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别看,”马丁请求道。“我想跟你谈谈。我给你扎成捆,你带回家去看吧。”
勃利斯德走的时候带走《爱情诗集》和《仙女与珍珠》,第二天来时,一见马丁就说:
“我想再看些。”
勃利斯德断言说,马丁是个诗人。马丁发现他也是个诗人,为对方的作品感到心醉神迷。然而,马丁得知他并没有设法出版自己的诗,不由大吃一惊。
“愿所有的出版社都遭瘟疫!”勃利斯德听到马丁自告奋勇为他找个出版社时,这么咒骂道。“追求美本身吧,”他劝告说,“别去打扰那些杂志社。我劝你,马丁·伊德,还是回到船上去航海吧。在这些病态腐化的城市里,你又能指望什么呢?你在这里为了迎合杂志王国的需要而摧残美,等于是在用刀割自己的脖子。你那天引用过什么话来着?噢,对了‘人类是最新诞生的低级物种。’那么你这种简单的物种要名声做什么?假如真得到了,它对你只能是一剂毒药。我认为,你太单纯又太富于理性了,不可能靠这种东西为生。但愿你永远别把任何诗卖给杂志社。只有美才是值得为之服务的。为美服务,见那些家伙的鬼去!成功,哼!你的《爱情诗集》、那些海洋诗,以及关于史蒂文森的十四行诗要是还不算成功,那还有什么算是成功?
“你不会在成功的时候感到喜悦,你的喜悦是在创作的过程中。你用不着告诉我,我明白的。你自己也明白。美让你感到痛苦。它是你心中持续不断的痛苦,就像一个不会痊愈的伤口,上面插着一把火辣辣的刀。你干吗一定要跟杂志争个高低呢?把美作为你的目的吧。为什么要把美铸成黄金?你反正也办不到,所以我也用不着为此慷慨激昂。你就是读上一千年的杂志也得不到读济慈一行诗的价值。忘掉名声和金钱,明天就去跟一条船签约,回海上去吧。”
“不是为了名声,是为了爱情,”马丁笑道。“在你的生活中似乎没有爱情。但是在我的生活中,美是爱情的使者。”
勃利斯德望着他,目光中怜悯和钦佩兼而有之。“你太年轻了,马丁,太年轻了。你能够振翅高飞,但是你的翅膀是用薄纱做的,上面涂抹着漂亮的脂粉。别让翅膀失去活力,但是它们已经枯萎了。《爱情诗集》的背后一定有一位值得赞美的姑娘,这正是令人惋惜的事情。”
“这个作品赞美了这位姑娘,也赞美了爱情。”马丁笑道。
“真是疯狂的哲学,”对方反驳道。“我抽了大麻烟,在恍惚中也会有这种念头。然而,请留神,这些资产阶级的城市会害了你。就拿我和你初次见面的那个商人的魔窟来说吧,把它说成腐败透顶也不够。人们在那种气氛中无法保持纯洁。那是堕落。其中的任何人都不可能不堕落,不论男女,全都不过是一只只有旺盛食欲的胃口,支配它们的理性和艺术并不比介壳类动物的更高级……”
他忽然停下来,打量着马丁。接着,他凭着敏锐的直觉恍然大悟了。他的表情变得既诧异又恐怖。
“原来你那了不起的《爱情诗集》是为她写的,那个苍白无能的女人!”
他的话刚落音,马丁的右手闪电般伸出去卡住他的喉咙,使劲摇晃他,直到把他摇得牙齿格格直打颤。马丁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双眼,却发觉他根本没有一丝畏惧,只有一种好奇和嘲笑的神色。马丁恢复了常态,把他使劲一推,让他横倒在**,这才松手。
勃利斯德痛苦地喘了好一阵,然后咯咯地笑起来。
“你要是送了我的命,我可就永远是你的债主了。”他说道。
“这些天,我的脾气一触即发,”马丁道歉说。“希望我没有伤着你。我给你再配一杯甜酒吧。”
“啊,你这个年轻的运动员!”勃利斯德接着说道。“不知道你是不是为自己的身体感到自豪。你真结实。你是只小豹,是只小狮子。你这力气总要让你自讨苦吃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马丁一边把杯子递给他,一边好奇地问道。“来,喝了这杯,听话。”
“因为……”勃利斯德喝了一口甜酒,满意地笑了笑。“因为女人。她们会一直缠住你,直到你死为止。她们已经缠住你了,要不是这样的话,我简直跟个刚出生的娃娃一样不懂事了。你卡我的脖子也没用,我想把话讲出来。毫无疑问,你这桩爱情不过是幼稚的初恋,但是为了‘美’的缘故,下回要改变一下口味。真想不出你怎么会跟个资产阶级的小姐交往。别去理她们。找个迷人、**、热情如火的女人吧,她会不顾性命,尽心竭力地爱你。这种姑娘有的是,她们会像资产阶级环境中成长的那些娇滴滴的小姐一样爱上你。”
“娇滴滴的?”马丁表示不赞成。
“就是这么回事,娇滴滴的,她们会把人家教的一套可怜的道德观念搬出来唠叨,根本没有勇气过真正的生活。她们会爱你,马丁,但是她们更爱那种可怜的道德观念。你需要的应当是海阔天空的生活和自由自在的精神,是色彩斑斓的蝴蝶,而不是灰色的小飞蛾。啊,要是你不幸能活下去,你会对所有的女人感到厌倦的。但是你活不下去。因为你不打算回到船上去航海,所以你只能呆在这些病窝一样的城市中,直到你的骨头都腐烂掉,最后死去。”
“你可以跟我讲大道理,可我不跟你辩论,”马丁说。“无论如何,你的见解是由你的性情决定的,可我的性情所决定的见解跟你的一样无可指摘。”
他们在爱情、杂志和其他许多事情上有不同的看法,但他们都喜欢对方,而马丁深深地喜欢他。他们每天都要会面,勃利斯德每天至少要在马丁拥挤的屋子里呆上一个钟头,来的时候总要带一夸脱威士忌,要是他们一起去城里吃顿饭,两人就从始到终喝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每次都是由他付两人的账,跟他在一起,马丁吃到了美味佳肴,第一次尝到香槟的滋味,还尝到了莱茵葡萄酒。
但是勃利斯德始终是个谜。虽然他的面孔像个禁欲主义者,浑身的精力都在衰退,但是他却一味放纵自己满足酒食欲望。他对死亡毫不畏惧,对各种生活方式都抱着讥讽挖苦的态度;虽然他在一步步接近死亡,但是对生活中的一切都十分热爱。他怀着满腔希冀生命和刺激的狂热,“要在我出生的宇宙尘埃之中占有一个小小的空间。”他曾经这么说道。他随意服用许多种药物,也干过许多怪事,为的是寻求新的刺激和新的感受。他告诉马丁说,有一次,他故意一连三天没喝水,为的是体验解渴时妙不可言的喜悦。马丁从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是做什么的。他是个没有过去的人,他的未来便是临近的坟墓,而他的现在则是一场痛苦的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