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秋文学

落秋文学>实用中医诊病绝招 > 七六经病证的传变(第1页)

七六经病证的传变(第1页)

七、六经病证的传变

六经病证是脏腑、经络病变的反映,而脏腑、经络之间相互联系,因此,六经病证可以相互传变,分为传经、直中、合病、并病等。

病邪自外侵入,逐渐向里发展,由某一经病证转变为另一经病证,称为“传经”。其中若按伤寒六经的顺序相传者,即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太阴病→少阴病→厥阴病,称为“循经传”;若是隔一经或两经以上相传者,称为“越经传”;若相互表里的两经相传者,称为“表里传”,如太阳病传少阴病等。

伤寒病初起不从三阳经传入,而病邪径直入于三阴经者,称为“直中”。

伤寒病不经过传变,两经或三经同时出现的病证,称为“合病”,如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太阴合病等。

伤寒病凡一经之证未罢,又见它经病证者,称为“并病”,如太阳少阴并病、太阴少阴并病等。

以上所述,都属由外传内,由阳转阴。此外,还有一种里邪出表,由阴转阳的阴病转阳证。所谓阴病转阳,就是本为三阴病而转变为三阳证,为正气渐复,病有向愈的征象。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