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卷记
洛阳牡丹记①
花品序第一
牡丹出丹州、延州,东出青州,南亦出越州,而出洛阳者今为天下第一。洛阳所谓丹州花、延州红、青州红者,皆彼土之尤杰者,然来洛阳才得备众花之一种,列第不出三已下②,不能独立与洛花敌。而越之花以远罕识,不见齿,然虽越人,亦不敢自誉,以与洛阳争高下。是洛阳者,果天下之第一也。洛阳亦有黄芍药、绯桃、瑞莲、千叶李、红郁李之类③,皆不减他出者,而洛阳人不甚惜,谓之果子花,曰某花、某花。至牡丹,则不名,直曰花,其意谓天下真花独牡丹,其名之著,不假曰牡丹而可知也④。其爱重之如此。
说者多言洛阳於二河间⑤,古善地⑥。昔周公以尺寸考日出没,测知寒暑风雨乖与顺於此,此盖天地之中,草木之华得中气之和者多,故独与他方异。予甚以为不然。夫洛阳於周所有之土,四方入贡,道里均⑦,乃九州之中;在天地崑山仑旁薄之间,未必中也。又况天地之和气,宜遍被四方上下,不宜限其中以自私。夫中与和者,有常之气,其推於物也,亦宜为有常之形,物之常者,不甚美亦不甚恶。及元气之病也,美恶鬲并而不相和入,故物有极美与极恶者,皆得於气之偏也。花之锺其美,与夫瘿木拥肿之锺其恶,丑好虽异,而得分气之偏病则均。洛阳城圆数十里⑧,而诸县之花莫及城中者,出其境则不可植焉,岂又偏气之美者独聚此数十里之地乎?此又天地之大,不可考也已。凡物不常有而为害乎人者曰灾,不常有而徒可怪骇不为害者曰妖,语曰:“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此亦草木之妖而万物之一怪也。然比夫瘿木拥肿者,窃独锺其美而见幸於人焉。
余在洛阳,四见春。天圣九年三月,始至洛,其至也晚,见其晚者。明年,会与友人梅圣俞游嵩山少室、缑氏岭、石唐山、紫云洞,既还,不及见。又明年,有悼亡之戚,不暇见。又明年,以留守推官岁满解去,只见其早者。是未尝见其极盛时,然目之所瞩,已不胜其丽焉。
余居府中时,尝谒钱思公於双桂楼下,见一小屏立坐后,细书字满其上。思公指之曰:“欲作花品,此是牡丹名,凡九十余种。”余时不暇读之,然余所经见而今人多称者才三十许种,不知思公何从而得之多也。计其余,虽有名而不著,未必佳也。故今所录,但取其特著者而次第之:
姚黄魏花
细叶寿安鞓红亦曰青州红
牛家黄潜溪绯
左花献来红
叶底紫鹤领红
添色红倒晕檀心
朱砂红九蕊真珠
延州红多叶紫
粗叶寿安丹州红
莲花萼一百五
鹿胎花甘草黄
一捐犬红玉板白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景祐元年”作。
②“列第不出三已下”,周本、丛刊本校:“七字一作‘终列第三’。”
③“绯桃”下周本、丛刊奉校:“一有‘碧桃’二字。”
④“而”下周本、丛刊本校:“一有‘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