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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卷墓表六首(第2页)

呜呼!余于此,见朝廷所以褒宠劝励臣子之意,且不厚哉!又以见士之为善者,虽堙没幽郁,其潜德隐行必有时而发,而迟速显晦在其子孙。然则为人之子者,其可不自勉哉?盖古之为子者,禄不逮养,则无以及其亲矣;今之为子者,有克自立,则尚有荣名之宠焉。其所以教人之孝者,笃于古也深矣。子方进用于时,其所以荣其亲者,未知其止也,姑立表以待焉。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嘉祐四年”作。

②“威”,周本、丛刊本校:“一作‘武’。”

③“迁”,周本、丛刊本校:“一作‘转’。”

胡先生墓表①

先生讳瑗,字翼之,姓胡氏。其上世为陵州人②,后为泰州如皋人③。

先生为人师,言行而身化之,使诚明者达,昏愚者励,而顽傲者革。故其为法严而信,为道久而尊。师道废久矣,自明道、景祐以来,学者有师惟先生暨泰山孙明复、石守道三人,而先生之徒最盛,其在湖州之学,弟子去来常数百人,各以其经转相传授。其教学之法最备,行之数年,东南之士莫不以仁义礼乐为学。庆历四年,天子开天章阁,与大臣讲天下事,始慨然诏州县皆立学。于是建太学于京师,而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至今为著令。后十余年,先生始来居太学,学者自远而至,太学不能容,取旁官署以为学舍④。礼部贡举,岁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其高第者知名当时,或取甲科⑤,居显仕,其余散在四方,随其人贤愚,皆循循雅饬,其言谈举止,遇之不问可知为先生弟子⑥。其学者相语称先生,不问可知为胡公也。

先生初以白衣见天子,论乐,拜秘书省校书郎⑦,辟丹州军事推官,改密州观察推官。丁父忧,去职。服除,为保宁军节度推官,遂居湖学。召为诸王宫教授,以疾免。已而以太子中舍致仕,迁殿中丞于家。皇祐中,驿召至京师,议乐,复以为大理评事兼太常寺主簿,又以疾辞。岁余,为光禄寺丞、国子监直讲,乃居太学。迁大理寺丞,赐绯衣银鱼。嘉祐元年,迁太子中允,充天章阁侍讲,仍居太学。已而病不能朝,天子数遣使者存问,又以太常博士致仕。东归之日,太学之诸生与朝廷贤士大夫送之东门,执弟子礼,路人嗟叹以为荣。以四年六月六日卒于杭州,享年六十有七。以明年十月五日,葬于乌程何山之原。其世次、官邑与其行事,莆阳蔡君谟具志于幽堂。

呜呼!先生之德在乎人,不待表而见于后世,然非此无以慰学者之思,乃揭于其墓之原。六年八月三日,庐陵欧阳修述。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嘉祐六年”作。

②“陵州”,周本、丛刊本校:“一作‘京兆’。”

③“如皋”,周本、丛刊本校:“一作‘海陵’。”按《宋史·胡瑗传》作“海陵”。如皋在海陵县东。

④“署”,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宇’。”

⑤“取”,考异校:“苏本作‘中’。”

⑥“遇之”,周本、丛刊本校:“一无二字。”

⑦“拜”下周本、丛刊本校:“一有‘试’字。”按《宋史·胡瑗传》作“拜试秘书省校书郎”。

集贤校理丁君墓表①

君讳实臣,字元珍,姓丁氏,常州晋陵人也。景祐元年举进士及第,为峡州军事判官,淮南节度掌书记,杭州观察判官,改太子中允、知剡县,徙知端州,迁太常丞、博士。坐海贼侬智高陷城失守,夺一官,徙置黄州。久之,复得太常丞、监湖州酒税,又复博士、知诸暨县,编校秘阁书籍,遂为校理、同知太常礼院。

君为人外和怡而内谨立,望其容貌进趋,知其君子人也。居乡里,以文行称。少孤,与其兄笃于友悌。兄亡,服丧三年,曰:“吾不幸幼失其亲,兄,吾父也。”庆历中,诏天下大兴学校,东南多学者,而湖、杭尤盛。君居杭学,为教授,以其素所学问而自修于乡里者教其徒,久而学者多所成就。其后天子患馆阁职废,特置编校八员,其选甚精,乃自诸暨召居秘阁。君治州县,听决精明,赋役有法,民畏信而便安之。其始治剡也如此,后治诸暨,剡邻邑也,其民闻其来,欢曰:“此剡人爱而思之,谓不可复得者也。今吾民乃幸而得之。”而君亦以治剡者治之。由是所至有声。及居阁下,淡然不以势利动其心,未尝走谒公卿;与诸学士群居恂恂,人皆爱亲之。盖其召自诸暨也,以材行选,及在馆阁,久而朝廷益知其贤。英宗每论人物,屡称之。

国家自削除僭伪,东南遂无事,偃兵弛备者六十余年矣,而岭外尤甚。其山海荒阔,列郡数十,皆为下州,朝廷命吏,常以一县视之,故其守无城,其戍无兵。一日智高乘不备,陷邕州,杀将吏,有众万余人,顺流而下,浔、梧、封、康诸小州所过如破竹。吏民皆望而散走,独君犹率羸卒百余拒战,杀六、七人,既败,亦走。初,贼未至,君语其下曰:“幸得兵数千人,伏小湘峡,扼至险,以击骄兵,可必胜也。”乃请兵于广州,凡九请,不报。又尝得贼觇者一人,斩之。贼既平,议者谓君文学,宜居台阁备侍从以承顾问,而眇然以一儒者守空城,提百十饥羸之卒当万人卒至之贼,可谓不幸。而天子亦以谓县官不素设备,而责守吏不以空手捍贼,宜原其情。故一切轻其法,而君以尝请兵不得,又能拒战杀贼,则又轻之。故他失守者皆夺两官,而君夺一官。已而知其贤,复召用。

后十余年,御史知杂苏寀受命之明日,建言请复治君前事,夺其职而黜之。天子知君贤,不可以一眚废,而先帝已察其罪而轻之矣;又数更大赦,且罪无再坐,然犹以御史新用,故屈君,使少避而不伤之也。乃用其校理岁满所当得者,即以君通判永州。方待阙于晋陵,以治平四年四月某甲子,暴中风眩,一夕卒,享年五十有八。累官至尚书司封员外郎,阶朝奉郎,勋上轻车都尉。曾祖讳某,祖讳某,皆不仕。父讳某②,赠尚书工部侍郎。母张氏,仙游县太君。君娶饶氏,封晋陵县君,先卒。子男四人:曰隅、曰除、曰脐,皆举进士;曰恩儿,才一岁。女一人,适著作佐郎、集贤校理胡宗愈。君既卒,天子悯然推恩,录其子隅为太庙斋郎。

君之平生,履忧患而遭困阨,处之安然③,未尝见戚戚之色。其于穷达、寿夭,知有命,固无憾于其心。然知君之贤、哀其志而惜其命止于斯者,不能无恨也。于是相与论著君之大节,伐石纪辞,以表见于后世,庶几以慰其思焉。熙宁元年六月十四日,庐陵欧阳修述。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熙宁元年”作。

②“曾祖讳某”、“祖讳某”、“父讳某”,周本、丛刊本卷后校:“一本作‘曾祖讳辉,祖讳谅,父讳柬之’。”

③“然”,周本、宋刊本、丛刊本、考异作“焉”。

泷冈阡表①

呜呼!惟我皇考崇公卜吉于泷冈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非敢缓也,盖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岁而孤。太夫人守节自誓,居穷②,自力于衣食,以长以教,俾至于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为吏廉,而好施与,喜宾客。其俸禄虽薄,常不使有余,曰‘毋以是为我累’。故其亡也,无一瓦之覆,一垅之植③,以庇而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自吾为汝家妇,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养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吾之始归也,汝父免于母丧方逾年,岁时祭祀,则必涕泣曰:‘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间御酒食,则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余④,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见之⑤,以为新免于丧适然耳。既而其后常然,至其终身未尝不然。吾虽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养也。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⑥,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⑦,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⑧。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⑨。’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旁⑩,因指而叹曰:‘术者谓我岁行在戌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见儿之立也,后当以我语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语,吾耳熟焉,故能详也。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无所矜饰,而所为如此,是真发于中者邪。呜呼!其心厚于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汝其勉之!夫养不必丰,要于孝;利虽不得博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学,咸平三年进士及第,为道州判官,泗、绵二州推官,又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泷冈。太夫人姓郑氏,考讳德仪,世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俭仁爱而有礼,初封福昌县太君,进封乐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家少微时,治其家以俭约,其后常不使过之,曰:“吾儿不能苟合于世,俭薄所以居患难也。”其后修贬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贫贱也,吾处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十有二年,列官于朝,始得赠封其亲。又十年,修为龙图阁直学士、尚书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终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枢密,遂参政事。又七年而罢。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故自嘉祐以来,逢国大庆,必加宠锡。皇曾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十六〕。曾祖妣累封楚国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祖妣累封吴国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皇妣累封越国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赐爵为崇国公,太夫人进号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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