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人类才有意志
意志是人脑所独有的产物,是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的表现,是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来支配、调节自己的行动,克服各种困难,从而实现目的的心理活动。
人的行动主要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行动。在从事各种实践活动时,通常总是根据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先在头脑里确定行动的目的,然后根据目的选择方法,组织行动,施加影响于客观现实,最后达到目的。在这些行动过程中,不仅意识到自己的需要和目的,还以此调节自己的行动以实现预定的目的。意志就是在这样的实际行动中表现出来的。
人在认识客观事物规律性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行为改变客观世界来满足自己的要求,实现自己的意志。意志和认识过程、情感过程、行为过程有密切关系,认识过程是意志产生的前提,意志调节认识过程。情感可以成为意志的动力,意志对情感起控制作用。行动是意志的反映,意志则对行动起调节作用。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类具有意志。
人比动物高明之处在于:人不只是为了生存,更须生产、生活。人类能认识自然的本质和规律性,能依据这种对自然的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按照自己的目的去利用、支配和改造自然。
动物虽然也作用于环境,有些高等动物甚至仿佛有某种带目的性的行为;但是从根本上说,动物的行为不能达到自觉意识的水平。尽管有些动物的动作可能十分精巧,但它们却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目的和后果。因此动物的行为是盲目的。
而人类的活动则完全不同,它是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实现的。人在从事活动之前,活动的结果已经作为行动的目的而观念地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人以这个目的来指引自己的行动,把它当作规律来规定自己的行动的式样和方法,使自己的意志从属于这个目的。没有自觉的目的,就失去了有意识地改造世界的前提。因此,只有人类才能在自然界打上自己意志的印记。
人的目的是主观的、观念的东西。主观要见之于客观,观念要变为现实,必须付诸实际行动。如果说,感觉(以及认识)是外部刺激向内部意识事实的转化,那么意志就是内部意识事实向外部动作的转化。后者的转化,即表现为意志对人的行动的支配或调节作用。一方面,这种支配或调节是根据自觉的目的进行的;另一方面,正是通过这种对行动的支配或调节,自觉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动物没有意志,它们只能消极地顺应周围环境,成为自然的奴隶;人有了意志,就能够积极地改造外部世界,从而有可能成为现实的主人。
人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主动地提出目的,同时主动地采取行动来改变环境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意志集中地体现出人的心理活动的自觉能动性。意志对行动的调节,有发动和制止两个方面。发动在于推动人去从事达到预定目的所必需的行动,制止在于制止不符合预定目的的行动。意志的调节作用的这两个方面在实际活动中是统一的。例如,有了利用业余时间学好外语的决心,这种决心就一方面促使人去进行外语学习活动,另一方面又抑制他的不相干的其他活动。
意志不仅调节外部动作,还调节着人的心理状态。当人排除外界干扰,把注意集中于完成一件事情时,就存在着意志对注意、思维等认识活动的调节;当人在危急、险恶的情境下,克服内心的恐惧和慌乱,强使自己保持镇定时,就表现出意志对情绪状态的调节。
人的内心活动是受自主神经系统支配的。许久以来,人们认为这类活动不受意志的控制。但近年关于生物反馈的研究证明,通过专门的学习和训练,人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随意地调节自己的内脏活动,如影响心跳节律、血压升降、皮肤温度和内分泌水平等。这项发现,扩展了人们关于意志调节范围的概念。意志对行为的调节和支配并不总是轻而易举的,常会遇到各种外部的或内部的困难,因此意志待动的实现往往与困难的克服相联系。这里的困难,是实现有目的的行动的障碍;而克服困难,就意味着对行动的预定目的的坚持。所以,意志行动中所克服的困难越大,意志行动的特征就显得越充分、越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