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秋文学

落秋文学>极限失控 > 1恶犬(第1页)

1恶犬(第1页)

1恶犬

我从小路边的垃圾堆抄起一根手腕粗的木棍,万分紧张地与一条半米多高的流浪狗对峙着。

我不知道它的品种,更不知道它的名字,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即我们都曾有过非常不幸的遭遇,作为被遗弃者,如今都在这座繁华都市的边缘苟延残喘。然而,同命相连的一人一狗,没有童话故事里的温情脉脉、惺惺相惜,只有现实世界中的针锋相对、剑拔弩张。

它长满一身黑色的、凌乱而且卷曲的长毛,龇着发黄却不失锋利的獠牙,一双三角眼寒光四射、凶残无比,虽然跛着一条腿,但丝毫不影响它的结实与健壮。对面的我,披一件极其肮脏满是洞洞的军绿大衣,束(没有腰带,勉强拿草绳勒住只能用束)一条看不出本色露着丝絮的破旧棉裤,戴一顶仅剩一只掩耳的老式火车头帽,身上唯一完整的只有脚上那两只皮靴,尽管不是一双,我还是感到心满意足。

此刻,隔在我跟狗中间的是一小塑料袋包子。大约半分钟前,有个送外卖的小哥骑着电动车从这儿驶过,那一小袋包子从他后座上的无纺布包里掉了出来,因为路面坑洼不平,他在剧烈颠簸中丝毫没有察觉。

我从距离小路五米之外的水泥管道中看到了这一幕,于是拖着羸弱的身体钻了出来。包子的外袋摔破了,肉块和酱汁也流了出来,热气腾腾的雾霭中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就在还有两米不到的距离我就唾手可得的时候,对面窜来了新的掠食者——眼前这条狗。

常言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现在就是一只小鸟,明知没有太大胜算还要为口食物拼尽全力,而那袋包子便是获胜者的战利品。

一阵寒风裹着雪花吹来,我发出剧烈的咳嗽,身体明显佝偻下去。这时,黑毛(权且这么称呼它)不再看我,它小心翼翼向前走了两步,伸长脖子去嗅那袋包子。很显然,它没有把我当做势均力敌的对手。与其说黑毛的傲慢惹怒了我,不如说饥饿刺激了我的原始本能,我先下手为强,抡起木棒照着它的嘴巴用力砸去,黑毛哀嚎一声跳开老远。

我忍住咳嗽,乘机捡起那袋还有些发烫的包子,刚要转身,黑毛凌厉地扑了上来,我的左手被它狠狠咬了一口,包子啪嗒掉在地上。我看了一眼血肉模糊的伤口,本能地后退几步,黑毛慑于我怀中的木棒,也后撤一段距离,我们各自退回自己的战线。

第一轮的交手未分胜负,我们都觉得心有不甘。于是,再次对峙十余秒之后,第二轮人狗大战开始了。照例是我先出手,这回我没打算仅仅把对方击退了事,而是想来个彻底干脆的了结,——没错,我要命中要害直接将它置于死地。这样不止报了一口之仇,更可以永绝后患。

所以,趁黑毛腾空而起的瞬间,我瞄准它的脖颈用尽全身力气砸去。我确信我做到了“不遗余力”,打击的位置也足够精准,可惜我严重高估了木棍的坚韧程度。于是,猛烈的碰撞之后木棍应声断为两截,非但未形成致命伤害,反而彻底激恼了它。黑毛迅速发起反扑,我在惊慌失措中孤注一掷,这次,竟直接把手中的半截木棍甩脱了出去。

我知道我已经没有翻盘的机会,甚至失去了继续对抗的本钱。可我不甘心任狗宰割,更不甘心把近在咫尺的包子拱手让狗,因此我手脚并用、歇斯底里乱舞一通后,趁黑毛错愕的瞬间,做了一个连自己都为之惊讶的举动,——我飞身扑在那袋包子上,用双手紧紧把它护住。

那一刻,我脑子里还残存着幻想:黑毛照我厚厚的军绿大衣撕咬一番后无可奈何地悻悻离去。可很快被现实打脸了:那畜生根本不理会我的绿大衣,而是专拣我**的地方如手臂、脚脖和脸面下嘴。我忍着剧痛,一边极力挣扎一边死死护着身下的包子。

黑毛撕咬得极凶,看得出,它不止想夺取那袋包子的归属权,还想置我于死地。渐渐地,我挣扎的幅度越来越小,血腥气淹没了包子的香味。

第二轮较量,我完败。

为了一袋包子,我怎么也没想到,最终会付出身家性命这么惨重的代价。是的,我感觉我死定了,即便不被黑毛活活咬死,也会因伤重无法觅食进而病死、冻死或者饿死在这荒郊野外。

就在我停止挣扎的前两秒,黑毛住口了,它用嘴巴拱了我几下,试图将我翻过身来,但没有成功,于是一步三回头地悻悻离去。虽然遍体鳞伤,但包子终究是我的了,为此我长长吁出一口气,甚至露出凄惨的笑意。

可当我准备取出身下的包子,安心享用这袋用鲜血换来的战利品时,才发觉浑身没有一丝力气。我想我真的不行了,即便贫贱如斯,我也必须在断气之前安排好后事,——我希望死后有好心人能将我掩埋,而不是暴尸荒野最终成为野狗的食物,再奢侈一点,我希望TA能记住我的名字,在坟前立块石碑(哪怕木牌也行),这样我好区别于那些真正的流浪者。

没错,我确信我本不该属于那个群体,虽然身份同样卑微,但至少我有着自认为高贵而不屈的灵魂。我还确信,三个星期前在我身上一定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可惜除了唯一的身份印记,我什么都不记得。

现在,我攒足全身气力把右手艰难地探入内衣口袋,把一张名叫身份证的卡片抓握在手中。三个星期前的一个傍晚,我在适才的水泥管道里从昏迷中醒来,是它告诉了我是谁,年龄几许,户籍何处。我没有弄错,因为证件上有我的照片,虽然照得有一点走样,但通过对照残破的玻璃镜片,我确认那就是我。

我叫杨令,女,1981年7月16日生,河南孟州人,现年39岁。这张身份证原本夹在一个样式陈旧但并无破损的女士钱包里,除此之外,里面还有一百多块同样陈旧的纸币,这些足以证明我本不是街头的流浪者。

所以,认准身份后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回家。可人心的险恶第一次打击了我,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巷,我遇到个陌生的中年男人,他劫掠了我的钱包,把钞票拿走单独将身份证抛给我。面对比自己强壮几倍的汉子,我敢怒不敢言。身无分文的我别说回家,连安身之处都没有,只能到附近一个涵洞里过夜。

然而,人心的险恶第二次打击了我,在那个潮湿阴冷的涵洞里,我差点被一个流浪汉强暴,幸亏一个出租车司机路过,那混蛋才在黑暗中逃之夭夭。为免再招麻烦,我在街边一个公共洗手间度过了一夜,第二天天亮找到警察,求助他们送我回家。

警察很快帮我核实了住址信息,然而,令人崩溃的是,当地户籍处资料显示查无此人。警察没有气馁,又联系到我所在村的村主任,对方告知说,本村的确有家姓杨的,单门独户,但九年前举家搬走了,至于搬到哪儿谁也不知道。

万般无奈之下,我被暂时送进了收容所。在收容所,我第三次见识了人心险恶,那里乏有同病相怜的抱团抚慰,更多的是眉高眼低和欺辱霸凌。在那里待了不到三日,我就逃了出来。我想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一边赚钱一边继续寻找回家的路。

可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天真了。连续碰了几鼻子灰之后,我最终选择了放弃,从此成为这座城市流浪者中的一员。不怪人心凉薄,只怪命运不济。如今换位思考,如果我是老板,肯定也不会要一个除了身份证之外什么都没有的人,甚至这个人连记忆都处于缺失状态。

我又回到了那条水泥管道,把它当做临时的家,为免引人注目,我尽量把自己装扮得看起来像个男人。可万万没想到,我躲过了那些流浪汉的侵扰,却栽在一条同为天下沦落者的恶犬嘴里。

此时此刻,雪花在我身上已**下白白的一层。我感到浑身趋于冰凉,只剩下胸口还有一小片暖暖的像有团火在燃烧。那份热量不止来自于被揉烂的包子,更来自于我不肯屈服的意志。

虽然仍旧不甘,但我实在是撑不住了,眼睛闭上之前,远方出现一个模糊的黑影。我想,大概是勾魂的小鬼到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