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卷谏院进劄状九首
论京西官吏非人乞黜按察
使陈洎等劄子庆历三年①臣窃见去年五月诏敕节文:“诸路转运并兼按察使,或贪残老昧、委是不洽者,逐处具状闻奏②。若因循不切按察,致官吏贪残,刑狱枉滥,民庶无告,朝廷察访得知,并当勘罪③,重行黜降④。”窃见近日贼人张海等入金州,劫却军资甲仗库,盖为知州王茂先年老昏昧,所以放贼入城。及张海等到邓州,顺阳县令李正己用鼓乐迎贼入县饮宴,留贼宿於县厅⑤,恣其劫掠,其李正己亦是年老昏昧之人。京西按察使陈洎、张昪,自五月受却朝廷诏书后,半年内并不按察一人。如王茂先、李正己,并显然容庇,不早移换,致使一旦贼至,不能捍御。及光化军韩纲在任残酷,致兵士作乱,亦不能早行觉察。其陈洎等故违诏书,致兴盗贼,并合依元降诏敕⑥,重行黜降。中书又不举行,使国家号令弃作空文,天下祸乱贻忧君父,盖由上下互相蒙庇之罪也。其陈洎、张昪,伏乞依诏敕施行,重与黜降。若明降诏敕,显有违者并不举行,则今后朝廷号令,徒烦虚出。伏望出於圣断,以警后来。取进止。
①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五。又《长编》此文系于“四年二月”。
②“逐处”,《长编》作“逐旋”。
③“并当”,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作‘当为’。”
④“重行”,《长编》作“严行”。
⑤“厅”,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廨’。”
⑥“并”,《长编》作“自”。
再论陈洎等劄子庆历三年①
臣近曾上言,为京西转运使陈洎、张昪连废诏书,并不按察部下官吏,致使盗贼纵横,贻忧君父。其陈洎等合坐此罪名,重行黜降。此事非是臣自生狂见,敢有妄言,乃是朝廷元降诏书内指挥,自合行遗。今诸路转运使不按察官吏者甚众,然别不至大段生事及部内官吏不甚昏老者,亦可且示优容。如陈洎等部内,显然官吏昏老贪残,并不举劾,致得盗贼并起,事势可忧。此若不行,则国家诏敕,乃是空文,今后号令,行谁肯听?臣伏见近日顿易诸路转运,方思改作,欲除旧弊,朝廷此后政令,须要必行。今若自废诏书,示人无信,则新转运见朝廷先自弛废,言不足听③,则更无凛畏,必效因循,虚烦更张,必不济事。古人於作事之初,尚或借人行法,况洎等首自违犯,理合举行。宜於革弊之初,先行励众之事。或谓洎等於少人之际,且要任使。即乞各与降官,依旧差遗,以责后效,徐议复资,亦使过之术也。尚虑议者谓淮南王伦贼后,不曾行遗转运。盖淮南新授诏书,未及按察。而贼已卒至。又部内官吏如晁仲约等,本非昏老,不比京西,慢贼经年,不能翦灭,直至养成凶势。又其部内官吏③,显是昏老误事之人,授诏半年,故违不擧,较其事体与淮南不同。今若以淮南不曾行遗,便舍洎等不问,则今后犯者又指洎等以为例,是则朝廷命令,永废不行。伏惟陛下聪明睿断,惟是则从,尚恐大臣务收私恩,不顾国体。若能不惜暂降洎等一两资官④,存取朝廷纲纪,以励中外,则庶几国威复振,患难可平。取进止。
①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五。又《长编》此文系於“四年二月”。
②“听”,周本、丛刊本校:“一作‘信’。”
③“其”,《长编》作“洎”。
④“资”,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员’。”
论举馆阁之职劄子庆历三年①
臣伏见国家近降诏书,条制馆阁职事。有以见陛下慎於名器,渐振纪纲。然而积弊之源,其来已久,侥幸之路,非止一端,今於澄革之初,尚有未尽其甚者。臣窃见近年外任发运、转运使、大藩知州等,多以馆职授之,不择人材,不由文学,但依例以为恩典。朝廷本意,以其当要剧之任,欲假此清职以为重。然而授者既多,不免冒滥,本欲取重,人反轻之。加又比来馆阁之中,大半膏粱之子,材臣干吏羞与比肩,亦有得之以为耻者。假之既不足为重,得者又不足为荣,授受之间,徒成两失。臣欲乞今后任发运、转运、知州等②,更不依例帖职。若其果有材能,必欲重其职任,则当升拜美官,优其秩禄。况设官之法,本贵量材,随其器能,自可升擢,岂必尽由儒馆,方以为荣?
一、臣窃见近年风俗浇薄③,士子奔竞者多,至有偷窃他人文字,干谒权贵以求荐举,如邱良孙者。又有广费资财,多写文册,所业又非绝出④,而惟务干求势门,日夜奔驰,无一处不到,如林概者。此二人并是两制臣寮奏乞召试,内邱良孙近虽押出,而林概已有召试指挥⑤。旧来本无两省以上举馆职明文,尚犹如此奔竞,今若明许荐人,则今后荐者无数矣。臣欲於近降诏书内两省举馆职一节,添入“遇馆阁阙人⑥,即朝廷先择举主,方得荐人”。仍乞别定馆阁合存员数,以革冗滥。
一、臣窃见近降诏书,不许权贵奏荫子弟入馆阁。此盖朝廷为见近年贵家子弟滥在馆阁者多,如吕公绰、钱延年之类尤为荒滥,所以立此新规,革其甚弊。臣谓今后膏粱子弟既不滥居清职,则前已在馆阁者,虽未能沙汰,尚须裁损。欲乞应贵家子弟入馆阁,见在人中,若无行业文词为众所知,则不得以年深迁补龙冈、昭文馆并待制、修撰之类,所贵侍从清班,不至冗滥。
①此篇诸本载《奏议集》卷五。又《长编》此文系于“三年十一月”。
②“发运、转运”下《长编》有“使”字。
③“浇薄”,《长编》作“偷薄”。
④“所业”,《长编》作“事业”。
⑤“召”,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得’。”
⑥“馆阁”,《长编》作“馆职”。
论西贼议和请以五问诘大臣状庆历三年①
右臣伏见张子奭本使贼中,近已到阙。风闻贼意虽肯称臣②,而尚有数事邀求,未审朝廷如何处置。臣闻善料敌者,必揣其情伪之实;能知彼者,乃可制胜负之谋。今贼非难料难知,但患为国计者昧於远见③,落彼奸谋,苟一时之暂安,召无涯之后患,自为削弱,助贼奸谋。此《左传》所谓疾首痛心,贾谊所以太息恸哭者也。今议贼肯和之意,不过两端而已。欺罔天下者,必曰贼困窘而求和;稍能晓事者,皆知贼权诈而可惧。若贼实困窘,则正宜持重以裁之。若知其诈谋,则岂可厚以金缯,助成奸计?昨如定等回,但闻许与之数不过十万。今子奭所许乃二十万,仍闻贼意未已,更有过求。先朝与契丹通和,只用三十万。一旦刘六符辈来④,又添二十万。今昊贼一口许二十万⑤,到他日更来⑥,又须一二十万。使四夷窥见中国庙谋胜算⑦,惟以金帛告人,则邈川首领岂不动心?一旦兴兵,又须三二十万。生民膏血有尽,四夷禽兽无厌,引之转来,何有限极?今已许之失,既不可追,分外过求,尚可抑绝。见今北虏往来,尚在沿边市易,岂可西蕃绝远,须要直至京师?只用此词,自可拒止。至如青盐弛禁,尤不可从,於我虽所损非多,在贼则为利其博。况盐者民间急用,既开其禁,则公私往来,奸细不分。若使贼捐百万之盐以啖边民⑧,则数年之后,皆为盗用矣。凡此三事,皆难允许。今若只为目下苟安之计,则何必爱惜,尽可曲从;若为社稷久远之谋,则不止目前,须思后患。
臣愿陛下试发五问,询於议事之臣。一问西贼不因败衄,忽肯通和之意⑨,或用计困之使就和乎,或其与北虏连谋而伪和乎?二问既和之后,边备果可彻而宽国用乎?三问北使一来与二十万,西人一去又二十万,从今更索,又更与之,凡庙谋为国计者,止有此策而已乎?四问既和之后,能使北虏不邀功责报乎?虏或一动,能使天下无事乎?五问元昊一议许二十万⑩,他日保不更有邀求乎?他日有求,能不更添乎?陛下赫然以此五事问之,万一能有说焉,非臣所及;若其无说,则天下之忧从此始矣。方今急和谬议既不可追,许物已多,必不能减。然臣窃料元昊不出三五年,必须更别猖獗以邀增添,而将相大臣只如今日之谋,定须更与添物。若今日一顿尽与,则他时何以添之?故臣愿惜今日所求。其如西贼虽和,所利极鲜,若和而复动,其患无涯。此臣前后非不切言,今无及矣。伏望陛下留意而思之,且可不与。彼若实欲就和,虽不许此亦可;若实无和意,与之适有后虞。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①《长编》此文系于“三年十一月”。
②“称臣”下《长编》有“受册”二字。
③“计”上周本、丛刊本校:“一有‘误’字。”
④“一旦”,《长编》作“及”字。
⑤“许”,《长编》作“已许”。
⑥“到”,《长编》作“则”。
⑦“胜”,周本、丛刊本校:“一作‘神’。”
⑧“捐”,《长编》作“损”。
⑨“忽”,《长编》作“而”。
⑩“议”,《长编》作“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