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秋文学

落秋文学>公民常用法律知识 > 第一章公民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第4页)

第一章公民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第4页)

从总体上说,合同反映的是正常的、典型的商品交换关系。因此它是导致债的发生的最普遍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签定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问合同等时,当事人都可以依双方的约定设定债权债务,依合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法定之债

为什么损坏别人的财产要赔偿?为什么伤人要承担医药费等?为什么拾得别人的财物要归还?这一切都源于法律对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规定。与约定之债不同,法定之债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不论当事人愿意与否,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债权债务的内容也由法律规定,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无因管理之债。

侵权赔偿之债。指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有义务赔偿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利请求侵害人的赔偿。也称致人损害之债或损害赔偿之债。侵权行为指的是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民事主体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凡侵害他人权利致人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侵害人则有赔偿他人损害的义务。由此在侵权人和受害人之间既产生债的关系,也产生民事责任关系。损害赔偿或者侵权行为之债既是侵害人对受害人所负的债务,同时也是其对国家应负的法律责任。

不当得利之债。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害的现象。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得到利益的一方返还,不当得利的一方则有义务返还其所得利益,这样,也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对于这种符合社会道德准则的行为,法律亦承认其合法性,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无因管理之债。在这个债关系中,管理人的义务是适当管理义务、通知义务、移转权益义务。被管理人的义务是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的费用及其利息、清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负担的必要的债务、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受的直接损失,但是管理人无权请求被管理人支付报酬。在生活中,见义勇为的行为是较为典型的无因管理行为。

另外,债还可以因其他法律事实或法律的规定而发生。如拾得遗失物,拾主和失主之间能发生债;发现埋藏物,发现人与物主之间能发生债;悬赏广告、遗赠、仲裁机关与审判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也会引起债的关系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公民财产权利方面,还有很多内容。知识产权是后世出现的新型财产权,由于其标的是无形体的精神产品,亦称为无体财产权,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股东权利也是一种新型财产权,股东向股份公司投资,在法律上拥有股份公司的一部分权利,享有一定的经营管理上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对于各种各样的财产性权利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对其进行保护。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征。

著作权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人。因作品类别不同,其著作权主体可以分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主体;集体作品的著作权主体;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的客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下不属于著作权的客体:第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第二,时事新闻;第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其享有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以及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均为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算。

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利。它往往是通过国家专利机关颁发的专利证书加以确认的。专利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提出专利申请和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有: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共同发明等。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因此,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实施权自然也就归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的单位。发明人、设计人本人只是享有接受奖励权和署名权。因为其中牵涉到经济利益的问题,所以在社会生活中常出现关于某发明是否是职务发明的确认问题。所以,在法律上确立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共同发明创造,其专利权属于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只提供资金、设备、场地等物质条件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不应当视为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出的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可以享受国民待遇,成为专利权的主体;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可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的原则,给予国民待遇,成为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发明的类型: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对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发明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第二,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方案。它是解决某一课题的合理的手段,必须产生一定的技术效果。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两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必须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在于:第一,在范围上,实用新型不包括方法,也不包括不具有确定形状和立体结构的物品;第二,从创新水平看,取得实用新型专利的新技术方案不要求具备高度的创造性,而只要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故实用新型是小发明。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第一,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第二,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如果设计不能用工业的方法复制出来,或者达不到批量生产的要求,就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第三,外观设计要富有美感,就是说它解决的是产品的视觉效果问题,而不是技术思想。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和商业服务的标记,它一般用文字、图形、符号或者用文字和图形的组合来表示,并且将其置于商品表面、商品的包装或者服务的场所中。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