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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卷墓表八首(第3页)

龙武将军薛君墓表①

薛姓居河东者,自唐以来族最盛。宋兴百年,而薛姓五显。资政殿学士、尚书户部侍郎、赠兵部尚书简肃公,当天圣中,参辅大政,以亮直刚毅为时名臣。公,绛州正平人也。有子直孺,早卒,无后,以其弟之子仲孺为后。然其兄弟五人及其诸子,皆用公荫禄仕,以忠厚孝谨多材能为绛大族。

君讳某②,字某③,简肃公之兄也。少有高节,仕而不得志,退老于家,以德行文学为乡善人。君少好学,工为文辞④,应有司格,既而曰⑤:“是岂足学也哉?”乃弃而不为。其后简肃公贵显,以恩例补君右班殿直。君笃爱其弟,不得已,为强起就职。居顷之,卒弃去,遂不复仕。君居乡里,孝悌于其家,忠信于其朋友,礼让于其长老。乡里之人始而爱,久而化,既殁而犹思焉。

君以天圣二年十一月某日以疾卒于家⑥,享年六十有九,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正平县清原乡之周村原⑦。曾祖景,赠太保。祖温瑜,赠太傅。父光化,赠太师。母曰郑国夫人费氏。子男二人:长曰长孺,今为尚书虞部员外郎、知绛州军州事⑧;次曰良孺,殿中丞⑨。女三人⑩。君以子恩,累赠右龙武军将军;夫人郑氏,正平县太君。

君卒之若干年,其子始以尚书郎来守是州。予,薛氏婿也,且嘉君之隐德以终而有后,乃为表于其墓,既又作诗以遣之。曰:

伊绛之人,其出如云。往于周原,从我邦君。周原有墓,郁郁其松。绛无居人,惟邦君是从。来以春秋,执事必躬。邦君在绛,礼我耆艾。惟父之执,其恭敢怠?邦君有政,惠我后生。从民上冢,闾里之荣。嗟我绛人,孝慈友悌。为善有后,惟邦君是视。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至和元年”作。傅校:“石本作‘至和二年’。”

②“某”,傅校:“石本作‘睦’。”

③“某”,傅校:“石本作‘睦之’。”

④傅校:“石本‘工为文辞’句下有‘再举进士,常为州第一’九字。”

⑤“应有司格,既而曰”七字,傅校:“石本作‘已而叹曰:进士以文辞应有司格’十三字。”

⑥“十一月某日”,傅校:“石本作‘十二月甲子’。”

⑦“某年某月某日”,傅校:“石本作‘其月二十七日’。”又“清原”,傅校:“石本作‘清源’。”

⑧“虞部”,傅校:“石本作‘比部’。”

⑨“殿中丞”,傅校:“石本作‘太子中舍’。”

⑩“三”,傅校:“石本作‘五’。”

“若干”,傅校:“石本作‘三十一’。”

篇末傅校:“石本有‘至和二年十月十五日翰林学士、尚书吏部郎中、知制诰、史馆修撰、刊修《唐书》欧阳修撰’三十四字。”

尚书屯田员外郎张君墓表①

君讳谷,字应之,世为开封尉氏人。曾祖节,祖遇,皆不仕。父炳,为郑州原武县主簿,因留家焉,今为原武人也。君举进士及第,为河阳、河南主簿,苏州观察推官,开封府士曹参军,迁著作佐郎,知阳武县,通判眉州,累迁屯田员外郎,复知阳武县,以疾致仕,卒于家,享年五十有九。

君为人刚介②,好学问,事父母孝,与朋友信。其为吏洁廉,所至有能称。其在河南时,予为西京留守推官,与谢希深、尹师鲁同在一府。其所与游,虽他掾属宾客,多材贤少壮驰骋于一时,而君居其间,年尚少,独苦羸,病肺唾血者已十余年。幸其疾少间,辄亦从诸君饮酒。诸君爱而止之③,君曰:“我岂久生者邪?”虽他人视君,亦若不能胜朝夕者。其后同府之人皆解去,而希深、师鲁与当时少壮驰骋者丧其十八九,而君癯然唾血如故,后二十年始以疾卒。君虽病羸,而力自为善,居官为吏,未尝废学问,多为贤士大夫所知。乃知夫康强者不可恃以久,而羸弱者未必不能生,虽其迟速长短相去几何,而强者不自勉,或死而泯灭于无闻④,弱者能自力,则必有称于后世,君其是已。

君尝谓予曰:“吾旦暮人耳,无所取于世也,尚何区区于仕哉?然吾常哀禄之及于亲者薄,若幸得不死而官登于朝,冀窃国家褒赠之宠以荣其亲,然后归病于原武之庐足矣!”乃益买田治室于原武以待。

君自河南、苏州累为名公卿所荐,乃迁著作为郎官,赠其父太子中允,母宋氏京兆县太君⑤,于是遂致仕归于原武,营其德政乡之张固村原,将葬其亲。卜以皇祐五年十一月某日用事,则四日,君亦卒,遂以某日从葬于原上。

予与君游久,记其昔所谓予者,且哀君之贤而不幸,又嘉君之志信而有成,于其葬也,不及铭,乃表于其墓。

君娶祝氏⑥,封华阳县君。有子曰损,试将作监主簿。至和二年三月七日,翰林学士、尚书吏部郎中、知制诰,充史馆修撰欧阳修撰。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至和二年”作。

②“介”,考异校:“苏本作‘毅’。”

③“爱”,周本、丛刊本校:“一作‘惜’。”

④“减”,丛刊本作“没”。

⑤“宋氏京兆”,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司氏永安’。”

⑥“祝”,考异校:“家本作‘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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