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孕前准备功课婚姻与优生
优生优育,先过择偶这一关
选择配偶的标准,除了注重思想道德品质、志趣爱好外,家庭遗传和身体健康状况也要加以考虑。因为婚后必然会面临生儿育女问题,而后代的健康正是决定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想要优生优育,必须要先要过择偶这一关。我们必须选择好配偶,按科学的方法进行指导。
首先不能进行近亲结婚。近亲结婚是指夫妻之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追溯其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这样的夫妻结合就叫近亲婚配。我国新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婚配。”禁止近亲婚配是防止及阻断一些遗传病发生延续的重要措施。
近亲婚配也是家庭不幸的根源。大量的资料证明:表兄妹结婚,痴呆儿发生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新生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亲结婚高3倍多。
其次,属于以下病患者也不能结婚。
虽然我国目前尚未订立优生法,还不能从法律的角度硬性规定患哪种疾病的人不准结婚或禁止生育,但在选择配偶时对以上情况应当认真考虑。
1.严重的遗传病患者和先天性畸形的人不应结婚。例如:精神分裂症、先天性痴呆(各种类型)、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肌强直等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而且已经或将会严重影响健康,重症的可以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影响婚后家庭的幸福,更严重的是这些病人都有生殖能力,能够把疾病通过不同的方式传给后代。这对家庭、社会均遗患无穷。因此,患者是不应结婚的。
2.患有尤法矫正的**畸形的人不应结婚。因为这些患者婚后不能进行正常的**,绝大多数有离婚的可能。
第三,对以下情况者,最好延期结婚。
1.凡有**畸形并确定经矫形手术后可以进行正常**者(如:女方的先天性无**、**纵隔、**横隔等,男方的**或尿道下裂等),均应先行治疗,然后再择期结婚。
2.凡患有传染病而仍处于规定隔离期内的病人,或正处于活动期的慢性病(如肺结核、各型肝炎、严重心脏病)病人,均应暂缓结婚。婚后可能导致病情加重,有的还可以传染给对方。
3.患有梅毒、淋病等性病和麻疯病而尚未彻底治愈的,不宜结婚。特别是梅毒,可通过性行为传染给对方,女性患者还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因此,未彻底治愈前不宜结婚。
新婚者不宜马上怀孕
如今提倡晚婚,许多人为了工作、事业,结婚时岁数也不小了,因此一些新婚夫妇想在婚后早点有个孩子,但在新婚这段时间最好不要马上怀孕。
新婚期间,家庭事务多,双方既要操办又要应酬,都很劳累,自身状况难免有所下降;再加上在新婚蜜月里,精神兴奋,**频繁,男方的**和女方的卵子发育不十分健康,如果这时怀孕,势必造成胎儿的发育不良。尤其是举办婚礼,要招待、宴请贺喜的亲朋好友,新郎新娘免不了要陪抽陪喝,而烟中的尼古丁和酒中的乙醇可直接或间接地使发育中的**和卵子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甚至发生畸变。这种受到损害的**和卵子结合形成的受精卵,往往发育不正常,小孩出生后往往智力低下,呆笨,甚至成为白痴。
旅行度蜜月途中也不宜怀孕。据国外医学界对200对旅行结婚途中受孕的新婚夫妇的调查表明,其中发生先兆流产的约占20%;患继发性不孕者约为10%;导致其它疾病的占8%左右。究其原因,是由于旅途中经常早出晚归,休息睡眠不足;长途乘车的颠簸、跋山涉水的疲乏;饮食起居也没有规律;卫生条件也难尽如人意;以及新婚燕尔较频的**等,这一系列的不良因素对胚胎生长发育是一个有害的刺激,易引起先兆流产及其它疾病。
现在每对夫妇只要一个孩子,晚婚的朋友为了自己及孩子的健康,可以在结婚几个月之后再怀孕生子。
新婚夫妇的避孕方法
很多年轻人忙于事业,婚后不想很快生育,怎么办?那就要从新婚起开始避孕。新婚期避孕的总原则是:既不影响性和谐,又要保证避孕不失败,更要有利于日后怀孕优生。其方法应因人而异,因事而定,切不可偏听盲从地固定使用某一种避孕方法。
据临床资料,当前新婚夫妻避孕,采用**避孕者,占60%以上;体外排精者,占20%左右;服避孕药占15%;其他占3%~5%。他们所采用的这些避孕方式,有很大的随意性,
故并非每一对新婚夫妇都对自己所采用的避孕方法感到满意,而这些方法对他们来说,也并非完全适宜和正确。
新婚燕尔,**频频。在**中男女双方的兴奋度大,再加上性经验不足,若采用体外排精的避孕方法,最容易导致避孕失败,故此法不宜提倡。而且,体外排精避孕法,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夫妇对**的专注情绪。尤其是男方,时时为排精所虑,难以发挥有效“技能”,女方也为此难获极佳的快感。男方还可能在此种情绪侵蚀下,为以后**的失谐种下祸根。
新婚夫妇常使用**的方法避孕,亦有不足之处。因为,初婚女性的**较为紧缩,在没有完全适应**时尤其如此。此种情况使用**,一是给**带来诸多不便;二是可能在套退**时影响性事情趣;三是那些显得特别兴奋、紧张、羞涩、恐惧的新娘,有可能因**紧缩甚至**而在性事中使**破裂,从而导致避孕失败。
如果新娘身体健康,月经正常,其新婚期避孕的推荐方法应是:初婚起便口服短效避孕药,如0号2号避孕药片,在婚前排卵期(即月经后第10天左右)开始服药,每晚临睡前服一片,连服22天,漏服次晨补服,下次月经停止后,又开始服用,月月如此;半年以后,夫妇**已转为正常,可改用**避孕。此间值得提及的是,无论何时决定怀孕,一定要等停服口服避孕药3~6个月以后,否则不利于优生。
注意几种不宜受孕的情况
1.男方超过55岁或女方或过35岁,不宜怀孕。超过以上年龄生育的子女,畸形及低能儿的发生率将显著提高。
2.正在患病,或病后初愈,身体尚未恢复时,不宜受孕。
3.精神不舒畅时,不宜受孕。
4.疲劳过度时,不宜受孕。特别是新婚夫妇在旅行过程中,应该加强避孕措施。
5.患慢性病服药期间不宜受孕。
6.饮酒后不宜受孕。因酒精可损害生殖细胞,导致胎儿畸形或低能。
7.大量吸烟后,不宜受孕。
8.放射治疗或接触有害物质后,不宜受孕。
9.初冬至初春不宜受孕。因早孕阶段最怕病毒性感染,一旦孕妇罹患,畸胎率显著增高,而冬春是病毒感染的多发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