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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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一伤寒门 伤寒总论(第11页)

者次

气,投之

故曰得中

分之剂散

与之和

理。虽未遽安。亦无传变。故曰宁可不及者次也。太过者。粗工不知深浅。轻举妄动者为之。

或问

者不

动经

可轻

进病

与。

在纲

最为得

节。且

人之立

里证。

中有柴

下。无

谓阴

汗也

。是日数之不可拘也如此。孙思邈云。服承气得利。谨勿补中。以热气得补复盛。此所以言实热也。王叔和有曰。虚热不可去。热去则寒起。此所以言虚热也。二言之殊途同归。是虚实之不可不辨也如此。又况寒温热同实而不同名。暑湿风异种而有兼病。异气之相乘。他邪之并作。表证中之有不可汗。里证中之有不可下。三阴可温攻。有热证者不同。表里俱见。与半表里者有异。中暑热病疑似难明。伤寒中风脉证互见。阳明本多汗。而有反无汗之别。少阴本无汗。而有反自汗之证。或阴极发燥。热极发厥。阳证似阴。阴证似阳。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又有痰证食积。虚烦香港脚等证。似伤寒之病。自非心领意会。达变知机。体认之精。发用之审。则纵横泛应。几何而不穷哉。孔子曰。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是说也。亦在夫人权之而已矣。

危氏得效方。伤寒撮要论云。凡发汗法。欲令手足俱周。然一时许为佳。不欲淋漓如

为度

以吐为度。若吐少病不除。明日再服吐药。可至再三。但虚人宜少吐。药力过多者饮水解之。凡水渍法。以叠布数重。新水渍之。稍捩去水。搭于胸上。须臾蒸热。又渍令冷。如前用之。仍数易新水。日数十易。热甚者着病患于水中。热势退则已。亦良法也。凡葱熨法。已用葱一束。以丝缠如饼馅大。去根。惟存白三寸许。先以火。一面令通热勿至灼人。乃热处着病患脐下。上用熨斗盛火熨之。令葱饼热气透入腹中。更用三四饼。候病患醒。手足温有汗乃止。凡蒸法。以新火烧地。良久可以水洒之。取蚕砂、柏叶、桃叶、糠麸皆可用。

相和铺烧地。上面铺草席令病患上卧。温覆之。夏月热只用布单覆之。汗移时立至。俟脚心有汗。乃用温粉扑上。移上床。最得力者。蚕砂、柏叶、桃叶也。无蚕砂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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