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卷书八首
上杜中丞论举官书①
具官修谨斋沐拜书中丞执事。修前伏见举南京留守推官石介为主簿,近者闻介以上书论赦被罢,而台中因举他吏代介者。主簿于台职最卑,介,一贱士也,用不用当否,未足害政,然可惜者,中丞之举动也。
介为人刚果有气节,力学,喜辩是非,真好义之士也。始执事举其材,议者咸曰知人之明,今闻其罢,皆谓赦乃天子已行之令,非疏贱当有说,以此罪介,曰当罢。修独以为不然。然不知介果指何事而言也?传者皆云介之所论,谓朱梁、刘汉不当求其后裔尔。若止此一事,则介不为过也。然又不知执事以介为是为非也?若随以为非,是大不可也。且主簿于台中,非言事之官,然大抵居台中者,必以正直、刚明、不畏避为称职。今介足未履台门之阈,而已因言事见罢②,真可谓正直、刚明、不畏避矣。度介之才,不止为主簿,直可任御史也。是执事有知人之明,而介不负执事之知矣。
修尝闻长老说,赵中令相太祖皇帝也,尝为某事择官,中令列二臣姓名以进,太祖不肯用。他日又问,复以进,又不用,他日又问,复以进,太祖大怒,裂其奏,掷殿阶③上,中令色不动,插笏带间,徐拾碎纸袖归中书。他日又问,则补缀之复以进,太祖大悟,终用二臣者。彼之敢尔者,盖先审知其人之可用,然后果而不可易也。今执事之举介也,亦先审知其可举邪?是偶举之也④?若知而举,则不可遽止。若偶举之,犹宜一请介之所言,辩其是非而后已。若介虽忤上,而言是也,当助以辩。若其言非也,犹宜口所举者为主簿尔,非言事也,待为主簿不任职则可罢,请以此辞焉可也。
且中丞为天子司直之臣,上虽好之,其人不肖,则当弹而去之;上虽恶之,其人贤,则当举而申之。非谓随时好恶而高下者也。今备位之臣百十,邪者正者,具纠举止信于台臣⑤。而执事始举介曰能,朝廷信而将用之,及以为不能,则亦曰不能。是执事自信犹不果,若遂言他事,何敢望天子之取信于执事哉?故曰主簿虽卑,介虽贱士,其可惜者中丞之举动也。
况今斥介而他举,必亦择贤而举也。夫贤者固好辩,若举而入台,又有言,则又斥而他举乎?如此,则必得愚闇懦默者而后止也。伏惟执事如欲举愚者,则岂敢复云;若将举贤也,愿无易介而他取也。
今世之官,兼御史者例不与台事。故敢布狂言,窃献门下,伏惟幸察焉。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景祐二年”作,《长编》作“景祐二年十二月”。
②“因”,丛刊本、《文鉴》、《长编》作“用”。
③“阶”,《文鉴》作“陛”。
④“也”,考异校:“家本、宣和本作‘邪’。”
⑤“止”,周本、丛刊本、考异、程本、李本、《文鉴》作“一”。
与荆南乐秀才书①
修顿首白秀才足下。前者舟行往来,屡辱见过。又辱以所业一编,先之启事,及门而贽。田秀才西来,辱书;其后予家奴自府还县,比又辱书。仆有罪之人,人所共弃,而足下见礼如此,何以当之?当之未暇答,宜遂绝,而再辱书;再而未答,益宜绝②,而又辱之。何其勤之甚也!如修者,天下穷贱之人尔,安能使足下之切切如是邪?盖足下力学好问,急于自为谋而然也。然蒙索仆所为文字者,此似有所过听也。仆少从进士举于有司,学为诗赋,以备程试,凡三举而得第。与士君子相识者多,故往往能道仆名字,而又以游从相爱之私,或过称其文字。故使足下闻仆虚名,而欲见其所为者,由此也。仆少孤贫,贪禄仕以养亲,不暇就师穷经,以学圣人之遗业。而涉猎书史,姑随世俗作所谓时文者③,皆穿蠢经传,移此俪彼,以为浮薄,惟恐不悦于时人,非有卓然自立之言如古人者。然有司过采,屡以先多士。及得第已来,自以前所为不足以称有司之举而当长者之知,始大改其为,庶几有立。然言出而罪至,学成而身辱,为彼则获誉,为此则受祸,此明效也。夫时文虽曰浮巧,然其为功,亦不易也。仆天姿不好而强为之,故比时人之为者尤不上,然已足以取禄仕而窃名誉者,顺时故也。先辈少年志盛,方欲取荣誉于世,则莫若顺时。天圣中,天子下诏书,敕学者去浮华,其后风俗大变。今时之上大夫所为,彬彬有两汉之风矣。亢辈往学之,非徒足以顺时取誉而已,如其至之,是直齐肩于两汉之士也。若仆者,其前所为既不足学,其后所为慎不可学,是以徘徊不敢出其所为者④,为此也。在《易》之《困》曰:“有言不信。”谓夫人方困时,其言不为人所信也。今可谓困矣,安足为足下所取信战?辱书既多且切,不敢不答。幸察。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景祐四年”作。
②“益”字原脱,据考异补。
③“姑”,李本作“始”。
④“出”,原作“留”,今据周本、丛刊本、考异、程本改。
答陕西安抚使范龙图辞辟命书①
修顿首再拜启。急脚至,得七月十九日华州所发书,伏审即日尊体动止万福,卑情不任欣慰之到②。戎狄侵边,自古常事,边吏无状,至烦大贤、伏惟执事忠义之节信于天下,天下之士得一识面者,退夸于人以为荣耀。至于游谈、布衣之贱,往往窃托门下之名。矧今以久谋小,以顺取逆,济以明哲之才,有必成功之势,则十之好功名者于此为时,孰小愿出所长少助万一,得托附以成其名哉!况闻狂虏猖蹶,屡有斥指之词,加之轻侮购募之辱,到于执戮将吏,杀害边民,凡此数事,在于修辈尤为愤耻,每一思之,中夜三起。
不幸修无所能,徒以少喜文字,过为世俗见许,此岂足以当大君子之举哉?若夫参决军谋,经画财利,料敌制胜,在于幕府苟不乏人,则军书奏记一未事耳③,有不待修而堪者矣。由此始敢以亲为辞。况今世人所谓四六者,非修所好,少为进士时不免作之,门及第,遂弃不复作。在西京佐三相幕府,于职当作,亦不为作,此师鲁所见。今废已久,惧无好辞以辱嘉命,此一端也。
某虽儒生,不知兵事,窃惟兵法有勇有怯,必较彼我之利否,事之如何,要在成功,不限迟速。某近至京师,屡于诸公间,略闻绪言攻守之计,此宝当时之宜,非深思远见者孰能至此?愿不为浮议所移④。
伏见自至关丙,辟土甚众。古人所与成事者,必有国七共之。非惟在上者以知人为难,士虽贫贱,以身许人,固亦未易。欲其尽死,必深相知,知之小尽,上不为用、今奇怪豪儁之士,往往蒙见收择,顾用之如何尔。此在明哲,且须献言⑤。然尚虑山林草莽⑥,有挺特知义、慷慨自重之十,未得小于门下也,宜少思焉⑦。
若修者,恨无他才以当长者之用,非敢效庸人苟且乐安佚也。伏蒙示书,夏公又以见举。某孤贱,素未尝登其门,非执事遇见褒称,何以及此?愧畏!然某已以亲老为辞,更无可往之理,惟幸察焉⑧。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康定元年”作。
②“卑情不任欣慰之至”八字周本、丛刊本为异文,作小字夹注,今补作正文。
③“军书奏记”下周本、丛刊本校:“一有‘之工拙’三字。”
④自“某虽儒生”至“愿不为浮议所移”凡七十六字,周本、丛刊本为异文,作小字夹注,今补作正文。
⑤“此在明哲,岂须献言”八字周本、丛刊本为异文,作小字夹注,今补作正文。
⑥“尚”,周本、丛刊本校:“一作‘但’。”
⑦“宜少”,周本、丛刊本校:“一作‘亦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