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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第1页)

二十五

亲爱的长腿叔叔:

你说这岂不是有趣的事情吗?

昨天下午提笔给你写信,刚刚写完了“亲爱的长腿叔叔”,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森普尔太太晚上要做点心,我答应要为她采集一些黑莓,因此出了门,把信纸就随便地放在了桌子上。今天回来一看,你可想到,信纸的中心位置上有什么东西?一个大蜘蛛——真正的长腿叔叔!

我拎起一只腿,把它放在窗户上——当然动作很轻,说什么我也不会伤着它,因为我一看到它,总要想到你。

今天早晨,我们乘马车到了教堂的中心区。这个教堂整体上是白色的框架,显得小巧玲珑,上面有一个尖顶,前面有三个圆柱——古希腊多利斯式的建筑风格(要么是爱奥尼亚式的,我常常分不清)。

牧师的布道就像催眠曲,教徒们一个个摇着芭(bā)蕉扇,显得无精打采。他们听到的只有牧师的嗡嗡声,还有外面树林里蟋蟀的唧唧声。我只顾睡觉,等到人们唱赞美诗的时候,我才不知不觉地站了起来,这才后悔不迭,刚才没有听牧师的布道。选择下面这首赞美诗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心理,我真的很想知道:

来吧,抛开人间的花花世界,

我们携手,共享天国的愉快,

亲爱的朋友,要么从此永别,

现在就让你沉沦,坠入火海。

我发现,如果就宗教方面的问题与森普尔夫妇讨论,那就很不恰当。他们心目中的上帝(从早期清教徒祖先那里原封不动继承下来的),心胸狭窄,缺少公理和正义,行为低劣,心存报复,顽固不化。真是感谢苍天,我并没有得到什么遗传而信仰上帝!上帝是什么样子,我可以凭借自己的自由想象。但是他应该是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富有想象力,对待别人宽宏大量,遇事通情达理——还有幽默感。

对于森普尔夫妇,我是满心地欢喜,他们的所作所为比他们的信仰还要高尚,甚至超越了他们敬仰的上帝本身。我把这样的看法告诉了他们——这下可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麻烦,觉得我亵渎了神明。我认为,亵渎神明的不是我,而是他们自己!从此我们的谈话不再讨论神学问题。

此刻正是星期日的下午。

雇佣的男工阿玛塞和女工卡丽驾着马车刚刚离开。阿玛塞系着紫色领带,带着黄灿灿的鹿皮手套,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显得红光满面。卡丽头戴饰有红玫瑰的大帽子,身穿蓝色平纹细布裙子,卷曲的头发紧成了一个个的小圈。阿玛塞在洗马车,洗了整整一个上午;卡丽没有去教堂,待在家里,表面上看好像是为了做午餐,实际上是在用熨斗熨她的衣服。

再过一会儿,等这封信写完以后,我就要安下心来阅读一本书——在阁楼上发现的那本书,名字叫《在小径上》。有个小淘气在扉页上留下潦草的笔迹:

杰维斯·彭德尔顿,

这本书要是四处闲逛,

把它带回家,还要打它的耳光。

那孩子大约十一岁时生了一场病,夏天就到这里疗养,留下了这本《在小径上》。他似乎读得很认真,经常看到他在书上留下的脏乎乎的手印。在阁楼的角落里,还能看到水车和风车,还有弹弓。

森普尔太太经常谈到他,听她那口气使我觉得他还没有长大,不是戴着丝绸帽子、提着手杖的绅士,而是一个可爱而又脏兮兮、满头乱发的孩子。在楼梯上下喧闹乱爬,窗纱门从来不关,还成天闹着要吃饼干(我知道,森普尔太太对他有求必应)。他好像是个小精灵,很有闯劲——勇敢而又诚实。只可惜他是彭德尔顿家的人,否则该有多好。

明天我们要给燕麦脱粒,要运来一台蒸汽机,另外还要派来三个人。

非常遗憾地告诉你:取名“奶杯”的那头牛(莱斯比亚的妈妈,一只角上长着斑点)干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在星期五晚上跑到果园,在树底下偷吃苹果,吃呀,吃呀,吃得连头也不顾,吃醉倒了两天!我说的都是事实。这种令人反感的事情你听说过吗?

先生,仍然是

你的有深厚感情的孤儿

茱蒂·艾伯特

星期日

又及:

第一章内容是关于印第安人的,第二章是绿林好汉。我悬心静气,第三章能讲什么呢?“红鹰腾空二十英尺,落地身亡”——这是卷首语。岂不把茱蒂和杰维斯逗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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