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确,四十六岁,江宁人,逆案待审。五更前,于甲字三号牢畏罪自缢,气绝。
写到“自缢”二字时,他的笔停了一瞬。
冯谦的目光落在他手上。
赵无咎继续写下去。
写完正簿,他将纸吹干,递给卢庆押印。
冯谦这才满意,道:“尸身暂封,不许沈家人收殓。供词一事,我另行处理。”
另行处理。
也就是说,死人也能画押。
冯谦走后,狱中重新安静下来。
赵无咎借着收拾刑房的机会,悄悄把夜里垫纸背面那几行记录撕下,又从废纸堆中抽出一张被墨污了半边的供词草稿。草稿上有几处极要紧的字:
六万五千八百两。
香匣。
沈令仪。
还有一个被涂黑的名字,只露出最后一个字:
“恩”。
赵无咎盯着那个字看了很久。
他不知道这个“恩”是谁。
人名?地名?官名?还是某个内廷中人的代称?
他只知道,这份东西若被发现,他必死。
可他还是把它折好,藏进靴底夹层。
天彻底亮时,州狱外传来马车声。
沈确的死讯被送往沈府,也送往刺史府、户部、盐铁司。很快,江宁城中便会传开:
沈氏家主沈确,畏罪自尽。
案子仿佛因此稳了一半。
赵无咎站在狱门后,看着灰白天光落在雪上,忽然想起沈确临死前看他的那一眼。
记下。
他记下了。
沈确不是畏罪。
也不是自尽。
他是被人杀死在天亮之前,因为有些人怕他活到天亮。
赵无咎低头看着自己袖口沾上的一点血迹,慢慢攥紧了手。
他只是一个州狱小吏。
他救不了沈确。
可他至少能让这几行字活下来。
只要字还活着,死人便还没有彻底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