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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诗会(第2页)

李泰果然是个胖子,胃袋也不小,在后世干吃播肯定有底子。

“臣林远,拜见越王殿下。”林远急忙躬身行礼。

“县伯不必多礼。”李泰急忙上前将林远扶起。

“这场诗会有万年县伯前来,注定闻名于世啊。”李泰继续开口说道,脸上也是笑意慢慢,不清楚其底细的人还会觉得李泰憨态可掬。

“越王过奖了,臣本来自于山野,再者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上次也是多喝了几杯,才致如此。”

李泰听到林远的话眼神一亮,别的已经不需要了,光一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就已经将诗会拉高了几个台阶,周围几个原本看热闹的才子听到这句话,也知道这次诗会他们大概率只能重在参与了,好在那个巧克力棒别有一番风味。

林远根本不知道自己刚才那句话意味着什么,正所谓无形装逼最为致命,他倒是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此刻李泰想结交林远的心更重,他现在不缺皇帝的宠爱,欠缺的就是名声和势力。

“随本王一同入园,诗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因为林远刚才随意念的那句话已经逐渐传开,这里围着的人也越来越多,李泰急忙开口。

诗会是在芳林苑中举办,朝廷六月之时对吐谷浑用兵,但现在已经三月有余,一直没有传来任何结果,所以这次诗会的主体就以边塞为主题。

而且这些年大唐军队横扫四方,李世民被称为天可汗,所以文人墨客也喜欢以边塞军伍生活创作诗作,以博得皇帝的喜欢,而李泰也是打着这个算盘。

让林远惊讶的是会场上首位置摆放着四套高脚桌椅,除李泰外上面还坐着三个评委,年龄大概在五十左右,胡子一个比一个长,具体是谁林远就不清楚了。

看到此林远心想估计是李世民准备推广高脚桌椅,他之前看过不少小说,也知道李世民是个抖森,喜欢显摆。

边塞诗对于林远来说难度不高,这种诗初中的时候没少背,可很快林远最不希望看到的一幕发生了,参加诗会的人必须手书一首诗,然后让三个评委点评,第一名可以获得赏钱100贯,第二名50贯,第三名10贯,参与诗会的人也可以自行捐款,最后挑选里面最佳的十首诗刊印成册销售,所获钱款全部用于购买粮食安置灾民。

毛笔对于林远来说,除了烧烤的时候刷油料,其他用处他也不会。

芳林苑不远处的高阁上,数名贵族小姐也临窗遥望。

“公主,刚才伯爷随口吟了一句诗,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小莲满脸兴奋跑到高阳面前汇报,声音特意让周围其余几个贵女听到。

大唐并不讲究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明清以后才开始大力束缚女性,大唐的女子可以骑马、射箭、穿男装、抛头露面。可以改嫁、和离、当家理财。更可以读书、作诗、写字、弹琴。

上层贵族女子几乎人人读书识字,才女是荣耀,不是“失德”。

听到小莲特意的汇报,不少贵女嘴里念叨着这句诗,但可惜的是林远已经尚公主。

“妹妹,好福气。”高阳身旁一女子低声说道。

“阿姊,你就不要取笑我了。”高阳语气带着撒娇,别看她深受李世民宠爱,但在眼前这位,根本不算什么,她可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的嫡长女,长乐公主李丽质。

长乐公主上身月白绫罗窄袖衫,下着淡青撒花长裙,只以一根素银绦带轻束纤腰。长发松松挽作垂云髻,簪一支简单的玉簪,鬓边垂落几缕青丝,容貌清丽绝俗,眉目柔和,笑时唇角微扬,自带几分温婉娴静,全然不似寻常贵女那般张扬。

往日的诗会她是不参与的,这次前来也并非欣赏林远的才华,只是想见一见这位能救治长孙皇后的神医,她也患有气疾,所以成婚一年以来,一直未有生育,后期她也需接受林远的治疗。

长乐并没有多说什么,视线盯着下放人群里最显眼的林远,没办法,全场就他一个短发,就跟个萤火虫的屁股一样出众。

而高阳看着下方芳林苑摆放的高脚桌椅,别人不知道,可她知道这全是林远设计出来的,这段时间忙着购买毒盐矿,忘记这件事了,以她对于李世民的了解,估计自己再下手已经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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