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康平就在审问中承认了犯罪事实。
虐杀两人,罪行重大,康平被判处死刑。
因为两人还没离婚且康平需要赔偿,所以康平名下的所有财产归凌霜所有,包括原主他们住的那套房子。
康母麻了,气的昏了过去,醒来已经半身瘫痪。
凌霜贴心的“照顾”她,但康母还是悲痛异常,没几天就嘎了。
她把房子卖了出去,连同原主家的财产也尽数收入囊中。
原主弟弟不服,但凌霜掏出了遗嘱,还拿出了他们立遗嘱的证据。
她表示父母可爱她了,生怕她在婆家过的不好把钱都给她了。
经过一系列手续,最终证明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原主弟气急败坏又没办法,决定跟陆家断绝关系。
上坟?不把坟刨了就很好了。
东西不留给儿子留给女儿,还提前立遗嘱?去你的吧?还想让人上坟?
于是,陆父陆母生前恨不得挂在嘴边的身后事彻底没有着落了。
两人的游魂飘荡在世间,凌霜特意招呼了阴界,专门派小鬼来告诉他们:“因为没有人祭拜,两人没办法投胎,只能做孤魂野鬼。”
陆父陆母颤巍巍的问:“那……那没有儿子的……”
小鬼白了他们一眼:“谁说只能儿子祭拜了?女儿也行,哪怕别人拜错坟了也行,你们有吗?”
陆父陆母:“……”
两人作为孤魂野鬼飘荡着,感受着灵魂逐渐消失痛苦。
康平也没好到哪去,等待执行的过程中受尽欺凌,还没等到他执行死刑,陆母就一命呜呼了。
不过母子俩倒是黄泉路上一起投胎。
只不过都投了畜牲道且世世代代都是畜牲。
而没了他们,凌霜拿着两家的财产过的别提多开心了。
喜欢她就欺负她(上)
“开个玩笑嘛,别这么玩不起好不好?”
“不是吧……说两句就受不了了?”
“咱俩谁跟谁啊?你小时候可是抱着我不撒手的,哈哈哈哈哈。”
……
凌霜睁开眼,看着面前一个男同学笑的开心,眉头微皱。
这人名叫章冀,特别喜欢开原主的“玩笑”。
原主和他是邻居,从小到大没少被章冀欺负。
章冀刚才说的原主抱着他不撒手,那是因为章冀拿着蛇吓唬原主,原主吓懵了,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那时候他们才十二岁,原主跟父母说她不喜欢章冀,但父母不以为意。
原主的父母和章冀的父母是很好的朋友,父母们还开过开玩笑的说要给他们俩定娃娃亲。
所以双方父母都不以为意,都觉得是孩子们调皮,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后来,章冀越来越肆无忌惮。
上初中后,他开始让原主给他写作业,不然就偷偷撕原主的作业,让原主跟他一块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