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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下属犯错误(第1页)

允许下属犯错误

运动或竞赛过程之所以饶有趣味,其原因之一便是可以促使你进行思考。比如说打保龄球吧,你可以通过观察每一回合的得分情况,获知自己和对手在掷球手法上存在什么样的差距,然后在进行第二回合时就得考虑如何调整变换手法或学习汲取对手的长处,继续角逐。假如球随人意,你当然就会继续这种招法;如果局势不妙,则会再次考虑如何变招。

对某项工作,如果你事先就已知道怎么做一定会获得成功,那么这件工作对你而言恐怕就没有太大的意思了。有章可循,依法完成的事,即使再难也没有意思。仔细想来,这是有道理的——这通常也是人长期呆在同一岗位上就会产生厌倦和难以做出更好成绩的原因。总而言之,对结局没有把握,事情的变化无章可循,研究探索起来才有意思。

不知道你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没有?——满有把握的事却不能如愿以偿;而未认真考虑,无意中做出来的事却反而特别理想。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只有当工作当中潜藏着刺激和悬念时,工作才会变得饶有趣味。

工作也是如此。如果人们事先得知怎样做会有怎样的结果,就可能会让人觉得枯燥无味。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在下属的工作中掺进试探、刺激和捉摸不定的成分,让他们从中体验到像游戏和竞赛那样的乐趣呢?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得要求我们的领导者有宽大的胸怀,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允许下属犯错误。一位颇为成功的企业家对招聘进来的经营管理人员提出的首要原则是:

任何人在受聘到岗的一年之内,都允许而且必须犯一次以上的“合理错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该人员在第二年就将被解聘。

所谓“合理错误”,就是指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激烈竞争的“市场大战”中,对具有一定风险的经营决策工作敢于开拓、勇于承担风险,或因为对手过强、条件不足,或合作方配合不到位、不守信用而产生的失误和问题。至于知法犯法、懒惰怠工、莽撞胡来自然不在其列。

这位成功的企业家认为,如果受聘人员在一年的工作期间不犯“合理错误”,则意味着此人没有创造性、竞争力,保守平庸,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成问题,不可能有建树。同时这位企业家认为更重要的一点是,一个不敢冒险的经营人员,在竞争中丧失的机会要比捕捉到的机会要多得多。风险越大,有时往往也意味着希望也就越大,获得的利润越高。这些原则确实让那些经营管理人员明确地感受到了领导敢于承担责任的宽容态度,从而也让下属的信心大增。

与此相反,有的领导总是把眼睛紧盯在事务性工作上,对下属的工作总是放心不下,容不得丝毫的差错,因而定出种种规矩,提出种种要求,如同绳索一样,束缚住了下属的手脚。假如只强调“安全第一”,而不管下属对工作是否有兴趣,凡事像保姆一样无微不至地守护着下属,下属又怎么可能产生应付困难的自信心和工作热情呢?

所谓敢于让下属冒风险,简而言之,就是交给下属的工作,要比他们实际认可的能力水平超出一些。一味强调下属是新进人员,经验尚不丰富等理由,而不敢向他们交待重要工作,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当然,关键还要看你掌不掌握能随时交给下属超过他们能力和水平的工作的艺术。

在北方某地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电信局新来了一位女话务员。本来招纳像她那样身体严重残疾的人当话务员,在当时也是一件破天荒的事,曾经是轰动一时的某省报头条新闻。这位话务员对她竟能被录用,非常地感激,表示有决心干好工作。事实证明,她不仅说得到而且也做得到,成为一位“五四”奖章获得者。

这说明,人们在接受超出自己能力的工作时,由于其感激之情难以言表,自然而然就会产生对领导的信任而迫不急待要回报的思想。向下属交待有风险的工作,正是你信赖下属的最好体现。而为了追求尽善尽美,只让下属做能力相当或偏下的工作,则是不信任下属的表现。如果我是下属,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要敢于交给下属有一定难度和风险的工作。这样做不但可以激发下属的积极性,而且也会让他们的能力在磨炼当中得到提高。凡事讲完美,对下属不敢放手作为的保姆型领导是影响下属积极性和提高下属能力的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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