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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惩贪与贪风日盛(第1页)

乾隆惩贪与贪风日盛

乾隆元年正月,乾隆帝即位伊始就训谕百官:“若视朕之宽而一任属员欺蒙、百弊丛生,激朕将来有不得不严之势,恐非汝大员及天下臣民之福,汝等可明知朕意。”①在整个统治期间,乾隆帝屡屡动用重典,严惩贪官。

惩治贪官。

乾隆十八年,南河亏空案。清政府专设河道总督管理黄河修浚事务,经办河务的官员长期以来玩忽职守,大肆贪污,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积年亏空已达十八万两。该年九月,黄河在铜山决口,黄河南岸的灵、虹、宿、盱等州县一片汪洋。对于这人为的灾祸,乾隆帝下令将管理该段河务的同知李悖、守备张宾处决,负责南河事务的高斌②则陪绑示法。同时,乾隆帝颁谕旨,限其在一年内补齐亏空,若不能完纳仍予以正法。乾隆帝又将乾隆十年以来,历任河道的姚廷栋、叶存仁、何娟、李宏等人一并革职,交部从严治罪。

杨灏、恒文、蒋洲贪污亏空案。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九月,湖南布政使杨灏贪污案发。杨灏利用放银买补偿平仓谷备荒之便,贪污白银三千余两,被处以斩监候。次年秋审时,湖南巡抚蒋炳以杨灏限内完赃为由拟将其缓决。乾隆帝怒不可遏,一面将杨灏处死;一面又以蒋炳窃权包庇而将其革职治罪,查抄家产。与此有关的三法司、九卿、科道许多官员都分别受到惩处。

云贵总督恒文利用巡阅各地营伍之机,授意家人赵二勒索州县属员十五人财礼,并以进贡为名压价勒买民间黄金。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六月案发,恒文在一年多任期内,搜刮了数万两黄金、白银。为此,乾隆帝令恒文自尽。十五名地方官员未能举发其事,也分别交部议处,各降一级。

山西布政使蒋洲,是雍正间大学士蒋廷锡之子,任内亏空库银两万余两,乾隆二十二年七月,擢升山东巡抚离任之时,又勒派通省属官交银以补亏空。乾隆帝在澄清事实后,决定将蒋洲处死。因收受蒋洲贿赂的山西巡抚明德等官员也分别给予革职、降级的处分。

两淮盐引案。从乾隆十一年(1745年)起,主持盐务的官员私自规定每张盐引加征税银三两,勒令盐商缴纳。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六月,尤拔世任两淮盐政,因向盐商勒索而不得,遂将此事揭发。乾隆帝极为震惊,他粗略估算,两淮盐政等私征银当在千万两以上,扣除历次南巡及内廷采办物品花销四百七十六万两,尚有六百数十万两被盐务官员所侵蚀、中饱私囊。乾隆帝著令将前任两淮盐政高恒(乾隆帝孝贤皇贵妃之兄弟,高斌之子)、普福、盐运使卢见曾等概行解职交审,查封其任内资财和原籍家产,后三人皆被正法。前任两江总督尹继善及现任总督高恒之堂兄高晋,均因不据实参奏被严加议处。此案审理过程中,翰林院侍读学士纪昀、军机处行走章京王昶、刑部司员黄骏昌、内阁候补中书徐步云,因曾向卢见曾透漏抄家的消息,也分别受到了充军乌鲁木齐或革职的处分。

甘肃捐监冒赈案。陕甘总督勒尔谨与甘省布政使王直望以及继任布政使王廷赞在推行纳粟捐监活动中,借口连年赈济灾民,大肆侵吞。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至四十六年(1781年)案发,搜刮白银六、七百万两以上,仅王直望一人即贪污白银达三百万两。对于这起“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③,乾隆帝极为震怒,将勒尔谨、王直望处死,子孙谪戍伊犁。此案是全省通同作弊,如依法处置,甘肃道府以上官员将为之一空。鉴于此,乾隆帝只将其中侵贪二万两以上者处死,其余从宽问拟斩监候,即使如此,前后被处死者仍达五十六人之多。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侵吞抄家物资案。甘省捐监冒赈案后,闽浙总督陈辉祖奉命查抄王直望家产。陈辉祖趁机从中渔利,但抄家底册未加改动就上报了朝廷。乾隆帝看到底册载有金叶、金条、金锭四千七百四十八两,但内务府实收九两三钱。王直望曾经进贡,被乾隆帝发还的玉瓶、玉山子也不翼而飞。对于如此敢于跟皇帝争利的臣子,乾隆帝将其革职下狱,后因其他案件,陈辉祖被谕令自尽。

乾隆四十七年,国泰、于易简勒索属员侵亏国帑案。国泰在山东巡抚任内与布政使于易简相勾结,一方面贿赂朝中大学士于敏中(于易简之兄)、和珅等寻求政治庇护;一方面利用职权,对属员下官大行勒索,致使全省州县无不亏空,总计二百万两。乾隆帝赐国泰、于易简自尽,家产抄没。

闽省贪污亏空案。乾隆六十年(1795年),乾隆帝内禅在即,闽省案发。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布政使伊辙布等相互串通。侵蚀库帑,致使全省亏空达二百五十万两,又侵吞盐务经费十五万两。抄没家产时,仅如意一项,伍拉纳家有镶玉如意一百一十二柄;浦霖家有镶玉如意大小一百五十七柄。闽省大案最后定谳时,乾隆帝对伍拉纳、浦霖等十人予以正法外,将伍拉纳等人子嗣概行发往伊犁,充当苦差。

乾隆时期,大的侵贪案件还有: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湖南巡抚李因培指使属员弥补亏空案;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贵州威宁州铅厂亏空案;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云南布政使钱度贪污受贿案;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江西巡抚郝硕勒派属员受贿案;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闽浙总督福崧贪污案;等等。

乾隆帝一再重申治乱之要,其本在吏:“此等劣员,多留一日,则民多受一日之残,国多受一日之蠹。”④“国家设官分职,均宜洁己奉公,廉隅自励”,贪官“恣饱欲壑,置民瘼不问,此而不办,何以肃吏治而儆百官。”⑤

贪风不止。

乾隆帝治理贪污煞费苦心,对侵贪官员大开杀戒,甚至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而事实上,乾隆一朝贪污案件不胜枚举,刑罚愈严、贪风愈炽,乾隆帝本人也承认:“各省督抚中洁己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⑥“察吏非不严,而贪墨未息;锄恶非不力,而纵逸尚闻。”⑦特别是乾隆中后期,贪风蔓延日甚一日,“各省亏空之弊,起于乾隆四十年以后”⑧。吏治败坏已不可收拾。这不仅是乾隆帝,也是整个封建制度本身所无法解决的。

乾隆帝严于治人、宽于律己。他劝谕臣子:“时时思物力之维艰、事事惟奢靡之是戒。”但实际上每逢年节、寿诞以及南巡、东巡,乾隆帝大开进献之门,甚至明文摊派。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乾隆帝“八旬万寿”,庆典经费之筹集主要由官员、商人和各省民人交纳。所有王公大臣、八旗、各部院官员应缴经费,行令户部在俸禄内扣除;各省督抚等应交之项按其养廉数目,量其多寡,酌量令其扣缴十分之二五。乾隆三十三年,两淮盐引案中盐务官员额外增收盐税,主要是为筹办乾隆帝南巡之用。乾隆帝本人贪得无厌,凡官员被籍没之家产,一律归内务府所有,即被装入乾隆帝私囊之中。

乾隆帝惩贪虽严刑峻法,施之重辟,但终不能一视同仁。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两广总督李侍尧收受贿银三万余两,甚至向属员变卖珠子贪赃。案发,乾隆帝认为此实从来所未有,九卿拟予斩决。乾隆帝却为李侍尧开脱,称其:“历任封疆,在总督中最为出色,是以简用大学士,数十年来受朕倚用深思。”⑨在乾隆帝的袒护下,李侍尧被定为斩监候。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因甘肃苏四十三回民起义,乾隆帝免李侍尧罪,令李赴甘肃平定起义,旋任其为陕甘总督。

乾隆帝在其统治中期以后,常有“不为己甚”之念,“因物付物,惟正斯中,以人治人,斯改而止”⑩,“有一线可生之路,无不量为宽贷,以体上天好生之意”。

乾隆四十七年,国泰、于易简案发。乾隆帝说:“上年甘省一案,甫经严办未惩,而山东又复如此。朕实不忍似甘省之复兴大狱,”因此定国泰、于易简为斩监候,只是后来呈报说各州县亏空库项二百万两之多,才令其自尽,而与此有关的官员,都得以留任,限期弥补亏空而已。同年陈辉祖案结案时,乾隆帝对贪利无耻的“盗臣”定斩监候。在处理闽浙总督富勒浑贪污案时,乾隆帝再次重申:“朕实不愿屡兴大狱。”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内阁学士尹壮图上疏揭露罚银代罪(即议罪银)之弊,指出各督抚借罚银为名,派累属员,以致仓库多有亏缺,各省督抚声名狼藉,吏治废弛,请求永行停止罚银。刚刚度过八旬大寿的乾隆帝闻此大怒,自辩说:“五十五年如一日,反躬自问实无失德,”直逼尹壮图所指督抚亏空者为何人?尹壮图要求密往各省调查亏缺,乾隆帝降旨不予廪给,只给驿马,不允尹壮图微服密访,认为国家无此政体。尹壮图与户部侍郎庆成到山西、直隶、山东、江南等查访,庆成有意游山玩水拖延时日,给查访州县以补充仓廪亏空的机会。结果因查无实据,尹壮图被革职留任,旋以其母老,被逐出北京。

乾隆帝广开宽宥之门,助长了贪风。

和珅的飞黄腾达。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乾隆帝七十寿庆。他以“适百里路半九十”自勉勤政。但此后,乾隆帝精力不逮、政治倦怠,和珅遂登上了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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