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哉乐天行
达哉达哉白乐天,分司东都十三年〔1〕。
七旬才满冠已挂〔2〕,半禄未及车先悬〔3〕。
或伴游客春行乐,或随山僧夜坐禅。
二年忘却问家事,门庭多草厨少烟。
庖童朝告盐米尽,侍婢暮诉夜裳穿。
妻孥不悦甥侄闷,而我醉卧方陶然。
起来与尔画生计,薄产处置有后先。
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
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4〕。
半与你充衣食费,半与吾供酒肉钱。
吾今已年七十一,眼昏须白头风眩。
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5〕。
未归且住亦不恶,饥餐乐饮安稳眠。
死生无可无不可〔6〕,达哉达哉白乐天。
【题解】
会昌二年(842)在洛阳作。此诗以嘲谑的笔调描写自己致仕后的生活,表现对人生世事的旷达态度。
【注释】
〔1〕分司:唐朝在东都洛阳设置一套办事机构,称分司。白居易于大和三年(829)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2〕七旬:七十岁。挂冠:辞官不作。见《吾庐》注〔1〕。〔3〕半禄:半俸。唐朝致仕官给半俸。白居易于会昌二年以刑部尚书致仕,给半俸。悬车:致仕。《后汉书·陈定传》:“累见征命,遂不起,闭门悬车,栖迟养老。”〔4〕缗(mín):千钱为一缗。〔5〕先朝露:指死。朝露喻人生短促。《汉书·苏武传》:“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夜泉:地下,冥间。〔6〕无可无不可:《论语·微子》:“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