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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2页)

马丁觉得很不舒服,显出恳求的神态望着露思。

“说呀,你要的是什么?”露思问道。“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对,当然,我要的是文化,”马丁吞吞吐吐地说。“有了文化,我就可以更细致、更深刻地欣赏美了。”

她点了点头,显出得意的神情。

“瞎说,你明知道这是瞎说,”这是奥尼尔的评论。“马丁追求的是事业,不是文化。对他来说,文化恰好是事业的附带条件。要是他想当个化学家,就用不着文化了。马丁想写作,可他不敢这么说,否则就证明你错了。”

“那么,马丁为什么要写作呢?”他接着说,“因为他并不富裕。你为什么装了一脑袋撒克逊语和一般文化呢?因为你用不着自谋生计。你父亲都给你安排好了。他给你买衣服穿,供给你其他一切。你、我、昂森和索迈,我们这些人的教育到底有什么用处呢?我们都泡在一般文化里,如果我们的爸爸今天都破了产,我们明天就得去参加教师考试了。你能找到的最好的工作,露思,就是到一所乡村学校去教书,或者是去一所女子寄宿学校当个音乐教员。”

“那么请问你打算干什么呢?”她问道。

“没什么好干的。我可以去干普通活儿,一天挣一块半,也许去汉利的那家补习学校当个教师——别忘了我说的是‘也许’,我也许刚混了一个星期,就因为无能被炒了鱿鱼。”

马丁用心听着他们的辩论,虽然相信欧昂涅说得有理,可他受不了欧昂涅对待露思那种十足的傲慢态度。他一面听着,一面在心里形成了一种新的爱情观。理智与爱情毫不相关,他所爱的女人的见解正确与否是无所谓的。爱情是超乎理智的。他是需要事业,但假如她碰巧不赞成,那她也照样可爱。她这人十分可爱,而她的思想与她的可爱毫不相干。

“你说什么?”欧昂涅提了个问题,打断了他的思路,他赶紧反问了一句。

“我是说别犯傻,去弄什么拉丁语。”

“可拉丁语不仅仅是文化,”露思插了一句。“它是一种工具。”

“那么,你是准备研究拉丁语喽?”欧昂涅非要问个究竟。

马丁感到很为难。他看出露思急切地等着听他回答。

“我恐怕没有时间,”他终于说。“我倒是愿意,可我没时间。”

“你瞧,马丁并不追求文化,”欧昂涅得意地说。“他想做点事,想安身立命。”

“哦,可那是一种思想训练呀!可以锻炼人的头脑,培养出有条有理的人。露思用期待的目光看着马丁,好像等待着他改变看法。“你知道,橄榄球运动员必须先受训练才能参加比赛。拉丁语对于思想家来说,也是这个道理。它能锻炼人的思维。”

“废话连篇!我们小时候,人家给我们讲的就是这一套。可有一件事他们那时却没给咱讲。他们是要让咱们以后自己去发现。”欧昂涅煞有介事地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说,“他们没给咱讲的就是,每个绅士都该研究拉丁语,可是没有一个绅士该懂得拉丁语。”

“啊,这不公平,”露思嚷道。“我知道你刚才岔开话题为的就是说这句俏皮话。”

“是有点俏皮,”对方反驳道,“可这也是公平的。懂拉丁语的只有药剂师、律师和拉丁语教授。要是马丁指望做这种人,那我可就猜错了。可是这些和赫伯特·斯宾塞究竟有什么关系呢?马丁发现了斯宾塞,对他着了迷。为什么?因为斯宾塞能给他指一条路。斯宾塞不能给我指什么路,也不能给你指什么路。我们没有什么可奋斗的。你早晚要嫁人,我没什么事可做,充其量就是去盯紧那批律师和事务代理人,因为我父亲准备留给我的钱都要由他们来管理。”

欧昂涅站起来要走,走到门口又转身发表了一番措词激烈的告别辞。

“你别管马丁的事,露思。他知道什么对他最有利。瞧瞧他已经走到了哪一步。他让我有时候都觉得惭愧,对自己感到惭愧而耻辱。对于世界、人生、人的职责等等。他比昂森、索迈、你和我懂得都多,尽管我们懂拉丁语,法语、撒克逊语还有文化什么的。”

“可露思是我的老师,”马丁的回答带有献殷勤的意味儿。“我学到的这点东西都是她的功劳。”

“瞎扯!”欧昂涅恶狠狠地盯着露思。“你大概马上就会说,是她建议你读斯宾塞的——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她对达尔文进化论的了解,就跟我对所罗门王的宝藏的了解一样,少得可怜。你那天突然提起的那条斯宾塞的定义是关于什么来着——不明确、无组织、同类性的东西。对她说一遍,看她能不能听懂一个字。你要知道,这可不是文化。得,得,要是你学拉丁语,马丁,我就再不会敬重你了。”

尽管马丁一直津津有味地听着他们的辩论,可也感到有点厌倦了。这是关于学习和课程的争论,争来争去无非是个基础知识的问题,这种小学生式的争论腔调与他心中激**的雄心大志发生了冲突——虽然在此刻他心中那股力量也使他的手指弯得像鹰爪,紧紧抓住了生活,来自宇宙间的刺激使他感到痛苦。他也仍然可以感到心里刚产生的那种驾驭一切的意识。他把自己比作一个诗人,乘船失事,搁浅在一块陌生国土的海岸上,心中充满了美的力量,想用异邦兄弟那种粗野的语言来歌唱,最终是徒劳一场,唱得结结巴巴,语无伦次。他现在的情形正是这样。他对宇宙间的伟大事物十分敏感,敏感得让他痛苦,可是却不得不听人家唠叨这些小学生的话题,心里还反复琢磨到底该不该学拉丁语。

“拉丁语究竟和这些有什么关系?”他当晚对着镜子问自己。“但愿死人不要复活。为什么我自己和我心中的美要由死人来支配?美是活生生的,永生不灭的。语言是自生自灭的,是死人的骨灰。”

他随即想到自己这段议论讲得十分精彩,躺到**后,他不禁纳闷自己怎么一跟露思在一起的时候就讲不了这么好了。在她面前,他就成了个小学生,说话用的是小学生的腔调。

“给我时间,”他大声说。“只要给我时间。”

时间!时间!时间!他没完没了地叹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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