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务管理规程
第一条本公司销售业务处理须依照本规定进行。
第二条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销售活动中的事务基准及手续,使销售营运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条销售业务属于销售经理的管理范围。
第四条销售业务的事务范围如下:
1。处理销售方面的事项;
2。从估价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与销售有关的事务;
3。因销售而发生的会计记账事务;
4。代理店与特约店的管理;
5。广告、宣传业务。
第五条销售计划在编制之前,应先对一般经济情况进行预测,对过去销售实绩进行分析,进行市场调查,对工厂设备及生产状况进行调查。
第六条估价时除对工厂的成本进行调查外,还须参照其他同业公司及市价,以求准确。
第七条受理订货的契约,原则上以文书方式为主,双方互相交换。
第八条交货的日期务必严格遵守。为达此目的,应不断与客户及技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第九条产品销售后的货款回收务必确保其顺利进行。因此,除了须尽快采取催款手续外,直到货款收齐之前,必须经常留心其进展。
第十条账簿的记载、传票资料发出及整理,须以互相牵制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须求其统一与合理化。
第十一条代理店及特约店通常设置在较偏远的地方,以销售标准规格品为主。
第十二条广告、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信誉及产品的知名度,以此引发需求,保证销售计划完成。在实施广告或宣传时,必须依据统一的计划,重点实施,使经费得到最有效地运用。
第十三条开发新产品时须使消费者认识新产品,引发他们的需求,以扩大销售。
第十四条在本规定中,销售科是指事业所及负责销售实务的机构;业务科如无特别规定,通常指负责业务的机构。
第十五条销售经理须依据规定,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议、策定销售计划。
第十六条销售计划中需定期制订半年度的订货受理及销售计划表、各月份销售计划表、半年度的进款计划表及各月份的进款计划表:
1。半年度订货受理计划及销售计划表须于每年的×月及×月,依月份及商品种类分别编制;
2。月份销售计划表内容依照出货月份、产品种类等编制;
3。半年度收款表于每年的×月及×月,依照月份、客户分别编制;
4。各月份进款计划表于每月初将各销售科及客户的当月进款预计记入表中。
第十七条店长、事业所科长及销售科长应将上述各计划的资料及计划表提交给销售经理。
第十八条销售部为制定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计划,应收集过去的销售实绩资料,分析市场动向,进行各方面的预测。
第十九条销售部经理应定期召集相关的负责人员,举行半年订货受理会议,月度销售会议及每月收款会议,讨论和修改销售计划。
1。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于每年的×月及×月初召开,会议目的在于商议下年度的订货受理计划的方案;
2。月份销售会议于每月初举行,目的在于商议销售计划;
3。每月进款会议于每月初举行,目的在于审议每月的收款计划。
第二十条依据销售计划,如有必要进行预估生产之准备时,销售经理室须发出生产准备委托书,经由销售经理的裁决后,送交技术经理。
第二十一条销售科必须依照规定的要求,不断地把握市场动向、其他同业公司的估价状况及本公司订单情况,适时地通过所隶属的上司向销售经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