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为何而生”这一问题,罗素在文章开篇就简要地做了回答,他说:“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支配我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情。”这一回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而这三者之间又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它们基本上展现出了罗素一生所追求的思想境界,体现了其博大的胸怀和仁爱之心。他的人生目的不只是为自己、为个人,还包含对全人类的爱,他渴望尽个人的绵薄之力去为人类做点什么,特别是为那些生活在苦难之中的人们。作者的这种爱是无私的、博大的,他崇高的生存目标令人肃然起敬!
对爱情的渴望和对知识的追求,是作者从人生目的和生命意义角度出发对“我为何而生”所作的思考。在作者看来,爱情是纯洁美好的,是它将人类带入了天堂般的美妙境界。而知识则可以丰富人的头脑,陶冶人的情操,使人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包括爱情在内的一切事物。正因为有了对爱情的渴望和对知识的追求,作者的思想感情经过升华才达到了对全人类的关爱。而关注人类苦难,并予以同情,渴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减轻这不必要的痛苦,正体现了作者作为一位思想家对世界的终极关怀。
这篇富含人生哲理的散文道出了罗素明确的生活目的和高尚的人生境界,更引发了我们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思考……
罗伯特·林德(英)
作者简介
罗伯特·林德(1879~1949),英国杂文作家,出生于爱尔兰。他的作品大都立意新奇,富有情趣。主要作品有有《无知的乐趣》、《蓝狮》等。
无知的乐趣
同一个普通城里人在乡下散步——也许,特别是在四月份或五月份——而不对他的无知的领域像海洋那样宽阔感到惊讶是不可能的。一个人在乡下散步而不对自己的无知的领域像海洋那样宽阔感到惊讶是不可能的。成千上万的男女活着然后死去,一辈子也不知道山毛榉和榆树之间有什么区别,不知道乌鸫和画眉的啼鸣有什么不同。很可能,在一座现代化的城市里,能够辨别乌鸫和画眉的啼鸣的人是例外。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见过这些鸟,而仅仅是因为我们没有注意到它们。我们整整一生都有鸟生活在我们的周围,然而我们的观察力是如此微弱,以致我们中间许多人弄不清楚苍头燕雀是否会唱歌,说不出布谷鸟是什么颜色。我们像孩子似的争论布谷鸟是否飞的时候总是唱歌还是仅仅有时候在树枝上唱歌,争论查普曼的下面两行诗是根据他的想象呢还是根据他对大自然的认识写的:
当布谷鸟在翠绿的橡树怀中歌唱,
初次使人们在明媚春天心花怒放。
然而,这种无知并不完全是可悲的。从这种无知我们可以得到有所发现的乐趣,这种乐趣是经常的。只要我们是足够无知的,那么每年春天,大自然的每一个事实就会来到我们面前;而每个事实的上面还带着露水。如果我们活了半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布谷鸟,而且只知道它是一个流浪者的声音,那么当我们看到它因为深知自己的罪过而从一座树林匆匆忙忙地飞逃到另一座树林时,我们是特别地高兴的;我们对布谷鸟在敢于降落到枞树山坡上(那里可能有复仇者潜伏着)之前,像鹰那样在风中停住,长长的尾巴颤抖着的样子,也特别地高兴。假如说博物学家在观察鸟类生活中并无乐趣将是荒谬的,但他的乐趣是稳定的,同生平第一次看见布谷鸟的人的最初兴奋心情相比,几乎是一种理智的、缓慢沉重的消遣;而且瞧吧,世界给变成新的啦。
而至于这点,甚至是博物学家的幸福在某种程度上也依靠他的无知,无知给他留下这类新天地让他去征服。他可能在书本上已经达到了知识的顶峰本身,但在他用自己的眼睛证实每一个光辉的细节之前,他仍然感到是半无知的。他希望亲眼看见雌布谷鸟一种罕见的情景!——在地上下蛋,然后用嘴把蛋叼到窝里(在这窝里注定要发生杀害幼鸟的事件)去。他将一天又一天地坐在那里,望远镜紧贴着眼睛,为的是亲自确认或驳斥这样的说法,说布谷鸟确实是在地上而不是在窝里下蛋的。而,如果他是十分有幸竟然发现了这种最遮遮掩掩的鸟在下蛋,那么也仍然有其他领域在等待他去征服,有一大堆有争论的问题等待他去解答,例如布谷鸟的那只蛋的颜色是否同窝里(布谷鸟把它的那只蛋遗弃在这窝里)的其他蛋的颜色总是相同的。无疑,科学家们迄今没有理由为他们错过的无知而哭泣。要是他们似乎什么都懂,那么这仅仅是因为你我几乎什么都不懂。在他们发掘出的每一个事实下面总是有一笔无知的财富在等待着他们。他们将永远不会比托马斯·布朗爵士更多地知道塞壬唱给尤利塞斯听的是什么歌。
我把布谷鸟请了进来作为例子来说明普通人的无知,这并不是因为我可以就这种鸟作权威性的发言。理由仅仅是因为我曾经在一个似乎受到过非洲所有布谷鸟的侵袭的教区里度过春天,我从而认识到,对它们,或者任何一个我遇见过的人,是了解得十分十分少的。但你的和我的无知并不局限于布谷鸟。它涉及所有上帝创造出来的东西,从太阳和月亮一直到花卉的名字。我曾经有一次听到一位聪明的太太问,新月是否总是在相同的星期几出现。她补充说也许最好是不知道,因为,如果人们事先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天上的哪个地方能够看见新月,那么它的出现总会给人带来意外的愉快。然而,我想,即使对那些熟悉新月的活动时间表的人们,新月也总是出乎意料地来到的。我们并不会因为我们对一年四季的职司有足够的知识,知道要在三月或四月,而不是在十月里,去找报春花,而在发现一株早开的报春花时就不那么高兴。我们也知道苹果树是在结果子之前而不是在结果子之后开花的,但当五月份我们到一家果园去度假日时,这并不会减少我们对假日之美妙所感到的惊讶。
也许,与此同时,每年春天重新温习许多花卉的名字会有一种特殊的愉快。这就像重读一本人们几乎已经忘了的书一样。蒙田告诉我们说,他的记忆力非常糟糕,糟到每次读一本旧书就好像以前从来没有读过这本书一样。我自己就有一个不可捉摸的、有漏洞的记忆力。我甚至能够读起《哈姆雷特》和《匹克威克外传》来好像是在读新作家油墨未干的作品一样,因为在一次阅读和另一次阅读的间隔中间,这些书的内容有那么多都消失了。有些时候,这样一种记忆力是一种苦恼,特别是如果你热爱准确性的话。但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当生活(除娱乐之外)另有其目的的时候。就纯粹给人以享受这方面来说,坏的记忆力值得提一提的地方也并不见得比好的记忆力少。一个记忆力坏的人可以一辈子继续不断地阅读普鲁塔克的作品和《天方夜谭》。就像一群羊一个接一个地从树篱的缺口跳过去不可能不在荆棘上留下几撮毛一样,很可能,即使在记忆力最坏的脑子里也会留下零星片断的东西。但是羊本身逃出去了,那些大作家也以同样的方式从一个懒惰的脑子里跳出去了,留下来的东西真够少的。
而,如果我们能够把书忘掉的话,那么当一年十二个月一旦过去之后,要把这些月份和它们向我们说明的问题忘掉是同样容易的。仅仅在刹那间我告诉我自己,我熟悉五月就像熟悉乘法表一样,并且我能够通过一场关于五月的花卉、这些花卉的样子和它们的顺序的考试。今天我能够满怀信心地断言:金凤花有五个花瓣。(或许是六个?上个星期我是知道得很肯定的。)但明年我将很可能忘记了我的算术,并且可能得再学习一次以免把金凤花同白屈菜混淆起来。再一次我将通过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把世界看做是一个花园,美丽如画的田野将出乎意料地使我大吃一惊。我将发现自己在问自己,宣称雨燕(那只黑色的被夸大了的燕子;然而,可又是蜂鸟的亲属)永远不落下来栖息。哪怕是在一个鸟窝上也不落下,而是在夜间消逝在高空的是科学呢还是无知。我将带着新的惊讶了解到唱歌的布谷鸟是雄的而不是雌的。我也许要再学习一遍以免把狗筋曼叫做野天竺葵,也许要再学习一遍去重新发现秦皮树在树木的成规中是来得早的还是来得晚的。一位当代的英国小说家曾经有一次被外国人问到,在英国,最重要的庄稼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黑麦。”像这样的完全的无知,在我看来似乎带有豪言壮语的味道;但是,即使是不识字的人的无知也是巨大的。使用电话机的普通人解释不了电话机是怎样工作的。他把电话、火车、铸造排字机、飞机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正像我们的祖先把福音书中的奇迹视做理所当然的东西一样。对这些东西,他既不怀疑也不理解。我们每一个人好像只是调查了一个小圈子里面的事实并把这些事实变成了自己的。日常工作以外的知识被大多数人看做是华而不实的东西。然而我们还是经常对我们的无知做出反应,加以反对的。我们不时地唤起自己并思考。我们喜欢对什么事情都思考——思考死后的生活或思考那些像据说曾经使阿里斯多德感到困惑的问题——“为什么从中午到子夜打喷嚏是好的,但从半夜到中午打喷嚏则是不吉利的”——人类感受过的最大欢乐之一是:迅速逃到无知中去追求知识。无知的巨大乐趣,归根结蒂,是提问题的乐趣。已经失去了这种乐趣的人或已经用这种乐趣去换取教条的乐趣(这就是回答问题的乐趣)的人,已经在开始僵化。人们羡慕像乔伊特那样爱一问到底的人,他在六十岁之后还坐下来学习生理学。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在到达他这个年龄以前很久就已经失去了无知感。我们甚至对我们像松鼠那样积攒的一点知识感到自负,并把不断增长的年龄本身看做是无所不知的源泉。我们忘记了苏格拉底之所以以智慧闻名于世,并不是因为他无所不知,而是因为他在七十岁的时候认识到他还什么都不知道。
名篇鉴赏
老子云:“绝学无忧”,意思是弃绝学习,闭目塞听,可以免除祸患。这话在某个特定环境下也许有几分道理。但整体看来实在太消极了。罗伯特·林德所说的“无知的乐趣”,与“绝学无忧”相反,不是弃绝知识的乐趣,而是要人们从无知中得到有所发现的乐趣。这种乐趣以无知为前提,通过求知而实现。所以,本文所说的“无知的乐趣”,实际上是“求知的乐趣”。这一点通过阅读可以体会。
从整体上看,本文的精彩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语言平实,娓娓道来中给人以亲切、自然之感。与此相应,文章行文徐徐渐进,节奏舒缓从容。讲的是道理,却不涉理论。没有理论的架子,没有严肃的面孔;用具体的事例、细腻的感受引人入胜。二是情理交融,二者相得益彰。作者以浓郁的抒情笔调来写无知和乐趣的关系。读者会在与作者的感情交流中,不知不觉为其“理”所动。三是由点及面,层层扩展。如开头的三句话,像是并列,实则是递进。第一句说人,第二句说“我”,第三句推而广之,说所有的人。四是细节描写生动、逼真,具有动态感。如写布谷鸟降落之前,“像鹰那样在风中停住,长长的尾巴颤抖着的样子”,像是一个特写镜头,撩人心绪。五是在平静的描述中,嵌入富有哲理的警句。“要是他们似乎什么都懂,那么这仅仅是因为你我几乎什么都不懂。在他们发掘出的每一个事实下面总是有一笔无知的财富在等待着他们”、“无知的巨大乐趣,归根结蒂,是提问题的乐趣”等等,这些句子既易懂又深刻,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给人启迪。
普里斯特利(英)
作者简介
约翰·博因顿·普里斯特利(1894~1984),英国作家。他的作品题材宽广,风格典雅,文笔幽默隽永,于温和的笔调中含犀利、睿智的嘲讽意味,富有个性。代表作有小说《好伙伴》、《天使人行道》,剧本《危险的角落》、《探长来访》和《我曾来过这里》等。
论无所事事
我曾经随同一位美术家朋友到他的农舍去住过一阵子,他是个讨人喜欢的懒家伙,那所房子坐落在约克郡的丘陵地带,离一个火车站约有十英里远;我们赶巧碰上连日忽然变得挺暖和的天气。于是每天一清早就抄最近的荒野小道,悠闲自在地爬到海拔两千英尺的地方去,仰面朝天地躺在那儿,消磨那漫长而金光灿烂的午后良辰——任什么事也不干。要找个地方偷闲休息休息,哪儿也比不上荒野高原。那里像是一个洁净而空旷的露天大厅。那种显然单调的环境,既不提供当场叫人神魂颠倒的娱乐,也无引人入胜而声色俱全的大戏可看,却有浮云阴影和色彩斑斓的地平线慢慢变幻出来的千姿百态,微妙绝伦,足以使您心**神移,情趣丛生。高原上一块块客厅地毯般大小的草地,美好柔软得像丝绒,诱您躺在上面养神歇息。那儿远离尘世喧嚣,超脱人间利害得失,万古长存,使人头脑得以休息,杂念涤净。世上的嘈音全都淹没在麻鹬一片单调的啾啾声中。
我们连日舒坦地躺在高原草地上,不是仰望苍穹就是梦幻般地凝视远方的地平线。当然,说我们什么事都没干,也绝非事实,因为我们抽掉大量烟叶,吃了许多三明治和小块的巧克力,喝了不少冰凉冒汽的溪水,那水也不知道从哪儿涌出来的,汩汩流了几码就消失了。我们俩偶尔也交换一两句话。不过,我们也许达到了人类两名成员尽可能近乎什么事也不干的程度。我们闲呆着,什么计划也不制订,头脑里连个想法都没有;我们甚至没有像两个男伙伴聚在一起往往一味地对着吹牛那样消磨时光。在远方某地,我们的亲友正在乱哄哄地忙忙碌碌。动用心计啦,图谋策划啦,争辩啦,挣钱啦,挥霍啦;可我们就像成了仙一样,实实在在地无所事事,头脑清净,一片空白。但是,我们结束那段短暂的赋闲时刻,脸色晒得晚霞那样红喷喷,从高原下来,回到凡人和报馆老板盘踞的尘世,却发现我们刚刚受到戈登·瑟夫里奇先生的指责。
他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指责我们的,我并不知道。我也不清楚是一群什么样嘻嘻哈哈欢闹的家伙居然招致并取得了他的信任。怪事就发生在这稀罕的阳光助长我们那种怪癖的季节里。去年还是前年刚有那么一位富有创业精神的家伙组织了一次欧洲大陆导游旅行,为了招徕更有学问的人参加度假,还特地在途中各站给他们安排一系列知名作家的演讲。那群愉快的游客上路了,他们的向导也确实信守诺言,因为您瞧——第一站就有英季教长给他们作了一次畅论现代享乐的演讲。不过,瑟夫里奇先生是不是也向一群度假者发表宏论,或是在那帮商场大老板召开的严肃会议上致辞,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我确实知道他说了他最痛恨懒散,认为那是天字第一号罪恶。我也相信他批评了一些浪费时间的人,可我把他举出的理由和例子忘了,说实话,再去细究,我会认为那是一种浪费时间的丢脸事儿。瑟夫里奇先生虽然没有点我们的名,却在攻击懒散那一过程中,脑子里自始至终想着我们俩,这一点是根本用不着怀疑的。也许他的脑海里出现这样一种使他震怒的景象,那就是我们俩平躺在荒野高原上,堂而皇之地浪费时间,而世间却有许多活儿急待去做,顺便提一句,急待完成后由瑟夫里奇的店铺买进再卖出。我真希望他能看到我们俩,因为那想必会对他大有好处;我们俩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叫人瞧着痛快,即使我们什么事也不做的时候,谁要是看看我们,哪怕只看到并不完整而难以理解的形象,也会对他的身心有所裨益。不幸的是,瑟夫里奇先生大概对他所谓的懒散之罪已经下了断语,所以不愿意接受别人的看法,连态度也不肯软化一些。这实在可惜,更糟糕的是他的观点在我看来并不对,而且肯定相当有害。
在这人世间,万恶其实都是那些一向忙忙碌碌的人造成的,他们既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忙,也不晓得什么事情该做。我认为魔鬼仍然是宇宙间最忙碌的家伙,我也蛮有把握地想象到他在谴责懒散,而且对那种浪费一丁点时间的现象大发雷霆。我敢打赌,在他统治的王国里,谁也不许闲着,即使偷闲一个下午也不行。我们大家都坦率承认这个世界一团糟。可我跟有些人一样,认为并非是悠闲懒散把它弄到这步田地的。人间缺少的不是有为,而是无为;它无所不能,唯独缺少友善和些许理智。世界上仍然有大量的精力(以往从来也没有这样多瞎忙的人),只不过大部分都给浪费在不该用的地方了。比如说,要是1914年7月里,天气好得叫人懒洋洋,所有的人,皇帝啦,国王啦,大公爵啦,政治家啦,将军啦,记者啦,都一下子极想什么事也不干,而只希望在阳光下闲**,消耗烟叶,那么我们的境况也许就会比现在强多了。可是不行,那种生活必须紧张的说教仍然是无可争辩的;任何时问都不许浪费,总得想法干点什么。于是,众所周知,真就干出了什么名堂。再说,假如咱们那些政治家,与其带着一大堆还没考虑成熟的想法和大量可以消耗的精力匆匆赶到凡尔赛去,还不如暂时撇下一切书信来往和接见等等事务,干脆都去度假两周,只在这个或那个山坡上闲逛,破题儿第一遭在他们精力旺盛的生活当中显然什么事都不干,然后嘛,再回到他们那个所谓的和平大会去,这样也就可以在散会后,声誉没被玷污,世界大事也给处理得挺好。其实就在目前,如果欧洲有一半政治家都放弃那种视懒散为罪恶的想法,离开政坛一阵子,什么事也不干,那么我们肯定会从中获益匪浅。其他例子也都涌上心头。例如,某些宗教教派时而召开会议,尽管外面罪恶堆成山,人类文明的前景仍然难卜,那些与会代表却在谴责女人裙子的长度和伴舞乐队的噪声,净在这些小是小非上瞎浪费时间。他们还不如找个地方躺躺,凝视天空,休息休息他们的脑筋更好些。
懒散为万恶之首的想法,伴以生活必须紧张的说教,在美国十分流行;我们也没法回避美国是个令人惊异的昌盛国家这一事实。可我们也没法回避另一事实:在那样一个社会里,所有最卓越的当代作家竟然全是讽刺家。说也奇怪,大多数伟大的美国作家都毫不迟疑地歌颂悠闲自在,他们的才能往往就是元所事事,为此还自夸呢,这就是他们救世的办法。因此,梭罗如果没有他那种什么事也不干而只欣赏银河的本领,就只会是个冷冰冰的道学先生;还有惠特曼,如果剥夺了他双手插在裤兜里闲**的习惯以及这样消遣时所流露出来的天真喜悦,就只会是个大号笨蛋。任何一个蠢货都会小题大做瞎忙乎,到处消耗他的精力,而一个人想安顿下来无所事事,却得有点真本事。他必须存有可以汲取的精力,必须能够浸沉于缓缓流畅的沉思奇想的河流,必须内心深处是位诗人。往往其他诗人叫我们失望的时候,我们便会想到华兹华斯,因为他深知无所事事的奥妙,你可以说,没有谁比他做得更好了;你也可以从他的作品中发现有关这方面最好的叙述。他活得够长的,足可以把他年轻时的大多数见解收回,可我认为他绝不会对其中一个想法反悔,那就是世间再也没有什么比无所事事地凝视大自然更能使人心灵净化,更能使人健康了(他在一首诗中真的对一些吉卜赛人表示过愤慨,因为他有一次从那些人身旁走过,十二个小时之后再从他们身旁经过,竟然发现他们一直什么事也没干。我怀疑这是种族偏见,还带点忌妒,因为他本人虽然干得不多,那些人却干得更少)。他要是仍然在世,肯定会比以往更加热情而经常地宣讲他的信条;他或许还会攻击瑟夫里奇先生,用一连串了不起的十四行诗(开首是“上周他俩漫步在荒野高原上”)来维护我们俩,顺便说一句,这些诗一点儿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他会告诫我们,如果人人在未来十年里,一有机会就尽可能仰面朝天地躺在荒野高原上,无所事事,那么全世界的情况就会好得多。这他可就说对了。
名篇鉴赏
“无所事事”、“懒惰”的人是为大多数人们所指责的。那么,作者为什么要违反这个常理,来“鼓吹”“无所事事”的生活态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