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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2页)

六点半左右她的儿子回来了,一脸疲惫和丧气。他让母亲自己回家,心里不是滋味儿,尽管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母亲走后,他就没心思再逛庙会了。

“爸爸回来了吗?”他问道。

“没呢!”母亲说。

“他在星月酒馆里打杂,我从窗户黑色窟窿里看见了,还挽着袖子呢。”

“唉!”母亲顿时大声说。“他没钱了。不论人家给多给少,他能挣点小钱够用也就满足了。”

天色晚了,光线暗淡下来,莫雷尔太太做针线活已看不清了,便起身走到大门口。外边很热闹,节日气氛好像永远不会结束,这终于对她产生了影响。她走到屋边的园里。女人们都从庙会上回来了。有时会有个别好丈夫和一家人一起和和美美地经过。但一般是只见女人带着孩子。傍晚,那些留在家里的妈妈们,腰上系着围裙,两臂抱拢,站在胡同的角落里聊天。

莫雷尔太太却独自一人,好在她对此早已习惯。她的儿子和小女儿上楼睡去了;因此,这个家就是她的寄托,日子过得也不错。那个快要降生的孩子却使她倍感怅然。这悲凉的世界几乎使她失去所有的希望——至少是在威廉长大成人之前。但是对她自己本人而言,只有凄凉的忍耐——忍耐到孩子们长大。孩子们!这第三个孩子,她已经无力抚养了。她本来不想要这个孩子。孩子他爸在酒馆打下手,常常贪杯而醉。她看不起他,但又离开不他。这个快要出世的孩子叫她很为难。她苦于对付贫困、丑恶和卑贱,她对此真是厌恶极了。

她走进屋前的小园,想出去,可竟然迈不动脚,但又不愿意呆在屋里。天很热,闷得她透不过气来。

前边是一小块园地,四周是水蜡树篱。她站在那儿,想在这花香和逐渐暗下来的美妙黄昏中得到一丝安慰。园门的对面,那高高的篱笆底下是一溜台阶通往山上,两边已经收割过的草地红得像火。

偶尔,一些人从树篱下的小路那片黑黑的凹地一路蹒跚回来。有位青年人在山末端的陡坡上乱跑,啪地一声摔在台阶上。莫雷尔太太打了个寒颤。他爬起来虽然说话很难听,但也挺可怜的,他觉得是这台阶故意坑害他。

她进屋,心里想,天下的事怎么就不能变一变。现在总算明白,是变了!她跟自己的少女时代相隔那么远,现在连走进河洼地后院步子都沉重的女人,还是十年前健步如飞地跑上希尔内斯防波堤的那个女人吗?她真说不上来。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她自言自语地说。“这一切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就包括我快要出生的这个孩子也在内!我就跟无足轻重似的。”

生活时常摆布人,支配他的身体,填满他的人生,但这都是假的,任其为之,仿佛生活是可有可无的。

“我等,”莫雷尔太太自言自语——“我所期待的决不会来。”

她开始收拾厨房,点灯,加火,把第二天要洗的衣裳找出来泡到水里,然后坐下来做针线,在布料上飞针走线,做得很有条理,一干就好几个小时。有时候她也叹叹气,动动手脚、上厕所。她总在不停地想,为了孩子们,该怎样尽量利用好现在的条件。

十一点半的时候,丈夫回来,黑胡子上面的脸红扑扑的、发着光,他点了点头,显得很高兴。

“呀、呀,在等我呢?老婆?我在帮安东尼打工呢!你猜他给了我多少钱?两个半先令,可不少呢!每一个便士都——”

“他还不是想让余下的钱,都让你喝酒给扣了呀!”她干脆利落地说。

“我没有——我没有。你得信任我,我今天只喝了一点儿。”他的声音软下来了。“瞧,我给你带回来点儿白兰地姜饼,还有一个椰子,是给孩子们的。”他把姜饼和椰子——那东西毛乎乎的——放在桌子上。“喂!我说,你这一辈子难道就不会说声谢谢?”

她拿起椰子来摇一摇,看看里面有没有椰汁,才算是讲和了!

“这东西特别好,我保证。我是向比尔·赫金森要的。他够朋友,这比尔·赫金森,他可真够朋友啊!”

“他这人只要有口汤喝,什么都可以卖掉,你也跟他一起喝稀汤?”

“哎!你这女人真讨厌,我哪儿喝醉啦?我倒要知道知道!”莫雷尔说。他得意扬扬,就因为他在星月酒馆帮了一天工。他一直唠叨个没完。

莫雷尔太太特别累,对他的唠叨早已烦透了,趁他用火钩压灭火的时候,她赶紧去睡下了。

莫雷尔太太出身于有教养的旧式市民家庭,祖辈是著名的独立派教徒,以前还跟赫琴森,始终是坚定的公理会教徒。诺丁汉的花边厂大量倒闭时,她的祖父也在花边市场破产了。她父亲乔治·科帕德是位身材高大,一表人才,性情高傲的工程师——以他的蓝眼睛和白皮肤自豪,更以他的为人正直自豪。她曾经那傲慢、坚强的性情都是从科帕德家族继承来的。

乔治·科帕德为其贫困苦恼不已。他在希尔内斯造船厂当过技师领班。莫雷尔太太——格特鲁德——是他的第二个女儿。她长得像母亲,也最爱母亲;她的眼睛蓝汪汪而咄咄逼人;前额很宽广,这就是科帕德家的特征。她记得,她曾经憎恨她的父亲对她那温柔、乐观、心地仁慈的母亲专横无理。她记得,她曾跑上希尔内斯防波堤,还发现了条小船。她记得,她去到造船厂,那里的人都经常夸奖她,她这孩子又伶利又有点傲气。她记得,她的那位上年纪的女教师,特别有趣,她是老师的助手,在那家私立学校里她特别喜欢帮女教师的忙。约翰·菲尔德送给她一本《圣经》,现在还留着。她十九岁时,从教堂回家,经常和约翰·菲尔德同行。他是商人的儿子,在伦敦上过大学,有从商的打算。

那个九月的星期日下午,她一直记在心里,他们俩坐在她父亲家后边的葡萄树下。阳光穿过葡萄叶,映出种种曼妙的图案,如同一件有花边的披巾,罩在他们的身上。有些葡萄叶是纯黄色,好似扁平的黄花。

“呆在那儿别动,”他大声说道。“你的头发,我简直说不上来像什么!像铜,像金一样闪闪发亮,红得像烧透了的铜,阳光照在上面,缕缕金丝。都说是棕色,你妈却说是鼠灰色。好奇怪。”

她瞧了瞧他闪烁的眼睛,但她明净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自己深深的情意。

“可你说你不喜欢做生意呀!”她追问道。

“不是呀!我讨厌做生意!”他着急地大声说道。

“要不就当牧师吧!”她有点哀求似的说。

“我很想。我其实很想,如果我真能成为一流牧师的话。”

“那你为什么不呢?”她不以为然地说。“我要是个男人,什么也挡不住我。”她扬着头。他在她面前显得有点害羞。

“但我爸脾气坏得很。他一心要我经商,我知道他一定能做到。”

“亏你还是个男子汉呢?”她叫道。

“男子汉也不行呀!”他皱着眉头无奈地说。

如今她在这里住每天忙得她团团转,什么是男人,她也渐渐体验得深了,她知道了,是强不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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