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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方清净土02(第3页)

“你怎么看出我们要上铺子里去的?”

“你们昨天不是在商量要去找潘可多先生吗?不小心被我听到了。”

“你买了东西怎么运回来呢?”

“我想搭个便车该没问题的吧,这里总少不了有人要出外旅行,或者到湖边来玩儿的。别忘了今天是星期六啊。”

“好吧。那就上车吧。”本地的猎监员说。

“谢谢你了,艾沃森先生。”索莎说。

等他们到了杂货铺子兼邮局,艾沃森把牲口拴在马槽前,他跟南边来的那个人没有进店,他们站在外面商量了几句。

“这个索莎真是讨厌透了,我真不想跟她说一句话。”

“就是。”

“话说回来,潘可多倒是个好人。在这一带像他这样人缘好的再找不到第二个了。因此这买鲑鱼的事,你千万不能说他有什么不是。以我的经验啊,吓,是吓不倒他的,我们可不能招得他跟我们对立。”

“那以你的经验,你看他会跟我们合作吗?”

“我觉得吧,你要是态度不好就准得坏事。”

“我们去会会他吧。”

这个时候索莎早已进了铺子,她径直穿过店堂,走过玻璃陈列柜,走过成排的纸盒,走过开了盖的货桶,走过满架的罐头,却什么东西也没看在眼里,什么人也没看在眼里。她一直走到里边的邮局,邮局里有许多专用信箱。还有个领邮件、卖邮票的窗口。索莎见窗口关着,就直往后屋走去。潘可多先生正用一把铁锹在那里开一箱货。他看了看索莎一眼,微微一笑。

“约翰先生,”女佣人的话说得快极了,“有两个猎监员到店里来了,他们要抓狄克。兴许你不知道吧,狄克昨天晚上走了,他的小妹妹也跟他一起去了。这事你可千万别走漏风声。他妈妈也知道了,不过他妈妈那头估计问题不大。我想她至少该不会说出去吧。”

“他把家里吃的东西都带走了是不是?”

“嗯,是的,大半都带走了。”

“嗯,我知道了,你需要些什么只管去挑,开张清单,回头我再跟你一样一样核对。”

“他们就快要进来啦。”

“哦,这样啊,那你从后门出去,再打正门进来。我去招呼他们。”

于是索莎就绕过这长长的木板房,又重新登上正门的台阶。这一次她一踏进店门,就什么东西都看在眼里,什么人都看在眼里了。她认识送篮子来的那几个印第安人,站在左边第一排玻璃陈列柜前看柜内钓具的那两个印第安小伙子她也认识。旁边一只玻璃柜里摆的是些什么成药她全有数,轻车熟路,甚至她还知道常来买药的都是谁。有一年夏天她在这铺子里当过售货员,因此知道那些纸盒上铅笔写的字母代号和数字表示的都是什么意思。还有啊,鞋子、冬天用的罩靴、手套、帽子、羊毛袜子、套衫,在这些纸盒里什么都有。她知道这几个印第安人送来的篮子能卖多少钱,眼下时令已过,篮子已经卖不出什么好价钱了。

“怎么到这个时候你才把篮子送来呀,坦菲休太太?”她问。

“七月四日玩得一开心,就没顾上送来。”那印第安女人笑着说。

“比利还好吗?”索莎问。

“我已经有四个星期没见到他了。我也不知道呢,索莎。”

“你干吗不把篮子拿到旅馆去,想法兜卖给那里的游客呢?”索莎说。

“那当然也没有什么不行的,”坦菲休太太说。“我去过一次了。”

“要我看啊,你应该天天拿去卖。”

“可路远着哪。”坦菲休太太说。

就在索莎一边跟熟人说话儿,一边开单子替东家采购货物的同时,那两个猎监员在店堂后边见到了约翰·潘可多先生。

约翰先生长着一对青灰色的眼睛,黑头发,黑色八字须,看他的样子总叫人觉得好像这位先生是走错了地方,才撞进了一家杂货店一样。他年轻的时候离开密执安北部外出,一去就是十八年。所以说啊,他的模样儿根本不像个店老板,倒像个治安官员,或者说像个豪爽的赌徒。他早年开过几家酒馆,经营得还蛮不错。但是后来这一带的林木采伐完了,于是他就买了农田,仍旧留在当地。再后来本县行使地方自决权,决定禁酒,他就又买下了这家铺子。当时他已经开了一家旅馆。但是他说,一家旅馆没有酒吧不成格局,因此那旅馆,他简直从来不去。旅馆就由他太太经营。说起来也挺好的,太太的劲头比先生还大,先生说他可不愿意在这些顾客身上浪费时间,这些顾客有的是钱,想去哪儿度假就可以去哪儿度假,可他们却偏要来住一家没有酒吧的旅馆,在阳台上的摇椅里一坐,一晃一摇的打发光阴。真是有点让人想不通呢。他把这些游客叫做“换茬的”,每次跟太太一谈起来,他就要拿他们挖苦上一顿,好在他的太太是极爱自己先生的,就算先生再揶揄她她也从不计较。

“你要叫他们‘换茬的’那你就叫吧,”太太一天晚上在枕头边对他说。“虽说我有那么两下子,可世上我这个女人却就唯独得服你的管教,不是吗?”

太太欢迎这些游客,是因为游客里有些人带来了文化修养的气息。而那位先生说,太太爱文化修养就像伐木工最爱嚼“无敌牌”烟丝一样。其实,他倒并无不敬之意,对太太的这种爱好。因为他的太太自己就说过,她爱文化修养正好先生之爱上等陈年威士忌。没记错的话,她还说来着:“潘可多,文化修养不修养的,你也不必去多操这份心,反正我是不会要求你这样那样的,我爱你你知道的。可我觉得有文化修养就是高。”

先生说,她要欣赏文化修养就尽管去欣赏好了,随便怎样,天塌下来他也不管,只要别叫他去参加肖托夸或什么成人进修班就行。他可受不了那些东西。他以前参加过野营布道会,还参加过一个所谓“奋兴”布道会,但是肖托夸他从来没有去参加过。他说,野营布道会和“奋兴”布道会虽说都无聊得很,可至少还有人当真给鼓动得来了劲,会后会有些男女相悦的事情发生。他告诉狄克·杨托斯说,他太太每次参加过著名传道士“吉卜赛人”史密斯那样的大人物主持的“奋兴”布道大会之后,总会担心上一阵,生怕先生的灵魂不能获救,将来得不到永生。不过好在他潘可多长得极像史密斯,因此结果总能云消雾散,依旧心安理得。但是肖托夸这玩意儿如何,他就心中没底了。约翰先生心想:文化修养兴许总要比宗教信仰斯文些吧。不过这按说是一个应该冷静对待的课题,而人们却对此如痴如狂。他看得出来,这啊,可决不仅仅是一个赶时髦的问题。

“这玩意儿对人们确实有吸引力,我不得不承认这点。”他这么告诉过狄克·杨托斯。“性质想必有点近乎‘摇喊’教派,只是表现在思想方面。这个问题等你长大以后不妨研究一下,并把你的看法说给我听听。既然你要当个作家,就应该早些去熟悉一下。因为要是晚了就跟不上形势了。”

约翰先生喜欢狄克·杨托斯,说是因为他身上带有“原罪”。狄克本人并不理解这话的意思,不过听了却觉得挺自豪的。

“你免不了要干出些事情来,而且将来得为此而忏悔,小伙子,”约翰先生当时对狄克这么说来着。“犯事呢,倒可说是人世间的一大美事。至于忏悔不忏悔的,反正将来再去作思想斗争吧。嗯,问题是,这种事你总难免要干出来。”

“我可不想干坏事,你知道的。”狄克当下说。

“嗯,对,我知道,我也不希望你去干坏事,”约翰先生说。“但是人活着总会干出这样那样的事来。做人不可说假话,不可偷盗。这个你要记住。可说假话却又是人人难免的。那你就得凭眼光认定,对什么人决不可说假话,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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