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明”,周本、丛刊本校:“一作‘慈’。”
⑥“三次”下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有‘言’字。”
论盗贼事宜劄子庆历三年①
臣近因军贼王伦等事,累有论奏。为见天下空虚,全无武备,指陈后汉、隋、唐亡国之鉴,皆因兵革先兴而盗贼继起,不能扑灭,遂至横流。又见国家纲纪隳颓,法令宽弛②,赏罚不立,善恶不分,体弱势危,可忧可惧。欲乞朝廷讲求御盗之术,峻行责下之法。兼闻搢绅之内忧国者多,日有封章,皆论贼事。臣但谓朝廷见已形之患,闻众多之言,必动於心,略知恐惧。及闻枢密院戒励进奏官不使外人知事③,方认两府厌苦献言之人。义见自和州奏破王伦之后,更不讲求御贼之策,又认上下已有偷安之意。殊不知前贼虽灭,后贼更多。今建昌军一火四百人,桂阳监一火七十人,草贼一火百人,其余池州、解州、邓州、南京等处,各有强贼不少,皆建旗鸣鼓,白日入城。官吏逢迎,饮食宴乐。其敢如此者,盖为朝廷无赏罚,都不足畏;盗贼有生杀,时下须从。臣恐上下因循,日过一日,国家政令转弱,盗贼威势转强,使畏贼者多,向国者少,天下之势,从兹去矣。臣窃闻京西提点刑狱张师鍚,为部内使臣与贼同坐吃酒,及巡检、县尉不肯用心,曾有论奏,其言甚切。臣旧识师锡,其人恬静长者,迟缓优柔,不肯生事,今尚有此奏,则臣谓天下无贤愚皆为国家忧之,独不忧者,朝廷尔。
嗟夫!古之智士,能虑未形之机。今之谋臣,不识已形之祸,以患为乐,以危为安。见盗贼虽多而时有败者,遂生习寇之意;见言事者众而听之已熟,遂有忽人之心。臣近曾求对便殿,伏蒙陛下语及贼事,忧形於色。及退见宰辅,闲暇从容。天下之事,深可忧矣!今建昌、桂阳贼数不少④,想其为害,尤甚王伦,在於远处,更合留意。今自京发兵,则道远不及;外处就拨,则处处无兵。欲乞严敕大臣,鉴此已成难救之患,速讲定御盗之法,颁行天下,使四方渐为备御,及早擘画⑤,翦扑诸处见在贼数。自有贼以来,群臣上言者,皆为自来宽法,致得不肯用心捉贼,皆乞峻行法令。近见池州官吏各只罚铜五斤,乃知言者皆不蒙听纳。臣谓大臣为国计者,宁厌忠言之多,不厌盗贼之多,乃如此行事尔!臣前后上言贼事文字不少,仍乞类聚,择其长者,讲定法制。陛下欲知大臣不肯峻国法以绳官吏,盖由陛下不以威刑责大臣。此乃社稷安危所系,陛下之事也,伏望留意而行之。取进止。
①《长编》此文系于“三年八月”。
②“法令”,《长编》作“政令”。
③“戒励”,《长编》作“戒饬”。
④“建昌、桂阳”下周本、丛刊本校:“一有‘军’字。”
⑤“及”,《长编》作“仍”。
论学士不可令中书差除劄子庆历三年
臣近见翰林学士苏绅、叶清臣等相继解职。风闻侍从之臣内有奸险小人①,颇急经营,争先进用,至有喧忿之语传闻中外者,既亏廉让之风,又损朝廷之体。臣伏思翰林之职,重於唐世,乃是天子亲信,朝夕谋议内助之臣②,当时号为内相。故其进用,尤极精选,只用材识③,不限资品,往往自州县官而拜者④。国朝近岁於此一职,颇非其人,既见其材识愚下,不足以备访问⑤,人主因之薄其待遇⑥,迹渐疏外,同於冗官,遂容小人,得以滥进。臣思其弊,盖由不合令中书依资差除。且学士之职,本要内助天子,讲论外朝阙失。今若却令中书除人致於内⑦,则是恩出中书之人,虽在天子左右,与无同也⑧。伏乞自今后翰林学士不必足员,用人不限资品,但择有才望正人堪充者,出自上意擢用⑨,以杜小人争进之端,而天子左右更无奸邪之人,庶清侍臣之列。取进止。
①“险”,周本、丛刊本作“俭”。
②“朝夕谋议”,周本、丛刊本校:“一作‘朝谋夕议’。”
③“用”,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取’。”
④“而”上周本、丛刊本校:“一有‘擢’字。”
⑤“访问”下周本、丛刊本校:“一本有‘之事’二字。”
⑥“因之薄”,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因薄之’。”
⑦“致於内”,周本、丛刊本校:“一作‘置之内制’。”
⑧“无”,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外官’。”
⑨“上意”,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圣明’”,卷后校“一作‘圣意’”。
论吕夷简劄子庆历三年①
臣昨日伏睹外廷宣制,吕夷简守太尉致仕。以夷简为陛下宰相,而致四夷外侵,百姓内困,贤愚失序②纪大隳,二十四年问坏了天下③。人臣大富贵,夷简享之而去;天下大忧患,留兴陛下当之。夷简罪恶满盈,事迹彰著,然而偶不败亡者,盖其在位之日专夺国权④,胁制中外,人皆畏之,莫敢指⑤。及其疾病,天下共喜奸邪难去之人且得已为天废。又见陛下自夷筒去后,进用贤才,忧勤庶政,圣明之德日新又新,故识者皆谓但得大奸已废,不害陛下圣政,则更不复言。所以使夷简平生罪恶,偶不发扬,上赖陛下始终保全⑥,未污斧钻。是陛下不负夷简,夷简上负朝廷。今虽陛下推广仁恩,厚其礼数,然臣料夷简必不敢当,理须陈让。臣乞因其来让,便与寝罢,别检自来宰相致仕祖宗旧例,与一合受官名。然臣犹恐夷简不识廉恥,便受国家过分之恩⑦,仍虑更乞子弟恩泽。缘夷筒子弟,因父侥幸,恩典已极。今边鄙多事,外面臣寮辛苦者未尝非次转官,岂可使奸邪巨蠹之家,贪赃愚呆子弟,不住加恩?窃恐朝廷贻滥赏之讥,未弭物论。其子弟,伏乞更不议恩典。取进止。
①《长编》此文系于“三年九月”。
②“失序”,《长编》作“倒置”。
③“二十四年”,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十四年”《长编》作“二十馀年”。又“坏了”,《长编》作“坏乱”。
④“国权”,《长编》作“主权”。
⑤“莫敢指擿”,《长编》作“不敢发擿”。
⑥“上”,《长编》作“正”。
⑦“便”,周本、丛刊本校:“一作‘更’。”
论吕夷简仆人受官劄子庆历三年①
臣伏见国家每出诏令,常患官吏不能遵行,不知患在朝廷自先坏法,朝廷不能自信,则谁肯信而行之?然多因小人侥幸而不加抑绝,所与之恩虽少,所损之体则多。臣闻去年十月中,曾有臣寮上言,乞今后大臣厮仆不得奏荐班行。敕旨颁下才三四月,已却用吕夷简仆人袁宗等二人为本职。夷简身为大臣,坏乱陛下朝政多矣,苟有利於其私,虽败天下事尚无所顾,况肯为陛下惜法?但朝廷自宜如何?今一法才出,而为大臣先坏之,则其次臣寮仆人岂可不与?不与,则是行法有二;与之,则近降敕旨,今后又废。有司为陛下守法者,不思国体,但徇人情。或云二仆得旨与官,在降敕前②。奈何授官在降敕后?凡出命令,本为厘革前弊,法家以后敕冲前敕。今袁宗等虽曾得旨,而未受命之间,已该新制,自合厘革。夷简不能止绝而恣其侥求,朝廷又不举行近敕而自隳典法,今后诏令,何以遵行?其袁宗等,伏乞特追本职之命,别与一军将之类闲慢名目,足示优恩,不可为无功之臣私宠仆奴而乱国法。取进止。
①《长编》此文系于“三年九月”。
②“敕”下周本、丛刊本校:“一有‘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