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我们就进人到了杀人动机分析这一层。显然不是抢劫,由于凶手没有动任何财物;那么是为了女人?为了某种政治原因?从一开始我就倾向于前者,由于政治谋杀得手以后凶手会急不可耐地溜掉;而这个案子中,凶手从容不迫,他现场又办了很多事,基本上可以肯定是由于某种恩怨而不是政治原因招致的仇杀。
“墙上的血字支持了我的判断;找到戒指后,便可以肯定了。戒指是凶手用来提示已死或当时不在场的某个女人的。
“这样我便问了格莱戈森一句,问他是否向克利夫兰发电报询问了屈伯先生以前的职业。你记得吧,他当时给的是否定回答。
“这以后我又仔细搜查了整个房间,找出了凶手的高度和印度雪茄、长指甲之类的细节。
“当时我已经肯定那些血迹是凶手激动时从鼻子里流出来的,由于现场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
“血迹与他的脚印方向是一致的;激动时流鼻血的人并不太多,有这种情况的人一般都血旺;这样我就得出了凶手是个健壮的红脸男人的结论——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这一结论是正确的。
“从屋子出来以后,我做了被格莱戈森忽视的一项工作。我给克利夫兰警察局的最高长官发了封电报,内容是查询伊诺奇。屈伯婚姻方面的事。
“回电很明确,说屈怕早就要求警方出面保护,以防止旧情敌杰弗逊·豪普的行刺。这个情敌正在欧洲。
“这样我就摸清了脉络,剩下的便只是捉拿凶手了。
“凶手就是和屈伯一起进屋的人。而屋外的痕迹告诉我,那辆出租马车曾在外面非常随意地行动过,车夫不在车上,那他只能在屋内了!
“任何谋杀都不会当着陌生人的面进行——极特殊的例子除外,由于目击者迟早会供出凶手的。
“另外我也想了,在伦敦跟踪别人,最好的方式大约就是当车夫了。我的结论出来了:凶手杰弗逊·豪普就藏身于伦敦的车夫队伍中。
“任何一种突然的变化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的,一般来说凶手行凶后要尽量装得若无其事,所以我判断他在一个时期以内还会当他的车夫。职业不变,姓名自然也不会变。
“我把我的街头流浪小分队召来,将他们分派到伦敦不同的出租马车车主那里,去找我要找的人。
“他们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这你一定还记忆犹新吧!
“斯坦格森的死是出乎我的意料的,任何人也不能全知全能。通过他的死,我了解了那种药丸。
“这样整个案子便成了个环环相扣的逻辑推理典型,没有什么缺口。”
“十分精彩!”我叫道,“你非凡的才干会得到大家的认可的。你应该出版整个破案的记录,我可以代你完成。”
“你怎么做都可以,我的博士。”他说,“你看看这个吧。
说着,他递给我一张当天的《回声报》。那上面有一篇有关本案的报道,其中一段是这样的:
伊诺奇·屈伯和约瑟夫·斯坦格森两宗谋杀案的疑凶杰弗逊·豪普的暴病而亡使大众失去了一份谈资。
如无业内人士透露,此案将永远成为大众心中的一个谜。
这两起谋杀均与多年前的一起桃色案件有关,其间夹杂着爱情和摩门教。两死者年轻时均为摩门教徒,而凶手豪普亦来自摩门教盛行的盐湖城。
此案至少可以证明我警方破案之神速,也足以警告外籍人士,任何仇杀之事最好在本土结局,不必扰我英伦。
此案之侦破,皆系苏格兰场侦探莱斯特瑞德和格莱戈森之功。
凶手是偶然于一业余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家中被捕的。相信此位业余侦探在两位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会有不小的长进。
两位侦探均将接受政府的奖励。
“怎么样,开始我就说了,我研究了半天血案,惟一的成果便是他们俩接受奖赏。”福尔摩斯笑着说。
这没关系,我的记录里有全部事实的真相,公众终究会明白的。
“正如一位罗马守财奴所言:‘笑骂由你我不改,万贯家财自陶然。’你也该自得其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