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秋文学

落秋文学>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 第十一章 傻瓜的惊人发现(第2页)

第十一章 傻瓜的惊人发现(第2页)

“呃,我想起来了,大卫。”托蒙说,“你从前叫人家按指印的时候,还老爱给人算命哩。大卫是个文武全才——先生们,他简直是个第一流的不会实现:尽管如此,如果这些预言居然不灵,那反而会使我惊奇,灵了倒没什么奇怪哩。”

托蒙深深地受了影响,态度完全冷静下来了。他抱歉地说:

“大卫,我刚才并没有小看这门科学的意思。我只是开开玩笑——也许还不如说是乱弹琴。我希望你给他们看看手相,喂,行不行?”

“呃,当然行,只要你有兴趣。可是你要知道,我还没有机会成为专家,也不敢以专家自居。过去的事情如果在手掌上留下了显著的痕迹,我大致能看得出来,可是小事情就每每会说不准——当然不是全说不准,只是不灵的次数比较多罢了——至于未来的事情,我看起来就没多大把握。听我这种说话的口气,好像我天天都在研究手相术似的,其实并不是这样。过去五六年中,我还没有相过五六个人的手。你瞧,人家都拿它当笑话,我也就只好不干了,免得人家老开玩笑。我告诉你怎么办吧,列杰伯爵;我先谈谈你过去的事情试试看,要是说对了一些,那再——不,整个儿说来,我还是干脆不谈未来吧,那实在是专家干的事情。”另起一段他拿出列杰的手来。托蒙说:

“等一等——先别忙看吧,大卫!列杰伯爵,我给你铅笔和纸。你刚才说人家从前给你预言过的那件最重要的事情,后来不到一年就实现了,现在请你把它写下来,交给我,好让我看看大卫能不能从你手掌上看出来。”

列杰暗中写了一行字,把那张纸叠起来,交给托蒙,一面说:

“他要是说对了,我就叫你打开来看。”

维昂希开始研究列杰的手掌,他追寻着寿命线、心线、头线等等,仔细察看它们与四面八方那些蜘蛛网似的更细的纹路之间的关系。他摸一摸大拇指下面那个肉块,注意了它的形状;又摸一摸小指头下面和手腕之间那一块肉,也注意了它的形状;他还聚精会神地细看了各个手指,注意它们的形状和大小的比例,以及平摊着的时候的自然位置。这三位旁观者注视着这一切过程,看得津津有味,他们都低下头去,挤在一起望着列杰的手掌,谁都不声不响,以免搅扰这种寂静的气氛。后来维昂希又把那手掌仔细察看了一番,然后就开始说出他的看法来。

他描述了列杰的性格和气质,以及他的爱好和他所厌恶的事情,还有他的癖性、野心和怪脾气,都说得头头是道,有时候使列杰微微惊动一下,别人就哈哈大笑,可是那两弟兄都说他这幅图描得妙不可言,而且是很正确的。

随后维昂希就开始研究列杰的经历。他谨慎地进行着,显出犹豫不决的神气,把他的手指顺着手掌上的大纹路慢慢地移动着,时而在一颗“命星”之类的记号上停下来,把那附近一带仔细察看一番。他说出了一两件过去的事情,列杰证实他说对了,于是他又继续探索。后来维昂希忽然把眼睛往上一翻,露出了惊骇的神色——

“这儿记下了一件事情,你也许不愿意让我……”

“尽管说吧,”列杰和蔼地说,“我保证那不会使我为难。”

但是维昂希还是迟疑不决,似乎是不知该怎么办。后来他才说:“我看这事情不好随便乱说,还是——还是——我想还不如写下来,或是悄悄地对你说,让你自己决定,是否让我说出来。”

“那也行,”列杰说,“你写下来吧。”

维昂希在一张纸条上写了一些字,交给列杰,列杰看了一下,就对托蒙说:

“把你那张纸条打开来念一念吧,特里森克先生。”

托蒙念道:

“当初的预言说我会杀死一个人。那一年还没有完,果然出了这桩事情。”托蒙接着惊喊道:“哎呀,真是怪事!”

列杰把维昂希写的宇条递给托蒙,说道:

“你再念念这张吧。”

托蒙念道:

“你杀过一个人,可是杀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或是小孩子,我可弄不清楚。”

“我的天哪!”托蒙大为惊奇地说。“这可真是怪事,从来没听说过!啊,一个人自己的手原来是他的死敌呀!你想想看,这多可怕——一个人自己的手上把他一生最隐蔽、最惹祸的秘密都留下了记录,只要碰上一个懂魔法的陌生人,就会泄露天机,让他看出过去干的坏事来。可是你那桩吓人的事情既然印在手上了,你为什么还要让人家看你的手呢?”

“啊,”列杰若无其事地说,“我不在乎。我杀了那个人,是有充分理由的,而且我也不后悔。”

“什么理由?”

“呃,他该杀。”

“他自己不肯说他为什么杀人,我来告诉你们吧。”昂杰鲁热心地说,“他是为了救我的命才干的,那就是他杀的原因。所以这是个高贵的行为,这种事当然就用不着隐瞒了。”

“对了,对了,”维昂希说,“为了救兄弟的命,干了这种事情,当然是伟大的、高尚的举动。”

“算了吧,”列杰说,“你们说这些话,倒是叫人听了挺舒服,不过说到舍己为人,说到英雄气概和豪爽精神的话,那桩事情可是经不起深究。你们都忽略了一点:假定我没有救昂杰鲁的命,那我自己的命能不能保住呢?我要是让那个人把他杀了,难道他不会连我也杀了吗?你瞧,我是救了自己的命呀。”

“是的,你老爱这么说,”昂杰鲁说道,“可是我了解你这个人——我相信你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列杰杀那个人所用的武器,我至今还保存着,过会我要拿给你们看看。那件事情使它很有兴趣,它还没落到列杰手里之前,就有过一段经历,那更给这个武器添了一些趣味。那是一位有名的印度王爷送给列杰的——他是巴洛达的土王——这个武器在他家里已经有两三百年了。它曾经杀过许多给他们家里捣蛋的坏人。看外表并不怎么稀奇,只不过它那样子和别的刀或是匕首不同,不管叫什么名称的刀剑都跟它不样——瞧,我画给你们看看吧。”他拿过一张纸来,迅速地绘了一个草图。“就像这样——刀身很宽、很厉害,刃口像剃刀那么锋利。刀上刻着的是那一长串的物主的名字或是图记——我亲自把列杰的名字用罗马字体添在上面,还刻上了我们的纹章,这你们是可以看到的。你们得注意看看,这玩意儿的把多么稀奇。整个儿全是象牙的,磨得像镜子那么光,有四五寸长——是圆的,有一个高大的男人的手腕子那么粗,末尾磨成扁平,让你的大拇指好在那上面按得住;因为你把刀抓在手里,大拇指就按在刀背上——像这样——举得高高的,使劲往下劈。那位王爷把它送给列杰的时候,还把用法给我们表演了一下。谁知那天夜里还没有过完,列杰就用上这把刀子,这么一来,那位王爷就减少了一个仆人。刀鞘上镶着一些很贵重的宝石,装饰得很讲究。不消说,你们会觉得刀鞘比刀子本身还更值得看哩。”

托蒙暗自想道:

“幸亏我上这儿来了。要不然我就会随便作几个钱就把这刀卖掉,我还以为那些宝石是假的哩。”

“再往下说吧,别打住。”维昂希说。“现在我们让你引起了好奇心,很想听听那桩杀人的事情。请你给我们说说吧。”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