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们像一群进了城的土包子,兴奋地冲进营房,东瞧瞧,西摸摸,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激动和喜悦。
他们都很清楚,如果不是林越,他们这辈子,别说住进这种地方,恐怕早就成了北蛮马蹄下的亡魂,或者依旧在那个破旧的角落里,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看着手下们那副没出息的样子,林越只是笑了笑,没有阻止。
他明白这种从地狱到天堂的感觉。
而周围,一些路过的将领和士兵,看着这片气派的新营地,和里面那群欢呼雀跃的往生营士兵,眼神中满是藏不住的羡慕。
“啧啧,那就是林越的往生营?主帅也太偏心了,跟咱们天差地别啊!”
“偏心?你有人家那本事吗?带一百个步兵全歼三百铁浮屠,这战绩,给你个将军当都不过分!”
“嘘!小声点,没看到王冲今天被主帅骂得跟狗一样吗?官职都被掀了,现在这林百夫长,可是主帅面前的红人,咱们可得罪不起。”
“是啊,以后见了他的人,都得绕着走……”
议论声中,再也没有了之前的轻视和嘲讽,只剩下浓浓的忌惮。
林越对这些议论充耳不闻,他大手一挥,对着还在兴奋中的众人朗声道:
“行了,都别跟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样!今天弟兄们辛苦了,打了大胜仗,又乔迁新居,双喜临门!都把东西放好,今晚,我请客!”
“咱们开酒肉宴席,不醉不归!”
“哦!!”
“百夫长无敌!!”
士兵们再次爆发出震天的欢呼。
当晚,往生营的独立伙房里炊烟袅袅,香气传出了半里地。
林越没有食言,他自掏腰包,从军需处换来了几头肥硕的全羊,十几坛烈酒。
夜幕降临,篝火燃起。
新营地的校场中央,架起了巨大的烤架,整只的肥羊被烤得滋滋冒油,金黄酥脆,香气四溢。
林越带着他手下这十七名亲兵,一共十八人,围坐在一张巨大的木桌旁。
桌上没有精致的碗碟,只有大块的烤肉和盛满了烈酒的粗瓷大碗。
“来!弟兄们!”林越第一个举起酒碗,站了起来,“今天,咱们打了胜仗,活着回来了!这第一碗酒,敬我们死去的弟兄,也敬我们自己!”
“干!”
所有人,包括一直滴酒不沾的沈青岚,都举起了酒碗,将辛辣的烈酒一饮而尽。
“痛快!”
烈酒下肚,气氛瞬间被点燃。
士兵们彻底放下了所有的拘谨,他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勾肩搭背,吹牛打屁,整个场面热闹非凡。
“头儿,我敬你一碗!要不是你,我孙二这辈子都不知道,原来杀北蛮子比杀鸡还容易!”孙二端着酒碗,满脸红光地凑了过来。
“哈哈哈,你小子那是没见过世面,以后跟着头儿,让你杀得手软!”旁边的士兵起哄道。
宴席的气氛在酒精的催化下,变得愈发热烈。
林越也来者不拒,跟手下们打成一片,听他们说着荤段子,讲着各自的家乡,气氛融洽得像一家人。
然而,就在这片喧闹之中,林越却敏锐地发现了一个格格不入的身影。
沈七。
她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虽然也端着酒碗,却没有怎么动过桌上的烤肉,只是小口小口地喝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