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月在电话里并没有拒绝邀请,毕竟她还是家里的成员,还是很关心这件事最终的走向。她也许出于本能,不再相信方荆州了,于是立刻联系了自己师傅介绍的王律师询问情况。王律师恰好在办公室,赵明月三步并作两步赶到他的办公室,然后将自己的情况又说了一次。王律师因为没有看见过正式合同,只是凭借现有的政策告知赵明月,他们这种恶意毁约是违背契约精神的,也是近期重点打击对象。法院在调解失败后,有可能强制要求过户。要不然就只能在调解阶段无条件接受对方要挟。其实他的解释和文律师的猜测不谋而合,而且在末尾都问了一句——好好的房子,又不缺钱,为什么要卖啊?这句灵魂拷问居然和文律师说方荆州的话如出一辙,言下之意是脑袋里估计是装着整个太平洋的海水,才能干出这样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如果是不懂的还好说,但是对于两口子都是金融相关行业的从业者来说,货币可以理解成黄金,是金本位思维,也可以理解成白银,是银本位思维,可以理解成各种商品,这是物本位思维。说句人话,卖了房子还不是又持有现金,跑不过通货膨胀,为什么要换成钱,而不是更保值的房子?
当然,赵明月明知道是自己闯了祸,但是要让她低头认错,不可能的,永远不可能的,就像君王永远不会说出那句:“万方有罪,罪在朕躬”道理一样。她只是找了一个极为合适,也极为隐蔽的借口,说:“当时那套房子地理位置不好,套型也不好,在小区边上,当然就想卖了换一套。”
对啊,她可以用这个借口搪塞所有人,包括方荆州,但是她搪塞不过买家,那是一个要放血吃肉的主。
王律师只好点点头。
赵明月又隐晦地问了一句,这套房子当初是两人为了贷款,协议离婚后购入的,而且两人做了财产分割,自己只是负担了一年多的房贷。
王律师问:“有证据吗?”
赵明月马上说:“有!有!有!每个月直接从工资里扣的,转给方荆州,他支付的贷款。”
王律师直接说:“现在你面临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因为当初不是用你的姓名贷的款,所以法律不支持你的这种说法。你不能证明转给他的钱被用于还房贷了,对方可以说这笔钱是孩子的抚养费,而没有用于还贷。你现在只能凭对方对你的感情,而感情这种事,是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的。”
赵明月一下子急了,说:“可是……可是……当时是师傅让我这样做的,说的是规避风险。没想到今天……今天会是这样。”
王律师点点头,一切都明白了。没有风险,哪来的权利?然后给赵明月又支了一招:“其实……对方如果强制过户,或者直接赔偿违约金,你也可以置身事外,懂吗?我相信当时宋行长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让你规避掉了今天的风险。”
赵明月直愣愣地盯着王律师。她不是没懂,而是觉得这样做太残酷了一点。真的应了那句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吗?
王律师以为她没懂,用手指敲着桌子说:“你记住,一旦他承认你的钱用于房贷,如果强行过户,你可以分得增值后50%的部分,如果违约,你也得承受一半的违约金。除非你放弃房屋所有权,也就放弃了赔偿义务。拿到你一年多的房贷还款。”
这就是师傅为她提前一年前设好的局,进可攻、退可守,不得不佩服师傅,姜还是老的辣。
赵明月在告别王律师后,也打车赶往了王府井的星巴克。
这是方荆州和赵明月第一次作为被告委托方和文律师见面。文律师带来了第一次庭外和解的消息——对方要求按照现在市场价的20%,而不是合同规定的购买价格的20%赔偿违约金,大约40万。
两人面面相觑,惊呆了。
文律师说,这本来就是对方漫天要价。目的就是强迫利益最大化,因为你们是过错方,法院的意思也是尽量撮合一下,让对方降一点。
方荆州头皮发麻,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方怎么会这样厚颜无耻?但是自己又确实是毁约方。他一下子站起来,冲进了卫生间,捧起冷水,狠狠地浇了几把在自己的脸上。
令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在方荆州离开座位去洗手间的时间里,赵明月试探了文律师,但是她的语序出了错。
“文律师,我说明一下情况,我和方荆州在购买房产之前,为了贷款,就协议离婚了,房贷是我每个月从工资里扣除了应该承担的一部分,然后转给他,由他支付的。我就想问一下,我们这边该怎么办?因为现在方荆州可能受到的打击比较大,我们都没有想到对方简直是勒索,是敲诈。方荆州也很固执,他不听我的劝告,我也不知道现在他是赔偿对方还是会执行合同?”赵明月说。
老谋深算的文律师一下子就听出了她的用意——她是在试探自己,试探方荆州的决定,以便于作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决策。在文律师这种顶尖高手的面前,问话顺序错误,也会一下子暴露出自己的真实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