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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一个悲惨的下场(第1页)

第二十一章一个悲惨的下场

他在地面上毫无用处,应该把他埋在地下,作卷心菜的肥料。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四月一日。今天这个日子可以提醒我们,使我们知道自己在其余那三百六十四天里的情况。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维昂希为了进行工作,穿够了衣服,随即劲头十足地干起来。他已经毫无睡意了。他获得了这个满有希望的大发现,马上感到精神旺盛起来,把一切疲劳的感觉都一扫而光了。他精细则准确地复制了几份“资料”,然后用缩放仪把它们放大了十倍。他把这些放大的图绘在一块白纸板上,每条纹路都画得非常醒目,还用黑墨水把它填得清清楚楚。这些纹路有的是螺纹,有的是曲线,有的是球线,凑在一起就成了整个指纹的花样,看起来好像一座迷宫,使人眼花缭乱。在没有经验的人照原样看来,人的手指在玻璃片上按下的那许多纤细的花纹都好像是差不多似的,可是放大十倍之后,这些指纹就跟横面锯断的木头纹路相仿佛了,即便是最迟钝的眼睛,也能在几尺以外一眼就看出,没有哪两个指纹的花样是相同的。最后维昂希干完了他那乏味而吃力的工作,就把他的成品按照一个办法安排了一下,主要是把它们依逐渐不同的次序排列起来。然后他又把过去若干年中随时绘出的几张放大指纹图添进这一批里。

这时候黑夜已经过完,天已大亮。他匆匆忙忙吃了一点早饭之后,已经到了九点,法院正在准备开庭了。过了十二分钟,他就带着他的“资料”,坐上了他的席位。

托蒙·特里森克随便把那些指纹记录瞟了一眼,就眨眨眼睛,用胳臂肘碰碰身边的一位朋友,说道:“傻瓜的生意眼真了不起——他以为他既然赢不了这场官司,至少可以趁此绝好机会,宣传宣传他那些给皇宫装饰窗户的花玻璃,好在一个钱也不用花嘛。”庭上通知维昂希,说他那几个见证人有事耽搁了,马上就会来到。可是他站起来说,他大概用不着她们的证词了。(全场传遍了一阵开心的低语声——“他干脆投降了!他连试都不想试一下,就认输了!”)维昂希继续说道——“我有别的证据——那还更好一些。(这使大家不由得不感兴趣,马上就引起了一阵惊奇的低语声,其中还可以听得出一点点失望的意味。)如果认为我是猛不提防地向庭上提出这个证据来的话,那我就要说明理由,解释一下:要知道,我直到昨天深夜才发现这个证据,从那以后,我就忙着搞研究和分类的作,一直干到半点钟以前才完事。我马上就要把这个证据交到庭上来,可是我要先说几句开场白。”

“请庭上注意:公诉人所持的首要的论点是这样的——在那把印度宝刀的刀把上留下了手指的血印的人,就是行凶的人;公诉人对这一论点十分肯定,说得理直气壮,甚至可以说,公诉人在坚持这一论点时,对被告采取了进攻的、挑战的态度。”维昂希为了使他将要继续说的话产生特别深刻的印像,故意停了几分钟,然后心平气和地接着说,“我承认这个论点。”

这句话真是出人意料,使人感到像触电一般。谁也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么老实的话来。四面八方都掀起了一阵惊奇的私议,有人说这位操劳过度的律师大概是神经失常了。连那老资格的法官,虽然在刑事诉讼中对那些出奇制胜的花招和假装奇袭的把戏早已领教够了,现在也不敢肯定他的耳朵是否出了毛病,于是他就问被告辩护律师,他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赫霍坦那副沉着而冷淡的面孔上没有流露出什么表情,但是他的态度和举动却显出他暂时失去了了几分满不在乎的自信心。维昂希接着又说:

“我不但承认这个论点,并且还欢迎它,热烈地赞成它。现在我暂时把这个问题搁下来,继续考虑这个案子的其他要点,这一切我都主张用证据加以确定,刚才那一点我也要把它安排在适当的地位,跟其他的问题联系起来。”

他已经打定主意,要试做几种大胆的揣测,说明他对这个凶杀案的根源动机的看法——这些揣测是故意想出来给他的见解填补漏洞的——如果这些揣测碰对了,那就能有帮助,即使不对,大概也没有什么害处。

“依我看来,庭上提出的关于本案的某些情况,似乎足以说明这个杀人案的动机与公诉人所坚持的说法完全不同。我坚持相信杀人的动机不是报仇,而是抢劫。公诉人极力说,被告弟兄二人曾经得到了消息,知道他们一旦与特里森克法官碰头,就必须致他的死命;否则他们自己就会被杀。恰好在这以后,被告就在凶案发生的房间里出现,这就显然足以说明被告是出于自卫的本能,潜入对手的住宅,把他杀死,借此保全列杰的性命。

“那么,他们在行凶完毕之后,为什么还要停留在原处呢?普拉特太太并没有听见呼救的声音,她在几分钟之后才醒过来,耽误了一些时候才跑到那间屋里去——她却发现这两个人站在那儿,并不打算逃跑。如果他们犯了杀人之罪,那就应该会在她往那屋里跑去的时候,逃出那所房子才对。既然说他们具有那么强烈的自卫本能,以致促使他们杀死那个手无寸铁的人,那么他们杀了人之后,警惕性应该比以前更高,他们的自卫本能又上哪儿去了呢?我们设身处地,谁还肯呆那儿?我们还是不要把我们的理智糟蹋到这种地步吧。

“公诉人特别强调地说明了两点事实:一是被告曾经为了这次谋杀案的凶手所用的这把刀悬过一笔数目很大的奖金;二是小偷并没有出面请领那笔难得的奖金;他认为既然没有人出来领奖,那就是充分的间接证据,足以说明宝刀失窃是骗人的假话;由此他就推断,这些情节与死者关于这把刀所说的那句令人难忘的、显然具有预言性的话联系起来,再加上凶案发生在房间里又终于恰好发现了那把刀,而且除了那把刀的主人和他的兄弟而外,又没有发现别人和死者在一起——这些事实就形成一连串的罪证,于是就把杀人的罪状加到这两位不幸的外国人头上了。

“不过我马上就要请求庭上让我宣誓作证,我要证明另外还为缉拿窃贼悬了一大笔奖金;这笔奖金是秘密悬出的,没有公开宣布;被告曾因太不谨慎,把这个事实向外人提到了——至少是默认过有这么回事——当时他以为在场的人是可靠的,其实却不见得可靠。窃犯本人不可能在场。(托蒙·特里森克本来是望着发言人的,后来听到这里,却垂下了眼睛。)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会把那把刀留在自己手里,不也拿出来卖,也不敢拿到当铺去典当。(听众中有些人点了点头,表示他们承认这一枪打得不错。)我会提出足以使陪审团满意的充分证据,证明被告走进特里森克法官屋里之前几分钟,曾经有人在那儿。(这使全场大为轰动;法庭上最受打瞌睡的人这时候也抬起头来,准备仔细听下去。)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要请克拉克逊家三位小姐证明,她们遇到过一个戴面罩的人——外表上是个女人——在她们听到呼救声之后几分钟内,从后门走出去。这个人并不是个女人,而是一个穿着女人衣服的男人。”又是一阵轰动。维昂希大胆试做这种揣测的时候,一面把眼光注视着托蒙。看看他的话所起的作用怎样,他对结果感到满意,于是暗自想道:“这一着总算成功——他被击中了!”

“那所房子里那个人的目的是盗窃,而不是谋杀。保险柜固然是关着的,同时桌上还有一只普通的洋铁现款盒子,里面装着三千块钱。我们很容易猜想到,窃犯是藏在屋里的;他早就知道有这么个盒子,也知道这只盒子的主人有一种习惯,爱在夜里清点那里面的钱,计算账目——他是否有这种习惯,我当然不敢肯定;——正在现款盒子的主人睡着的时候,窃犯企图去拿那只盒子;可是他弄出了响声,结果被抓住了;于是他不得不动刀杀人,免得自己被捕。他因为听见了有人来救,还没来得及拿到赃物就逃跑了。

“现在我已经把我的见解说完了,接着再提出我的证据,借此证明我的见解的正确性。”维昂希把他那些玻璃片拿出几块来。听众认出那不过是他们所熟悉的一些老玩意儿,是傻瓜多年以来搞着玩的无聊消遣的把戏,于是大家脸上那种充满兴趣的、紧张而严肃的神气突然消失了,全场爆发出一阵轻松愉快的哄堂大笑,托蒙也高高兴兴地跟着大家笑起来;可是维昂希显然并没有被这阵笑声所惊扰。他在桌上把他那些指纹资料陈列在面前,说道:

“我请求庭上容许我说几句话,把我将要提出的一些证据说明一下,这些证据,我马上就要请法庭上容许我在证人席上宣誓证实。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身上都带着某些天然的标记,这些标记永不走样,也不会跟别人的标记混淆起来——这是千真万确、毫无疑问的。这些标记等于他的签名,可以说是他生理上存在的笔迹,这种笔迹是不能假造的,他本人也无法篡改、无法隐藏,而且时间的消逝和变化也不会使它无法辨认。这种签名和他的面孔不同——面孔可以因年龄不同而变得认不出来;它和他的头发也不同,因为头发是可以脱落的;和他的身材高矮也不同,因为同样高矮的人多得很;和他的外貌也不同,因为外貌一样的人也是有的;这种签名是各人自己所专有的——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当中,绝对没有相同的!(听众又重新感到兴趣了。)”

“这种笔迹是人的手指、手掌和脚掌上天生的一些纤细的线条和纹路。如果你们看看自己的手指尖底下——只要眼力强的话——就会看出这些弯弯曲曲的细纹挤得很密,好像地图上表示海洋的边缘那些条一样;这些纹路形成各种各样的轮廓鲜明的花样,有拱形、有圆圈、有长孤形、有螺纹等等,各个手指上的花样各有不同。(现在屋里所有的人个个都把手举到亮处,把头歪在一边,仔细察看各人的手指头;随后大家发出低微的喊声:“嘿,果然是这样——我可是从来没注意这个!”)右手上的指纹也跟左手上的不同。(又是一阵喊声:“嘿,这又是真的!”)一个手指比一个手指,你的指纹跟别人的又不同。(全场的人纷纷做了比较——连法官和陪审员们都聚精会神注意这个新鲜玩意儿。)孪生子右手上的指纹跟他左手上的不一样。一对孪生子当中,这个和那个的指纹也决不会相同——诸位陪审员可以看看被告两兄弟的指头,就可以证明他们的指纹是符合这个规律的。(陪审员们立刻就开始检查那两兄弟的手。)大家都常常听说孪生子穿上同样的衣服,就是一模一样,连他们的父母也分不清。但是世界上出生的孪生子从来还没有哪一个不带着这个神秘惊人的天生标记,那是他从生到死万无一失的与别人不同的。你只要懂得这个区别,孪生子当中的一个就决不能冒充另一个,骗不了你。”

维昂希暂时停顿一下,沉默地站着。发言人这么做的时候,听众注意力分散的情况立刻就终止了。这种肃静的气氛预示着将有重要的事情发生。这时候所有的手掌和指头都落下去了,所有的懒懒散散的身子都挺直了,所有的头都抬起来了,所有的眼睛都盯住维昂希脸上。他却偏要再等一会儿——一分钟,二分钟,三分钟——让他的沉默对听众发生十足魔力;然后,当他听得见墙上的时钟在那深沉的寂静中滴嗒滴嗒地响着的时候,他才伸出手去,抓住那把印度刀的刀身,把它举得高高的,叫所有的人都看得见那像牙刀柄上的血印;然后他用平匀而不动感情的声调说:

“这个刀把上留下了凶手的天生标记,这是用那位无力自卫、善良无辜的老人的鲜血印下来的,这位老人很爱你们,你们大家也很爱他。全世界只有一个人的手可以印出这个红色的标记。——他又停止说话,抬起眼睛来望着来回摆动的钟摆。“谢天谢地,时钟敲响至十二点以前,我们就可以在这个屋里把那个人找出来!”

全场的人都目瞪口呆,大惊失色,连自己的举动也不知不觉了;大家都从座位上稍微站起一点,好像是等着看看凶手在门口出现似的,同时有一阵低沉的喊声,像微风一般扫过全场。“遵守法庭秩序!——坐下!”这是执法官的喊声。大家都听从了他的吩咐,于是寂静又笼罩全场了。维昂希偷偷地望了托蒙一眼,心里想道:“他现在装出苦恼的神色了。连平日鄙视他的人现在都怜恤他;他们以为一个年轻人由于有人下了这种毒手,使他失去了恩人,实在是难过的一关——这倒是猜对了。”他又继续发言:

“二十多年来,我常常苦于无事可做,闲空太多,于是我就在这镇上收集这些稀奇的天生标记,借此消遣。这种玩意儿,我家里收藏着成百上千个。每一份都标上了姓名和日期;那并不是第二天贴的标签,甚至连一个钟头都没有耽搁,而是刚刚印好马上就记下的。我到证人席上去作证的时候,还要宣誓把我现在所说的话重说一遍。我保存着法官、执法官和每位陪审员的指印。这间屋里所有的人,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差不多每个的天生标记我都能拿出来无论哪个想要伪装,我都能从无数人当中把他找出来,一看他的手,就能万无一失地把他辨认清楚。即便他和我都活到一百岁,我还是能做到。(这时候听众的兴趣更加浓厚起来了。)

“有几个人的指印,我已经研究得非常仔细,我对它们特别熟悉,就像一个银行的出纳员熟悉他最老的主顾的笑容一样。现在我要转过身去,请求我背后的几位先生劳点神,把手指头在头发里搔一搔,然后在陪审团身边的一块窗户玻璃上按一按,其中也可以按上被告的指印另外我还请求这几位做实验的人或是其他的人把指印按在另一块玻璃上,也添上被告的指印,查是他们的指印与别人的指印的次序和地位不要照头一次那么安排——因为一个人全凭猜想,也可能有机会在一百万次中碰巧猜中一次,所以我愿意受两次测验。”

他转过身去,那两块玻璃上很快就按满了许多纤细线条的椭圆形指印,但是这些痕迹却只有对准了阴暗的背景的人才看得见——比如外面有树叶,就可以衬托出来,然后维昂希听见有人招呼他,就走到窗前,察看了一下,说道:

“这是列杰伯爵的右手;下面这个,隔着三个指印的,是他的左手。昂杰鲁伯爵的右手;底下这是他的左手。现在再看看那一块玻璃这儿和这儿是昂杰鲁伯爵的;这处是他哥哥的。”他掉转身来向大家问道,“我说得对不对?”

全场报以一阵震耳欲聋的掌声。法官说:

“这可真是不可思议呀!”

维昂希又向窗户那边转过身去,用手指指着说道:“这是鲁宾逊法官先生的标记(掌声)。这是勃朗科警官的(掌声)。这是约翰·梅逊陪审员的(掌声)。这是执法官的(掌声)。别的我说不清了,可是我在家里都保存着一份,写着姓名和日期,我可以用我那些指纹资料对得出来。”

他在一阵暴风雨似的掌声中回到他的座位上——执法官叫大家停止了鼓掌,一齐坐下,因为大家都站起来了。不消说,谁都在拼命往前挤,想要看一眼。刚才法官、陪审员和执法官他们个个都聚精会神地看着维昂希的表演,看得太入神了,以致忘记了注意听众的秩序。

“现在请看吧!”维昂希说,“我这儿有两个孩子的天生标记——用缩放仪比原来的大小放大十倍,这样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只要是眼睛不瞎的人,一眼就能把它们辨别出来。我们就把这两个孩子叫做甲和乙吧。这是甲的指印,在他五个月的时候按的。这儿还有一套是七个月的时候按的。(托蒙吃了一惊。)你们看,它们是一样的。这一套是乙在五个月的时候按的,还有七个月的时候按的一套。这两套也是完全相符,可是你们都看得清,这些纹路跟甲的完全不同。我回头还要谈到这两份指纹,不过现在我要把它们暂时搁下来。

“这是你们面前那两位被告谋杀了特里森克法官的人的指印,也是放大了十倍的。这两套放大的指纹,我昨晚上才画出来,回头我到证人席上去作证,还要宣誓声明这一些。我请求陪审员把这两套指纹跟被告在窗户玻璃上按的指纹比一比。然后告诉法官,是不是一样。”

他递了一个多倍的放大镜给首席陪审员。

陪审员们一个跟着一个拿起那块纸板和放大镜,做了一番比较。然后首席陪审员对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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