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原来的男女主
林思韵忙完这边的事,就准备要去百货商店,徐惠芬那边材料不够了。
陆景明陪着她出来,给她裹好围巾。
“要不要我陪你一起?”
“没事,我又没提东西,晚上别忘了给我书带回来哦。”
陆景明突然想到什么,从口袋里掏出来样东西。
等到套到自己手上,林思韵才发现竟然是一副羊毛手套。
“怎么又乱花钱,我有手套的。”
因为只是对象,所以林思韵肯定不会去收陆景明的工资。
问题这家伙老给自己偷偷买东西,她都觉得他的工资都花在她身上了。
这不是败家嘛。
“去工厂时候,正好看到适合你,成本价买的,不贵。”
陆景明还解释了一下。
他不管在哪都能想到自己这点,林思韵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这几天可能我还要出差一次,刚好能赶回来过年。”
陆景明出差,林思韵并不是很担心。
出去不是坐长途车,就是绿皮火车。
虽然剧情中的时间点好像就在这几天,但他都已经脱离原有的工作轨迹,不可能再弄伤腿的。
林思韵戴着手套,贴到脸上也是软呼呼的,能看出来质感很好。
比起自己那副毛线手套,保暖程度也更好。
这时候的原料都是不打折扣的,这种羊毛手套放到现代那会去卖,价格可能都要翻个十倍。
说起羊毛,林思韵突然想到,还可以做针织类的商品,只要有材料,按徐惠芬她们的巧手。
一开放,林思韵有种到处都能使劲的感觉,就是想到什么都觉得有赚头。
不像之前在队里,不弄个养猪员,都没粮吃。
林思韵匆匆赶去百货商店,她今天还要去买好多材料,如果可以最好再找一些配饰的珠子什么的。
现在几人都已经将私藏的扣子什么都拿出来了。
而且其实林思韵不是很满意这些,可能因为条件的关系,大家都没有特别规整且好看的配饰。
布料那些比较多,就是配珠什么的可选择性太少。
自己之前也没找小吴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