3月31日)签订的合同一线业务员(不含大区主任)的提成比例为1。5%,大区主任有权视市场情况及个人贡献对所辖区域人员在小于1/3的范围内调剂,但需报营销管理部备案。

(2)大区主任不能参与一线业务员的提成分配。违反本条例,由营销管理委员会作出处罚。

(3)200×年的提成比例按照200×年的制度执行。

(4)200×年合同延续到200×年的提成需按照本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2。提成的结算

(1)签订合同已到款70%以上的业务额定义为A,A可能提50%业务提成。

(2)签订合同已到款90%以上的业务额定义为B,B可能提70%业务提成。

(3)签订合同已到款100%以上的业务额定义为C,C可能提100%业务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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