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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牧羊人(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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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讲的,就是这首歌曲的词作者-威廉·华兹华斯1797年夏,萨默赛特郡海岸的一个村庄,村民们每天清晨都看到两个青年和一个姑娘在一起散步。两个青年专注、热烈的讨论、争辩,而姑娘则静静的看着他们,含笑谛听。年纪稍长的青年举止庄重,语调平稳,而年轻的那位则滔滔不绝地发表意见,做着各种激烈的手势。他们似乎忘记了远处的村民,只顾争辩。一种不安的念头掠过村民心里:‘能做这样热烈讨论的,除了政治,还会是什么?他们该不会是颠覆国家的过激分子吧?’很快,一个长着红鼻子的侦探悄悄地出现在这两个绅士身后。他躲在他们不容易察觉的地方,往往以跟踪就是几个小时。当他们手中拿着纸卷,他便确信那是在画邻区的地形;当他们讲出许多他根本听不懂的字眼术语时,他就认定他们使用隐语交谈。终于,侦探明白了,所谓过激分子不过是两个根本不懂政治的书呆子,他们谈论的尽是些莎士比亚之类的无聊玩意儿。这两个青年,年长的是华兹华斯,年轻的叫柯勒律治。姑娘则是华兹华斯的妹妹多萝西。谁也想不到,萨摩萨特的讨论预示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兴起。威廉·华兹华斯1770年4月7日降生在坎伯兰郡的水乡科克茅斯。父亲是一位通晓诗书的律师。从父亲那里听来的阿拉丁神灯、辛巴德水手之类的故事开启了儿童想象的心扉,他对文学的兴趣最初便是受到父亲的影响。小威廉是个不安分的孩子,每天都要到河边戏耍,母亲无奈的预言这个早慧的孩子不是流芳百世,便是臭名远扬。

1778年,他的母亲不幸早逝,八岁的威廉失去了母爱,幼小的心灵陷入孤独之中。第二年,威廉被送进湖区南部的霍克斯西德文法学校。这是所名牌学校,每年都有人考入剑桥大学。即使在这里,他依然‘恶习’不改,捣鸟蛋、钓鱼、划船等成了他的课外活动—课堂内容当然比不上五光十色的大自然哺育他成长的是湖区淙淙流水,巍巍群山。这期间,他开始学习写诗。1787年10月,他步入剑桥大学。剑桥的正统教育限制了未来诗人的个性与才华。他学习不用功,经常旷课,于是被分配到了差班,1891年只得了不大光彩的学士文凭。作为自然之子,他的诗兴只有在自然的湖光山色之间才能萌发,而在这呆板、窒息的环境里,想象力沉睡了。为数不多的诗作,也大半是暑假期间回到自然怀抱中时吟哦而成的。华兹华斯喜欢结伴而足。他是一位一生都未停住脚步的诗人。1788年到1789年,他与手足情深的妹妹多萝西同住德比郡、约克郡、霍克斯西德等地。法国大革命唤醒了他对自由平等的向往。

1790年6月,他与妹妹游历了瑞士、意大利和大革命方兴未艾的法兰西。在巴黎,从巴士底狱的废墟上拾起一块卵石,他禁不住感慨万千:‘活在那个黎明无比幸福。。。。。。’(《序曲》)翌年,华兹华斯又来到“破坏之后∕一座金殿拔地而起”的法。在目睹了几十名保皇党的同情者被公开处死后,他早年的革命信仰发生动摇。尤其是后来雅克宾党人专政,更促使他后期政治态度远离革命党人。这次法兰西之旅,他爱上了法国姑娘安奈特·瓦隆,并为他留下了一个女儿。回国后,诗人经济拮据,难以安心创作,以为钦佩他天才的友人无私赠送他七百磅遗产,另一位友人也慷慨应允他们兄妹二人免费租用多西郡的乡间住宅。自此诗人的生活渐趋安宁,诗歌的想象力也渐渐复苏了。1797年6月,诗人柯勒律治前来拜访,并邀兄妹二人一同前往他在萨摩赛特的别墅小住—这就是引发了红鼻子侦探的怀疑与一本《抒情歌谣集》面世。1798年9月,华兹华斯与柯勒律治的诗歌合集《抒情歌谣集》这部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开山之作出版。华兹华斯为其写的序言及再版序言则成为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理论宣言。在他的理论宣言中,诗人提出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诗人要写“微贱的田园生活”,在“选择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境时,要给它们以想象力的色泽,使得平常的东西能以不寻常的方式出现于心灵之前。”他还强调诗歌要选用那些朴素的语言,而摒弃美丽的“诗意辞藻”。1798年,华兹华斯兄妹与柯勒律治通往德国并在那里过冬。这期间他拜会歌德、克洛·施托等诗人,但话不投机。当诗人走出冰天雪地的德意志,来到苏格兰格拉斯米尔湖区‘鸽庐’时,早春的清新气息扑面而来。过从甚密的柯勒律治还常来切磋诗艺,甚至心血**时,便乘着夜色前来叩门。华兹华斯称其鸽庐的‘欢乐的诗人’。一天,华兹华斯滕然想起了他童年时的另一位‘欢乐的诗人’—杜鹃。诗人眼前一亮,‘哦,久违了,我的小客人!我好像已经听见了你的声音’。

哦,欢乐的客人!我听见了

听见了你的声音,我真高兴:

哦,杜鹃,我该称你做鸟呢,

还是一个飘**的声音?

当我躺在绿茵之上,

听到你那叠音的鸣啭,

仿佛从这山传到那山,

时近,时远。

。。。。。。這是一個和煦的早晨。诗人在樱桃园里的绿茵上安卧,呼吸着草丛间新鲜的湿气。露珠、薄雾刚刚散去。照在诗人面庞上的阳光温暖、祥和。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农夫的吆喝,四周静极了。他凝神专注地捕捉着早春悄然而至的声音:远方小溪的细语,湖面涟漪的轻微叹息,山谷的低幽的回声—一如他童年的时光。那时,他最喜欢在草丛间听杜鹃的歌声。而现在的湖区至少要等到4月底才会有杜鹃报春。诗人沉浸在儿时的遐想中,全然忘却了眼前寂寥的早春。如烟的往事,鲜艳的花朵,以及一串串飘渺不定的杜鹃的音符,都在眼前变得明晰起来。。。。。。这是一幅多么朴素而又自然的画图啊!掩映着尘世中人们宁静生活的大自然,有着自己的生命的灵魂。在诗人的视线中,一草一木,一鸟一虫都无不随时与人的心灵进行交流。在静静的冥想之中,他常常可以看到自然几多伴着美好与优雅情操的奇妙幻景。在与自然的融合中,诗人心灵完全被净化了。他看到了人类与自然相同的水晶般无暇的生命的价值。当一两声牵人情怀的杜鹃啼鸣传来,诗人那纤细的心灵不禁为之一动,一种不无淡淡的忧伤的欣喜即刻涌上心头。

十二分地欢迎你,春天的宠儿,

对于我,你不再是鸟。

你是一直看不见得生灵,

一种声音,一个谜。

你能想象得出,你的心灵被一种微妙的声音初次拨动的那种感受吗?

“布谷”声声,索绕在大自然与人的心扉间的,究竟是一种失群的呼唤,一种绵绵无尽的幽思,还是一种情不自禁的欢悦?这美丽的水仙花也是华兹华斯常常称赞的咏水仙英国-华兹华斯顾子欣译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

高高地飘游在山谷之上,突然我看到一大片鲜花,

是金色的水仙遍地开放。它们开在湖畔,开在树下它们随风嬉舞,随风飘**。它们密集如银河的星星,

像群星在闪烁一片晶莹;它们沿着海湾向前伸展,

通往远方仿佛无穷无尽;一眼看去就有千朵万朵,万花摇首舞得多么高兴。粼粼湖波也在近旁欢跳,

却不如这水仙舞得轻俏;诗人遇见这快乐的旅伴,

又怎能不感到欢欣雀跃进;我久久凝视--却未领悟这景象所给予我的精神至宝。后来多少次我郁郁独卧,

感到百无聊赖心灵空漠;这景象便在脑海中闪现,

多少次安慰过我的寂寞;我的心又随水仙跳起舞来,我的心又重新充满了欢乐。这首诗写于诗人从法国回来不久。诗人带着对自由的向往去了法国,参加一些革命活动。但法国革命没有带来预期的结果,随之而来的是混乱。诗人的失望和受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后来在他的朋友和妹妹的帮助下,情绪才得以艰难地恢复。这首诗就写于诗人的心情平静之后不久。在诗的开头,诗人将自己比喻为一朵孤独的流云,孤单地在高高的天空飘**。孤傲的诗人发现一大片金色的水仙,它们欢快地遍地开放。在诗人的心中,水仙已经不是一种植物了,而是一种象征,代表了一种灵魂,代表了一种精神。水仙很多,如天上的星星,都在闪烁。水仙似乎是动的,沿着弯屈的海岸线向前方伸展。诗人为有这样的旅伴而欢欣鼓舞、欢呼跳跃。在诗人的心中,水仙代表了自然的精华,是自然心灵的美妙表现。但是,欢快的水仙并不能时时伴在诗人的身边,诗人离开了水仙,心中不时冒出忧郁孤寂的情绪。这时诗人写出了一种对社会、世界的感受:那高傲、纯洁的灵魂在现实的世界只能郁郁寡欢。当然,诗人的脑海深处会不时浮现水仙那美妙的景象,这时的诗人双情绪振奋,欢欣鼓舞。诗歌的基调是浪漫的,同时带着浓烈的象征主义色彩。可以说,诗人的一生只在自然中找到了寄托。而那平静、欢欣的水仙就是诗人自己的象征,在诗中,诗人的心灵和水仙的景象融合了。这首诗虽然是在咏水仙,但同时也是诗人自己心灵的抒发和感情的外化。诗人有强烈的表达自我的意识,那在山谷上的高傲形象,那水仙的欢欣,那郁郁的独眠或是诗人自己的描述,或是诗人内心的向往。诗人的心灵又是外向的,在自然中找到了自己意识的象征。那自然就进入了诗人的心灵,在诗人的心中化为了象征的意象。华兹华斯,这位自然之子,一生都在湖畔徜徉,在大自然中漫步,寻寻觅觅—寻觅大自然的奥秘,寻觅人生的真谛。。。。。。终于有一天,诗人的脚步停止了。

这一天是185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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