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孕妇阑尾炎
怀孕妇女一旦有腹部疼痛等可疑症状时,千万不能大意,应及时到医院检查就诊。
如果确诊病情为急性阑尾炎,就要考虑如何选择治疗方法。妊娠期阑尾切除术较危险,不仅有一般急性阑尾炎手术所具有的危险,还怕伤及子宫内小生命。怀孕早期做阑尾切除术影响不大,和没有怀孕时一样,妊娠晚期发生的急性阑尾炎,由于阑尾位置变化,离开具有保护作用的大网膜较远,感染面不好控制,如不采取手术,极有可能发生腹腔严重感染,不但可危及孕妇的生命,也威胁到胎儿的安全。即使能逃过此劫,胎儿出生时的体重也会明显偏低,造成先天发育不良。所以,对于怀孕女性来说,无论是妊娠早期或晚期发生急性阑尾炎,采取手术治疗是最佳方案。如果妊娠35周以后发生急性阑尾炎,并发生急性腹膜炎,为防止脓毒症引起胎儿死亡,不妨同时施行剖宫产。
妊娠期进行阑尾切除手术要特别小心,操作要轻柔,减少对子宫的干扰。手术切口也不像一般阑尾炎那样采取右下腹部斜切口,而要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手术前后的每一个环节,也要格外注意,如手术前病人的健康指数不佳时,应尽快处理,采取各种措施,补充适当水分,制止脱水或酸碱平衡紊乱。绝大多数止痛药,同时具有呼吸抑制作用,且均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使用时应慎重考虑,用量最好以最小有效量。巴比妥类镇静药虽可在几分钟内透过胎盘,但对胎儿呼吸无明显抑制,可以放心应用。手术前常用阿托品抑制腺体分泌,减少心血管神经反射性抑制,防止支气管**,该药对胎儿影响较小,可以应用。如合并心脏病、高血压或甲状腺机能亢进,可以改用东莨菪碱。而异丙嗪、氯丙嗪等药可进入胎儿体内,有引起畸形的可能,不可随便使用。抗生素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之类,可对胎儿的听神经和肾功能造成伤害,不宜应用。四环素更易引起畸形,早已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