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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第2页)

“你怎么知道是好作品?”

“因为……”他迟疑起来,广阔的文学和文学史的海洋在他的脑海里激**着,他知道无法把他的信心传达给她。“唔,因为我的作品比杂志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文章都好。”

“我希望你肯听听别人的忠告,”她的口气很温和,但是表达的内容却相当坚定,她以为诊断出了他的病症。“我希望你肯听听别人的忠告,”她重复道,“明天来吃晚饭吧。”

马丁扶她上了车,随后连忙赶往邮局买了三块钱的邮票。那天傍晚,他在去蒙埃司家的路上拐进邮局,把一个个又长又重的邮件过了磅,贴上邮票,最后只剩下三张两分钱的邮票了。

对马丁来说,这是个关键性的夜晚,因为他在晚饭后结识了拉斯·勃利斯德。马丁并不知道他怎么会碰巧去了那儿,不知道他是谁的朋友,也不知道他是由哪个熟人带去的。马丁对他缺乏好奇心,因而没有向露思打听。总之,马丁起初觉得勃利斯德萎靡不振,一副愚蠢模样,也就不去注意他。一个钟头之后,马丁看出勃利斯德也是个粗夯之人,因为他在一间间屋子中随意溜达,朝墙壁上的油画瞅瞅,从书桌和书架上随便拣起本书刊翻翻。尽管是个生客,居然当着众人的面大咧咧坐进一张活动靠背的扶手椅中,蜷在里面独自看起自己随身带的一本小册子。他一边出神地阅读,一边用手指缓缓抚弄自己的头发。他跟几个年轻女子逗乐,似乎很开心,除此之外,马丁就没有再注意他。

马丁离开蒙埃司家走出来时,碰巧追上已经走出一截路的勃利斯德。

“嗨,是你吗?”马丁问道。

对方不客气地哼了一声,充作回答,两人并肩走着。马丁不想跟他谈话,两人默默走了好几条街。

“自命不凡的老傻瓜!”

这一声来得突然,讲得刻薄,让马丁吃了一惊。他觉得好笑,同时也更加厌恶这个人了。

“你去那种地方干什么?”又默默地走了一条街后,那人猛地提了这么个问题。

“那你呢?”马丁反问道。

“鬼知道,”那人回答道。“我这么不加思索还是第一回。一天有二十四小时,我总得设法把它们打发掉才行。跟我去喝一杯,好吗?”

“好吧。”马丁回答。

他刚刚回答完,马上就为自己那么爽快地答应感到为难起来。他上床之前还得写好几个小时的卖钱文章,上床后还要看一本韦斯曼的著作,更不用说还要读赫伯特·斯宾塞的自传,照他看来,这本书的离奇情节并不亚于任何浪漫小说。他干吗要浪费时间陪这个让他讨厌的人喝酒呢?然而,能让他动心的既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酒,而是酒店里的环境:明亮的灯光、一面面镜子、一排排闪闪发亮的酒杯、一张张暖意融融的面孔,还有那嘈杂的人声。不错,最重要的还是人的声音,是那些乐观豪放的人,他们富有男子汉的气派,买酒时一副成功者的腔调。他的问题在于太孤独了。所以他才会一口答应对方的邀请,活像一条鲣鱼一口咬住鱼钩上的钓饵不放。自从在雪莱温泉旅馆跟乔一起喝酒以来,除了跟那位葡萄牙食品商一起喝过一杯葡萄酒之外,马丁还没有进酒吧喝过一杯酒呢。精神疲劳跟肉体疲劳不同,不会引起喝酒的欲望,所以他没有感到喝酒的需要。可现在他十分想喝一杯,或者说,他想在卖酒、喝酒的气氛中享受一下。岩洞酒吧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勃利斯德和他舒舒服服地坐在宽大的皮椅子中,呷着威士忌苏打。

他们交谈起来,谈到许多事情,勃利斯德和马丁轮流叫苏格兰威士忌和苏打水。马丁的酒量很大,此时却为对方的豪量感到吃惊,而且他还常常为对方的谈话惊得忘记了喝酒。他很快就发现勃利斯德是个无所不知的人,并且断定这是他遇到的第二个知识丰富的人。然而他看出,勃利斯德并不缺乏卡得韦尔教授所欠缺的那些东西,那就是**、敏锐的洞查力和理解力,以及横溢的才华。从他嘴里滔滔不绝流出来的是生动的语言。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时而像机器上的一副冲模,冲出的词语既尖锐,又刺激;时而又撅起来,发出委婉动听的声音,构成轻柔华彩的词语,优美得让人难以忘怀,那些话揭示出了神奇的生命之奥秘。这两片嘴唇又像一个号角,吹出宇宙浑沌中的厮杀声,这种词语听起来明亮得如同银铃般清脆、如星空般皎洁,不但概括表达了科学的结论,而且还用富有诗意的语言,表达出自觉感受到的真理,这是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但是却能靠普通词语微妙而不可捉摸的弦外之音体会到。他独具慧眼,能看透经验的最远边界,那是不能用语言描绘的领域,然而他凭着自己神奇的语言天才,给已知的词语赋予未知的定义,把那些普通人无法理解的信息传达给了马丁。

马丁忘记了自己最初对他的恶劣印象。书本能给人的最大好处全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他是个有智慧的人,是一个让他崇拜的活人。“我对你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啦。”马丁一连自言自语道。

“你研究过生物学?”他出神地问道。

让他吃惊的是,勃利斯德竟然摇了摇头。

“可你讲的那些道理只有生物学才能证明啊,”马丁刨根问底说,得到的答复仅仅是对方的白眼。“你得到的结论跟书上的结论是一致的,你一定读过那些书吧?”

“我听了很高兴,”他仅仅这么答复道。“我这些一知半解的知识居然让我抄近路找到了真理,可真叫我欣慰。可我从来不操心自己是对还是错。弄明白也没用。人永远也无法了解真理的精髓。”

“你是斯宾塞的信徒!”马丁得意地喊道。

“我少年时期读过他的书,当时只读过一本《教育学》。”

“要是我也能这么不费力气就学到知识多好啊,”半小时后,马丁这么感叹道。他一直在仔细分析着勃利斯德脑子里的知识。

“你纯粹是个断言者,这就更加令人惊异,因为你断言了许多最新发现的事实,那是科学家用归纳的推理方法才确立的呀。你抄近路,一步就跨到了正确的结论上。你这是在用光的速度,依靠超理性的方式找到真理的啊。”

“不错,从前有一位名叫约瑟夫的神甫和一位叫达顿的修士,他们想不通的也正是这一点,”勃利斯德回答道。“啊,不,”他接着说,“我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我命中有幸,在一所天主教会办的大学读过书。你的知识是从哪儿学来的?”

马丁一边告诉勃利斯德,一边打量着他,从他带有贵族气质的清瘦面孔、他溜削的肩膀、一直看到他放在旁边椅子上的大衣。那件大衣口袋里鼓鼓囊囊塞着不少沉甸甸的书。勃利斯德那一双纤长的手和脸都被太阳晒得黑黝黝的,马丁觉得有点太黑了,让他觉得费解,因为勃利斯德显然不是个过户外生活的人。他怎么会受到阳光的摧残呢?马丁心想,他的这种黑肤色也许是病态,其中也许有文章。他转而仔细观察起他的面孔来,只见这张脸又窄又长,颧骨高耸,两颊深陷,鹰钩鼻子狭窄而雅致,是马丁从来没见过的。他的眼睛大小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既不非常大,也不特别小,但是它们的颜色却是一种无法准确描绘的棕色。但是眼睛里好像燃烧着熊熊烈火,更确切些说,那双眼睛里蕴藏着相互矛盾的双重表情。它们一方面流露出挑战、不屈不挠,甚至是过分的严厉,另一方面又能激发起人们的怜悯心。马丁就感到了这种怜悯之情,可他并不明白是为什么。但是他马上就弄清楚了。

“唉,我患有肺病,”勃利斯德信口说道,他刚说到,他是从亚里桑那州来的。“我在那儿住了两年,是因为那儿的气候好。”

“呆在这儿,你不害怕发病吗?”

“害怕?”

他重复马丁那个词的时候并没有加重语气。但是马丁从他禁欲主义者模样的脸上看出,他无所畏惧。他的眼睛眯起来,像鹰眼一样锐利,马丁注意着他的鼻子,看得几乎屏住了呼吸,只见他张大那鹰钩鼻子的鼻孔,显得富有反抗精神、强横并且盛气凌人。马丁暗暗叫绝,心中十分激动。他高声朗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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