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的年,感觉很爽。前几天我和姐姐闲的无聊,便到处串门。因为是农村,挨家挨户都养狗,那些大狗们打成了一团,互相撕咬着对方,局面残目人睹。忽然一只两只手就能捧起的小狗,让我看了一眼就喜欢上了它,真太可爱了。 这只小狗穿着白色的小兜兜,背上披着黑色的绒毛大衣,而且它还很赶时髦——穿了一双黑色的靴子,一看就是富家子弟。 本来刚干完活儿无精打采的我,一看到它就有来劲了,死皮赖脸的抱着不放。 那天中午,家里一屋子酒味烟味,最让我忍受不了的是醉汉们不朝边界的吹嘘自己,就和姐姐来新婶子家找小狗,那时小狗正在火炉子低下睡觉,虽然它睡的很香,但我还是狠心的把它从睡梦中拖了出来,看着小狗无辜的眼神,我竟然笑的把姐姐吓的半死。我抱着睡眼蒙胧的小狗,一会儿让它双腿倒立,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