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营生了就找到了傅兰秀,本想给她当个护卫或者在店里当伙计。
傅兰秀看中他的底子,就让他当行商的领队了。
简单培训了他一下买货卖货,他做得都不错。
看起来踏实,做事也有几分灵活。
生旺还要长久跟在她身边的好,商队就交给罗兵了。
这些商队的成员,回到家之后,给他们带了很多新鲜东西。
其中一个叫候小二的,本是家里最不受重视的一个。
哥哥比他长得壮,弟弟还是读书人。
父母偏心其他两房,对他一直不好,他书也没读过力气也不好,到了傅兰秀的店里只当了个跑堂。
赚的不多,回家也被父母指使着端茶倒水,还让他洗老大和老三的脏衣服。
这次他跟着出去走商,也是憋了一口气。
他觉得他肯定能赚到钱,不会再让人看不起。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就听见里面传来说话声。
是他娘的声音。
“当家的,你说小二咋还没回来?不会是看京城好,不回咱们雍阳了吧?”
老爷子哼了一声。
“不能,他哪有那个本事留在京城?京城地贵着哩,吃的也贵。”
“他不回来,家里的活谁干?这个废物,不干点家里的活,能干啥?以后老三是有大出息的,就他最没出息。”
侯小二听见父母的议论,心里特别难受。
其实就算他读书不好,身体也不壮硕,但他对父母的心是一样的啊。
他也很想孝顺他们,对他们好,在他们眼里,他的好就是一文不值。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也是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了。
他用力一推门,门开了,院子里的两个老人回头看他。
第一眼是惊喜的,接着又是熟悉的责怪语调。
“你还知道回来?知不知道我们多担心你?当小二当的好好的,去跑什么商队?万一出点啥事呢?再说也不赚钱,你就别去了。”
听着他们反对的话,他没多说什么。
直接走到里屋,把身上背的包裹摘下来,往桌上一放。
包裹碰到桌面,哗啦啦地响。
侯父母看见,更责怪他。
“你就不能轻点?这桌子也是新打的,好几十文呢,你大哥出钱打的,你弄坏了,你大哥揍你我可不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