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自断手指骗取保险金失算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案情】
黄某现年47岁,2003年7月,黄某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保额为100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种,平安公司经调查同意为其提供保额为200万元的保险。9月10日,双方正式签订保险合同。同年9月13日,黄某又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了保额为99万元的意外伤害合同。10月19日下午,黄某在亲戚的陪同下到上海市某医院,自称在切鸭子的时候,不慎一刀将左手大拇指和食指的部分指节切断。后黄某又到另一家医院,进行了断指再植手术,最终没能成功。黄某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44万余元,但保险公司在调查中发现,黄某称伤势为一刀造成,但黄某向医生提供的食指一截断指和未断食指之间还缺少一截,显然不是一刀造成,而在这个问题上,黄某始终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最终,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黄某被检察院以涉嫌保险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点评】
保险诈骗罪是指违反保险管理法律法规,意图欺诈保险金,而采用虚构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以及其他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犯罪构成: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②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下述五种情形: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本案符合其中的第五款特征;
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单位构成,其他人不能构成此罪;④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引起保险事故发生,或因认识错误而认为发生实际未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计算错误而多报了事故损失等,并因此获取了保险金的,均不构成犯罪。
本案黄某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故意切断自己的手指,不仅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也侵犯了国家正常的保险管理制度,构成了保险诈骗罪,因此不仅换不来经济的补偿,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