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过错,要以行为人的预见能力和范围为基础。判断法人是否有过错,要以其经营的业务性质和职责要求,确定它应当知道其行为后果所具有的破坏性质和所应持的审慎态度为标准。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侵权行为虽然没有同时具备上述要件,但法律规定仍然承担民事责任的,与致害有关的组织或者个人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侵权行为可以形成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有:
(1)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或销售者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没有过错,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如行为人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4)违反环保法规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无论是否具有过错,均应承担民事责任。
(5)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6)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离、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7)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能以自己无过错免除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减免责任或者要求第三人承担责任。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又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主体,也不属于特殊损害的无过错责任的,可以根据各方经济状况、损害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为了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利益在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民事责任的形式
一般民事责任的形式
我国民法通则对民事责任的各种责任形式加以规定,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十种形式。这些民事责任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特殊民事责任的形式
如果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权,那么就可能造成受害人或者其亲属的经济利益和精神损害。所以,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不仅包含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经济损害的赔偿,还包括对他们的精神损害的补偿。
如果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侵权人应当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社会补助等费用;如果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还要支付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或者赡养人的必要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以及死者生前抚养、扶养或者赡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另外,如果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侵权人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抚慰金。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规定其胜讼权归于消灭的制度。当权利人得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超过法定期限以后再提起诉讼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是,诉讼时效超过只是消灭附着于实体权利之上的胜诉权,并不消灭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也有利于法院及时审查证据,正确处理民事纠纷。
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一般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下四种性质的案件,其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4年。
诉讼时效的开始、中止、中断和延长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自然人、法人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原因消除之日起重新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发生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当事人提出履行义务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法定情形,那么以前经过的时效归于无效,时效期间从法定情形出现之时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延长是指因为有特殊情况,权利人不可能按照诉讼时效期间行使请求权,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案件的活动。民事诉讼程序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其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最基本的程序。它具体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和开庭审理。
1。起诉
起诉是指原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行为。起诉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形式的民事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民事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