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他,”他答道。“不过在你还没进来的时候,我看了他的几段诗,就是桌子上那本书里的。你喜欢他的诗吗?”
伊德一提起这个话题,露思便滔滔不绝地谈开了,这使他感觉好了起来,便从椅子边上稍稍往里挪了挪,一面紧紧抓住扶手,生怕椅子溜掉了,把他闪到地板上似的。他总算让她谈起了她所熟悉的事,看着她侃侃而谈的样子,他惊叹她那颗漂亮的脑袋里竟装着这么多知识,一面陶醉在她那玉洁冰清的美貌之中。他能听得懂她的话,但她口齿伶俐地吐出的那些生疏字眼,以及他闻所未闻的那些批评词语和思维过程,令他十分费解,不过仍可刺激他的头脑,使他的思想活跃起来。这就是精神生活,他暗自思忖,这就是美,温暖而奇妙,他从来没有梦想过精神生活会这样美好。他忘掉了自己,以饥渴的目光注视着她。这种美的确值得你为之生存,为之争取,为之奋斗——甚至为之舍命。书上说得对,世上有这种女人。她就是其中一个。她使他的想像插上了翅膀,一幅幅巨大、明亮的画卷出现在他眼前,画中模模糊糊地隐现着一些浪漫情场上的伟岸斗士,他们的许多英雄业绩都是为了女人——为了一个面色白皙的女人,一朵金花。他透过这种飘飘忽忽,宛如海市蜃楼的幻景,注视着眼前这位正襟危坐,谈论文艺的女人。他也没有忘记倾听,但一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紧瞅着对方,也没有意识到他眼睛里闪烁着自己本性中所有的男性气质。然而,尽管她对男人的世界一点儿也不了解,但作为一个女人,她强烈地感受到了他热辣辣的目光。她从来没有让男人这样看过,很有点难为情。她说话结巴起来,语塞得讲不出话。论点的线索也找不到了。他使她害怕,同时,给人这样看又使她感到一种异样的欣喜。她所受的教养警告她这事不对,有危险,带有微妙,神秘,**的意味;同时她的本能却在身体中发出号角般的鸣响,迫使她超越身份、地位、得失,去接近这位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旅客,去接近这位举止粗鲁,手上带有伤疤,脖子给不习惯穿的硬领衬衫勒出一道红印的小伙子,显而易见,这小伙子已被粗俗低下的生活污染腐蚀了。她洁净无瑕,而也正是她洁净的天性让她产生了反感;然而她又是个女人,她开始懂得了做一个女人所面临的矛盾。
“我是说——我说什么来着?”露思的话忽然中断,自己感到很尴尬,乐得哈哈笑了。
“你说的是斯威潘这人不是个伟大的诗人,因为——你就说到这儿了,小姐。”他提醒了对方,同时他自己好像突然感到一阵饥渴,听着姑娘的笑声,他的脊梁上上下下麻酥酥的,挺舒服。像银铃,他心想,像叮当作响的银铃;就在这一刹那,他仿佛一下被带到了一片遥远的地方,正在盛开的粉红色樱花下面抽着香烟,聆听那尖塔上当当的钟声,召唤脚穿草鞋的信徒前去顶礼膜拜。
“对,谢谢,”她说。“斯威潘毕竟失败了,因为他,哦,太粗俗。他的诗有不少根本就不值得读。真正伟大的诗人每一行诗里都包含着真和美,可以唤起人性中一切崇高可贵的品质。伟大诗人的诗一行也不能删掉,删掉一行,世界就少了一份精神财富。”
“他的诗我只看了那么一点,我还以为好极了,”伊德犹豫地说,“不晓得他原来是这么个——流氓。大概他在别的书里就露出原形了吧。”
“你看的那本书里有许多行诗都可以删掉。”露思说,口气一本正经。
“这些我准是没有看见,”他说道。“我看到的可是货真价实的好东西,火焰一样闪着光,照得我心坎儿发亮,像太阳,像探照灯。它给我的感受就是这样,不过我对诗可是个门外汉,小姐。”
他笨拙地停住不说了,心里杂乱无章,痛苦地意识到自己说得语无伦次。他从自己读到的那些诗里感受到了人生的卓越和光辉,但他的话说得辞不达意。他无法表达自己的感受,他心里把自己比作一名水手,上了一条陌生的船,行驶在茫茫黑夜之中,在一片不熟悉的索具中间摸索着。好吧,他拿定了主意,现在全靠自己去熟悉这个新的世界。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自己想学却学不会的东西,此刻他想学会如何说出自己内心的意思,好让她能理解。姑娘在他心目中越来越显得高大了。
“拉菲罗……”露思又开口了。
“不错,我看过他的诗,”他一听就冲动地插嘴道,兴冲冲地显示自己那点书本知识,打算好好用一用,一心要让她明白自己并不完全是个蠢蛋。“《人生礼赞》,《精益求精》,还有——恐怕就这些了。”
露思点点头,笑了笑,他觉得她的微笑是表示宽容的,但宽容之中带有怜悯。他觉得自己真傻,假装懂得不少,结果弄巧成拙。拉菲罗这伙计很可能写过无数诗集。
“对不起,小姐,我不该这样打岔。说实在的,我对这些东西懂得不多。这不是我的行当,不过我要把它变成我的行当。”
这话听起来像是威胁。他的口气坚决,眼睛闪亮,面孔严峻。在她看来,好像他下巴的角度起了变化,向上翘起来,咄咄逼人,令人不快。与此同时,似乎有一股强烈的男子气魄从他身上喷涌而出,向露思冲来。
“我想你可以把它变成——你的行当,”她说着笑了一声,“你很强壮。”
露思的目光在他肌肉发达的脖子上停了一下,那上面筋肉隆起,结实有力,宛如公牛一般,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充分显示出强健的体魄和充沛的力量。尽管他谦卑地坐在那里,涨红了脸,她仍然感到自己被他吸引住了。她心里涌起一个荒唐的念头:她似乎觉得只要把双手放在那个脖子上,它的力量和气魄就会流到自己身上。这个念头使她感到震惊,它似乎向她揭示了她不曾意想的自身的劣根性。另外,力量在她看来本是一种粗俗野蛮的东西。过去,她理想中的男性美是那种气质文弱举止优雅的类型。现在她依旧坚持这种观点。令她迷惑的是她竟然渴望把手放在那个被太阳晒黑的脖子上。说实在的,她自己是弱不禁风,身体上和精神上所需要的正是力量。可是她并不明白这一点。她只知道从来没有哪个男人像这个人这样影响过她,虽然这人讲话时那种蹩脚的语法时时叫她吃惊。
“不错,我可没病,”他说。“到了穷得没饭吃的时候,我连废铁也能吃。可我刚才得了消化不良症,你说的那些我多半消化不了。在这方面我可从来没受过训练,你要知道。我喜欢书籍,喜欢诗歌,一有时间我就看书念诗,可我对这些东西从来没有像你那样去想过。因此我没法谈论它们。我就像个航海的人,漂流在一片陌生的海面上,却没有航海图和罗盘。现在我想找到我要走的方向,兴许你能给我指对路子。你是怎么学到你刚才谈起的那些东西的?”
“我想是靠上学吧,另外就是自修了。”露思答道。
“我小时候上过学。”他反驳道。
“不错;但我指的是上高中,听讲座,上大学。”
“你上过大学?”他问道,明显地露出惊讶的神情,感到露思离自己越来越远了,简直相隔万里。
“我正在上,专修英语。”
他不明白这里的“英语”指的是什么,可心里默默记下了这个不知所指的名词,然后接着谈下去。
“我得先学习多久才能进大学了。”他问道。
她对他的求知欲抱以微笑,表示鼓励,然后说:“这要看你现在已经学到了哪一步。你没上过高中吗?当然没有。那么你念完初中没有啊?”
“念过两年,后来退学了,”他答道。“可我在学校里升级的时候总是成绩优秀。”
转瞬间,他又对自己的吹嘘十分恼火,就狠狠地攥住椅子的扶手,直至攥痛了每个子指尖。这当儿,他感觉到有个女人走进了房间,接着就看见姑娘离开座位,敏捷地迎上前去。两人彼此亲吻了一下,互相搂着腰朝他走来。他想这一定是她母亲。她身材修长,满头金发,苗条美丽,雍容华贵。她的长裙与这样一座房子十分协调,这一点与他的预料一致。长裙上的优美线条让他赏心悦目。她的人和服装使他联想起了舞台上的女人。然后他又回忆起曾经看见过身穿这种华贵服装的太太小姐走进伦敦剧院的情景,当时他就站在檐下观看着,却被警察一把推到了雨地里。接着他的思绪又跳到了横滨大酒店,他在那里的人行道上也曾看到过华贵的太太小姐。再往下,横滨市区和港口的种种景像电影般地掠过他的眼前。但是眼下的要紧事迫使他迅速抛开了记忆的万花筒。他知道自己应该站起来让人介绍,就忍住心中的痛苦勉强站了起来,垂手鹄立,裤子膝盖部位鼓着,两臂滑稽可笑地耷拉着。他就这样板着面孔迎接眼前这场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