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周本、丛刊本校:“一作‘乎’。”
供备库副使杨君墓志铭①
君讳琪,字实臣,姓杨氏,麟州新秦人也。新秦近胡,以战射为俗,而杨氏世以武力雄其一方。其曾祖讳弘信②,为州刺史。祖讳重勋,又为防御使。太祖时,为置建宁军于麟州,以重勋为留后,后召以为宿州刺史、保静军节度使,卒赠侍中。父讳光良,以西头供奉官监麟州兵马,卒于官。君其长子也。君之伯祖继业③,太宗时为云州观察使,与契丹战殁,赠太师、中书令。继业有子延昭,真宗时为莫州防御使。父子皆为名将,其智勇号称无敌,至今天下之士至于里儿野竖,皆能道之。
君生于将家,世以武显,而独好儒学,读书史。为人材敏,谦谨沈厚,意恬如也。初以父卒于边,补殿侍,后用其从父延昭任,为三班奉职,累官至供备库副使,阶银青光禄大夫,爵原武伯。李溥为发运使,以峻法绳下吏,凡溥所按行,吏皆先戒以备,而溥至,多不免,其黜废者数百人。其闻溥来,辄惶惧自失,至有投水死者。君时年最少,为奉职,监大通堰,去溥治所尤近。溥尝夜拿轻舟猝至,按其文簿,视其职事,如素戒以备者,溥称其才。
君所历官,无不称职。其后同提点河东、京西、淮南三路刑狱公事,君叹曰:“吾本武人,岂足以知士大夫哉?然其职得以荐士,亦吾志也。”其所举者二百余人,往往为世闻人。尝坐所举一人罚金,君喜曰:“古人拔士,十或得五,而吾所荐者多矣,其失者一而已。”
君少丧父,事其母韩夫人,以孝闻。后以恩赠其父左骁卫将军,母夫人南阳县太君。初娶慕容氏,又娶李氏。有子曰畋,贤而有文武材,今为尚书屯田员外郎、直史馆。君以皇祐二年六月壬戊卒于淮南,年七十有一。皇祐三年十月甲申,畋以其丧合慕容氏之丧,葬于河南洛阳杜泽原。铭曰:杨世初微自河西④,弯弓驰马耀边陲⑤。桓桓侍中国屏毗,太师、防御杰然奇,名声累世在羌夷。时平文胜武力衰,温温供备乐有仪。好贤举善利岂私?恺悌君子神所宜。康宁寿考顺全归,有畋为子后可知。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皇祐三年”作。
②“弘”原作“宏”,当是清人避讳所改,今据衢本、周本、宋刊本、丛刊本、考异、程本、李本改正。
③“继业”,考异作“业”,且校云:“苏及家本无‘继’字。”按史载杨继业归宋后,以讳故,仅只单名作杨业。
④“世”,考异校:“家本作‘氏’。”
⑤“耀”,周本、丛刊本校:“一作‘跃’。”
翰林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
赠工部侍郎张公墓志铭①
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上柱国、清河县伯张公讳锡,字贶之。其先京兆长安人也。其祖山甫从唐僖宗入蜀,留不返。蜀遭王、孟再乱,绝于中国。中国更五代,天下为宋而蜀平,张氏留蜀,盖亦已五世矣,始得去为汉阳人。又二世,而张氏遂以大显。
公为人清方敏默,为善不倦,而喜自晦敛,若不欲人知。其遇人怡怡,若无所不可。及视其发施于事者,其义有可畏,其守有不可夺,其能有不可及,既已,则若未尝有所为者。少喜读书,至其疾革,犹不释手,自经、史、子、集、百家之说,无不记览通达,而绝口不道于人。故其晚,始侍读于中。上尝叹曰:“自吾得张锡,日益有所闻。”以飞白为“博学”二字赐之,曰:“锡老矣,恨得之晚也。”
公初举进士,中大中祥符元年甲科,试秘书省校书郎,知南昌县,迁萍乡令,改著作佐郎,又知安远县。徙知新州,兴学校以教新人,新人有进士自公始。再迁太常博士、监染院。诏选能吏治畿县,公以选知束明。前为令者阖门重帘,以壅隔废治。公至,则辟门去帘,告其人曰:“吾所治者三而已:强恃力、富恃资、刑恃赎者,吾所先也。”其人以谓公言简必信,法简必严,于是豪势者屈而善弱者伸,县以大治。工部侍郎李及荐公材堪御史,上曰:“李及清慎人,未尝妄有所举,此可信也。”乃以为监察御史。故相丁谓贬崖州,至是,议徙内地。公疏言谓奸邪弄国,罪当死,无可怜,且大臣窜逐,本与天下弃之,今复内还,是违天下意。由是止,徙道州。玉清昭应宫灾,坐火事劾,当死者百余人。公疏言天灾可畏,不可反以罪人而重天怒,愿益修德以塞谴,人乃获免。
公于御史,自监察历殿中侍御史、侍御史知杂事。于尚书,为员外郎、郎中,累官至谏议大夫。于外,为荆湖北路、京东、河北转运使,江淮、两浙、荆湖发运制置使,利、夔路安抚使,知河中府、滑州。于三司,为盐铁判官、判勾院,历盐铁、度支、户部副使。又尝权知谏院,判三班审官院、太常寺、国子监。于侍从,为天章阎待制、龙图阁直学士、翰林侍读学士。虽其自晦②,其所居,人皆以为宜。其在京东,籍淄、青、齐、濮、济、郓六州之人冒耕河壖地,收租缗绢岁二十八万,而六州之民争讼遂息。其后言利者,请税天下桥渡以佐军,公建言津梁利人而反税之以为害,卒争罢之。平居退让,未尝肯为人先。妖贼王则反贝州,兵围久不克,而自河以北军饷调发益急,转运使受命者以疾留不行。公自滑州权河北转运使,命至,即日驰城下,军须皆如其期。其于取舍缓急常如此。
公居家有常法,虽贵显,衣服饮食如少贱时。事母至孝。与族兄甚相友爱,人以为同产。平生所为文章,有集十卷③。公以皇祐元年七月十日遇疾,卒于京师,享年六十有八。上闻震悼,以白金三百两赐其家,特赠工部侍郎。曾祖讳惟序,不仕。祖讳文翼,复州绿事参军,赠太子中舍。父讳龟从,赠右谏议大夫。母南阳郡太君邓氏。自皇祖中舍,君家于汉阳,遂葬之。至公,始葬汝州之襄城某乡某原④,实五年闰七月十七日也。
公初娶程氏;再娶孙氏,封乐安郡君,先公五十日而卒。公子五人,曰子骏、子充、子云、子谅、子真⑤,子真、子充皆早卒。于公之葬也⑥,子骏、子云皆为大理评事,子谅大理寺丞。有孙十人。女三人,长适虞部员外郎杜枢,次早卒,幼适大理寺丞王縡。铭曰:
自足乎其中,不求乎其外,斯惟公之善晦。仁能勇于必为,善有应而无远,故公晦其终显。难于自进,以晚见嗟,而寿胡不俾其遐?呜呼,其奈何!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皇祐五年”作,载《居士集》卷三十。
②“虽其”,考异校:“家本作‘其虽’。”
③“平生所为文章,有集十卷”十字,周本、丛刊本原为夹注异文,今据补作正文。
④“某乡某原”,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彰孝乡保丰原’。”
⑤“子云”,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子瑾’,下同。”
⑥“葬”,周本、丛刊本校:“一作‘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