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减肥,不如“养大”,不如有所“用心”。
【原文】
公都子问曰:“钧①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
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②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
【注释】
①钧:同“均”。
②我:泛指人类。
【评析】
以上这一章正好可以作为上一章的补充。上一章是从否定的方面表达了“养小失大”的害处,这一章则从正面来说怎样树立“大”的问题。而且,所谓“大”“小”也很清楚了;“心”是体之大者,也是体之贵者;其他器官如眼睛、耳朵等都只是体之小者,体之贱者。所以要树立心的统帅效果,只要心的统帅作用建立起来,其他感官也就不会被外物所蒙蔽而误入歧途了。
单从本章来看,其中最突出的仍然是对心的关注,所谓“心之官则思”成为了后世的名言,“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更是强调了思考对人的重要性。联系到本篇所记载孟子对于人与动物区别的一系列论述来看,这里所说的“此天之所与我者”实际上正是用“心之官则思”这一人类所独有的特点来划分人与动物界限,弘扬心灵的思考对于人类具有的深刻意义。
本章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心与耳目等感官的关系。耳目等感官由于不会思考,所以容易为外物所蒙蔽,心由于会思考,所以不容易为外物所蒙蔽。(当然,“思则得之”,思考了就会这样;“不思则不得”,如果你不思考,心也只是一种摆设,不起作用。)所以,只要“先立乎其大者”,把心树立起来了,“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其他次要的部分,比如耳目等感官就不会被外物所夺,所蒙蔽了。我们看到,这实际上已接触到所谓感觉与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问题。我们在前面曾经说过,孟子的整个学说,具有非常浓厚了心理学色彩。因此,他虽然不可能提出感觉与理解、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这些现代性的概念,但他对它们的本质有所把握则是完全有可能的。
不论他把“心”作为思考的器官,还是没有发现“大脑”这个新大陆,则是传统性的认识局限,不是他个人所能超越的了。实际上,作为传统性的习惯,我们今天在语言运用中也仍然把“心”作为思想器官的代名词,又何况在两千多年前的孟子时代呢?
【原文】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①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注释】
①要(yāo):即“邀”,求取,追求。
【评析】
所谓“天赐”只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天爵实际上是精神的爵位,内在的爵位,无需谁来委任封赏,也无法世袭继承。人爵则是偏于物质的、外在的爵位,必须靠人委任或封赏或世袭。
说白了,天爵是精神贵族,人爵是社会贵族。
今天发展到民主的时代了,社会贵族(至少在名分上)已日趋消亡,而精神贵族(按照我们这里的特定含义,而不是通常的意义)却长存。
转过头来说,孔、孟又何尝不是他们时代的精神贵族呢?
“忠信仁义,乐善不倦。”
这样的精神贵族,即使是在我们这个平民化的时代,是不是也多多益善呢?
【原文】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①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②。’而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③人之膏粱④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⑤也。”
【注释】
①赵孟:春秋时晋国正卿赵盾,字孟。他的子孙如著名的赵文子赵武、赵简子赵鞅、赵襄子赵无恤等都因袭赵盾而称赵孟。这里以赵孟代指有权势的人物,不一定具体指哪一个。
②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引自《诗经?大雅?既醉》。
③愿:羡慕。
④膏粱:肥肉叫膏;精细色白的小米叫粱,而不是指今日的高粱。
⑤文绣:古代要有爵位的人才能穿有文绣的衣服。
【评析】
“天上天下,唯我独尊。”
佛主慈悲,一语道破天机,开悟众生。
事实上,佛主所说,与孟子这里所说倒有了相通之处。
自尊者人尊之,自贵者人贵之。相反,自经沟读,自惭形秽,妄自菲薄者人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