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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说服他人的学问(第2页)

接着刘丽英义正词严地介绍了《民法》、《刑法》,说明了妨碍公务罪等法律内容。刘丽英以法律为武器,一声棒喝,把闹事群众震慑住了。

在你洞明对方故意耍弄手腕欲寻衅挑事时,就可抓住要害,先发制人,开门见山,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这不啻于给对方以“当头棒喝”,给他一个下马威,制服对方,从而避免冲撞的发生或升级。

总之,只要你站在正义的一方,大可不必怕这怕那不敢说话,而是应大胆地说清事实,摆明道理,让他气短,让他理亏,最后让他服输认错。

人人都有自己的软肋

有的人处于有利地位,认为只要自己提出要求,别人的东西就会如愿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对这种人你实力不济,要从实力上见真章自然不行,应该意识到。他能威胁于你靠的是实力,而你也一定可以找到可以威胁到他的软肋。你以硬气的态度发出威胁,就可能达到挫其锐气的目的。

战国时代,各国争雄,互相侵扰,为了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一大批善于辞令的谋臣辩士便应运而生。

一天,秦王派人去告诉安陵君:秦国愿意用土地500里来换安陵。安陵君说:“承蒙大王照顾,用大的换小的,真是好极了!不过,我们的土地是祖先传下来的,我不敢调换。”秦王知道后很不高兴。为了说服秦王,安陵君派唐睢出使秦国。

唐睢来到秦国,拜见秦王。秦王十分傲慢地对唐睢说:“我用500里的地方来换安陵,安陵君却拒绝我,这是什么理?况且,秦国已经灭掉韩国、魏国,安陵君只有50里的地方却偏偏存在,是因为他是个谨慎的人,我没有把他放在心上的缘故。如今我用十倍的土地来扩大安陵君的地盘,他却违抗我,这不是轻视我吗?”

唐睢说:“不,不是这样。安陵君从祖宗那里继承的土地要永远保住它,即使拿1000里土地也不敢调换,何况只500里呢?!”

秦王听了甚为恼怒,说:“你可曾听说过天子发怒吗?”

唐睢说:“我没有听说过。”

秦王说:“天子一发怒,会使百万尸首横地,鲜血流淌千里!”

唐睢说:“大王可曾听过布衣之士发怒吗?”

……

秦王说:“布衣之士发怒,想来也不过是扔掉帽子,空手赤脚,用脑袋撞地罢了!”

唐睢说:“这是常人的发怒,不是士人的发怒。如果布衣之士非要发怒不可,倒在地上的尸体虽只两具,流血不过五步,可是天下的人都要穿上丧服。现在是时候了!”说完,拔出宝剑,跃起身来。

秦王吓得变了脸色,耸身长跪,向唐睢道歉,说:“先生请坐。我明白了,韩、魏两国所以灭亡,而安陵只有50里还能存在,就因为有你先生在啊!”

秦王用500里换安陵君的50里领地,显然是个政治阴谋:安陵君如果同意交换,500里地很显然不能到手,反而失去了祖传的“根据地”;如果不同意交换,则背上了违抗轻视秦国的罪名,也会被吞并。安陵君芨芨可危!然而先秦时代,“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唐睢胸有成竹,以布衣之士发怒相对,用“倒地尸体两具”对“百万尸首横地”,用“流血不过五步”对“鲜血流淌千里”结果是士人之怒会使天下人都要穿丧服,同时拔剑跃身,宣称“是时候了”!吓得秦王连连道歉,放弃了侵吞安陵的计划。没有唐睢的针锋相对,安陵君怎么能自保呢?

说“硬”话主要不是去批驳对方论点的错误指责对方的可笑或荒谬,而是用与其方论相类、相对或相反的论点去制服对方,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寸土不让,占据制高点,这样就能居高临下,势如破竹,威震对方。例如有一次孙中山先生在访友途中,遇到一位卖假药的郎中,该人自诩药丹神效。路人围观如堵,中山先生恐人受骗,当众揭发他药足以害人,众皆哗然。

这江胡客见对方不过是年轻学生,居然敢来挑衅,极为愤怒,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凶狠地对他说:“你不信,我将你的脚当场打断,再为你整好。”

其时,先生身着蓝布宽袖长衫,反背双手,右手拿着半截甘蔗,一时急中生智,将它藏入袖内,举起来对准江湖客说:“这有什么稀奇,看我先一枪打碎你的脑袋,再来将你整好。”对方一听,真被唬住了,他搞不清中山先生的底细,信以为真,一时惊惶失措,经众人劝解而罢。

后发制人地对付无赖

无赖式的人和事恐怕谁都遇到过。有些人做事钻进脑袋不顾腚,一副泼皮架式。而且这种人很善于虚张声势,无理还要搅三分,总想着靠一上来的气势镇住对方或者干脆死磨硬泡。能赖就赖。对付这样的无赖就得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嗨,棉毛衫,每件4元!”一汉子的高声吆喝,吸引一女青年从其摊位上挑了一件。她付了款,转身欲走,那汉子急忙拦住曰:“哎,还差6元。”女青年大惑不解:“每件4元,我只要了一件,不是已经付给你4元了吗?”那汉子狡黠地一笑:“哪里哟,我喊的是‘每件10元’。”女青年愤然道:“我明明听的是‘4元’,现在你又说‘10元’,这不是存心欺骗吗?”那汉子眼睛凶狠地一瞪,大吼道:“谁欺骗你了?我喊的就是10元!”女青年有些惶恐,瑟瑟地说:“10元?那我不要了,退钱给我吧。”那汉子更了不得,气势汹汹地指着女青年:“你要耍我?今天我还没开张,你就要触我的霉头?休想!说要就得要!快点,再补6元来!”那神情,似乎要把女青年一口吞下。

女青年难以脱身,不料她不急不忙反倒哈哈大笑起来:

“你吓唬谁呀?你自己看看,这种棉毛衫,能值10元吗?给你4元,都已经抬举你了。”

“我要的是10元,你为啥给4元?”

“我听见你喊的就是4元。从目前的行市来说,顶多,也就这个价。”

“我喊的就是10元,你自己听错了,你怪谁。”

“‘4’和‘10’,在声音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如果要存心敲诈顾客,故意混淆它们在发音上的某些近似,即使占点便宜也只能得逞一时,最终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谁敲诈了?我吃亏不吃亏,关你啥事?”

“啊哟,你做生意难道不是为了赚钱?要赚钱,最起码的一点,就得讲信誉。硬要把‘4’说成是‘10’,这不是敲诈是什么?不顾信誉。你生意还做得下去吗?今天我就是给了你10元,你还能敲诈得了第二个吗?”

“我……我喊的,是10……10……元。”

“现在,不管你喊的是‘4元’,还是‘10元’,市场的买卖双方,都是依质论价的。像这种棉毛衫,如果你喊10元,我绝不会买,可以说,任何人都不会买。这一点,你是比我更明白的。”

“真……的,我喊的是……10元,你又没还价,就表明你同意我喊的价了?”

“好,就算你喊的是10元。我付4元给你,就表明我认为它只值这个价,这难道不是一种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还价吗?还用得着多说话吗?要是你觉得不合算,你可以不卖;同样,你硬要10元,我也可以不买。这是市场交易的起码原则。强买、强卖,都是违法的。你想去工商所的话,我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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