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没别的事儿,那就一块去吧!”
一分钟后,我们俩乘坐的马车已经奔驰在通向布里克森路的大道上。
这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早晨,雾气很重,建筑物只隐隐约约的有个轮廓。
福尔摩斯的兴致很高,大谈意大利克里莫纳提琴和斯莱迪瓦利斯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我什么也没说,要知道我们在这样压抑的天气下要去的地方可是个凶案的现场啊!
“你跟远离现实一样?”
我打断了他没完没了的提琴比较话头。
“没有见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
“你的证据就在前面,那套宅子。”
“是的,停车!”
马车离那房子还有一百码,可他坚持让停车,他要走过去。
洛里斯顿花园显得十分阴森。
那一共是四套房子,两套住人,两套不住人。出事的3号,就是不住人的。
临街有三排窗户,黑洞洞的,像瞎子的眼睛,窗框上挂着的“出租”招牌则像致人失明的白内障。
房与房、房与路之间都有小花园相隔,每个小花园都是衰草寒烟的破败景象。粘土与粗砂铺就的小路泥泞污浊,小路尽头花园的木栅栏上靠着一个高大的警察。周围还站着几个看热闹的人,脖子伸得长长的,交头接耳地议论着。
我以为福尔摩斯会一头冲进现场,立刻开展工作的,可他却漫不经心地在小路上徘徊开了。看看天,又看看地,再瞄一瞄房子和木栅栏,然后盯着脚底下的小路在草丛中的小径上走了两个来回,笑了。
我觉着他有点做作。
小路上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脚印,他怎么能从中分辨出罪犯的痕迹呢?当然,我领教过他的推断能力,所以还是确信他已经有所发现了。
一个高个子、黄头发的人拿着笔记本从屋里跑出来迎接我们。
“你能亲临,太好了!现场保护得很好。”
“除了这片脚印!一群水牛踏上去也不会这么乱的。格莱戈森,你一定是有了什么结论才让他们这么乱踩的!”
“我负责屋内,屋外由莱斯特瑞德负责。”
福尔摩斯扬了扬眉毛,看了我一眼,轻巧地说:
“有你们二位在现场,第三个人是什么也发现不了的。”
“啊,这个,我想我已经做了我该做的了。这案子很奇特!”
“你不是坐马车来的吧?”福尔摩斯问。
“不是。”
“莱斯特瑞德呢?”
“也不是。”
“那好吧,我们进去看看。”
没头没脑地问了几句以后,他便大步向屋内走去,格莱戈森十分不解地跟在后面。
屋子里的地板上满是灰尘,一条过道通向厨房和储藏室,过道旁边有两扇小门,一扇似乎已经封死,另一扇则通向餐厅,凶杀就发生在餐厅里。
我心情十分压抑地跟着福尔摩斯走了进去。
餐厅里没有东西,空空的。壁纸斑驳陆离,像是生了疮。
一座仿大理石壁炉,炉台角上放着一段红蜡烛头。窗户上尘封的灰垢很厚,阻挡了室外自然光的进入,显得整个屋子里很暗。
当然,这些周围环境的细节都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刚进屋时我的注意力全在地上那让人害怕的尸体上面。
他直直地躺在地上,俩眼瞪着天花板。这个人年纪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量,肩膀很宽,头发是黑的,络腮胡子也是黑的。
礼服上衣和里面的背心也是黑的,但裤子是浅色的,袖口领口都十分整洁;一顶干净的礼帽放在旁边。
他的两只手都紧紧地握着,胳膊伸得很长,两腿扭得交叉在一起,死前挣扎的样子还完整地保留着。
他的脸上充满了恐惧和仇恨,扭曲的嘴角配上低低的额头,让人不由得想起猿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