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远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田卫东立刻举手,说:“审判长,公诉人讯问的问题,带有诱导性,而且声纹鉴定报告,我们有异议,我们申请重新鉴定。”
“辩护人的异议,本庭记录在案。是否准许重新鉴定,本庭合议后再作出决定。公诉人,请继续讯问。”审判长说。
陆则点了点头,继续讯问顾明远,从万邦集团的经营,到集资款的去向,再到行贿的事实,还有指使他人伤害周建斌的事情,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逻辑严密,环环相扣。
顾明远的回答,漏洞百出,前后矛盾,一会儿说自己毫不知情,一会儿又说是正常的商业往来,到最后,被陆则问得哑口无言,只能反复说“我不知情,是周建斌陷害我”。
旁听席上的群众,看着顾明远的样子,都明白了,他就是在狡辩,就是在颠倒黑白。
讯问结束之后,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陆则作为公诉人,依法向法庭出示了本案的全部证据,分为四组:
第一组,是书证,包括万邦集团的工商登记资料、集资合同、银行流水、资金去向凭证,清晰地证明了顾明远是万邦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策划、实施了集资诈骗行为,并且将绝大部分集资款,转移到了自己控制的账户,非法占有,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组,是视听资料,也就是顾明远和周建斌的通话录音、会议录音,一共127段,完整地记录了顾明远策划集资诈骗、指挥资金转移、商量让周建斌顶罪的全部过程,直接证明了顾明远是集资诈骗案的主犯。
第三组,是证人证言,包括周建斌的证言、万邦集团当年的高管、财务人员的证言、行贿案件的受贿人员的证言,还有故意伤害案的三名犯人的证言,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顾明远的全部犯罪事实。
第四组,是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其他证据,补充完善了整个证据体系。
每一组证据出示完毕,陆则都会清晰地说明证据的来源、证明的内容,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旁听席上,受害者们听着这些证据,很多人都红了眼睛。十年了,他们终于知道了当年的真相,终于看到了这些铁证。
而被告席上的顾明远,脸色越来越白,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他没想到,陆则竟然找到了这么多完整的证据,把他当年做的所有事情,全部揭露了出来。
田卫东带领的辩护律师团队,针对公诉人出示的每一份证据,都提出了异议,试图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上找漏洞,否定证据的效力。他们说录音是伪造的,资金流水是正常的商业往来,证人证言是虚假的,是和周建斌串通好的,想要陷害顾明远。
可陆则早有准备,针对辩护律师提出的每一个异议,都一一进行了回应,用完整的证据逻辑,驳斥了对方的所有质疑。
举证质证环节,持续了整整两天。
两天里,控辩双方围绕每一份证据,展开了激烈的交锋。陆则始终沉着冷静,用扎实的证据,严谨的逻辑,牢牢地占据了主动,让辩护律师的所有质疑,都显得苍白无力。
庭审的第三天,进入了法庭辩论环节。
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书。
陆则站起身,拿起公诉意见书,目光扫过整个法庭,最终落在了被告席上的顾明远身上,声音清晰而坚定,回荡在整个法庭里:
“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受江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我们出示了本案的全部证据,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充分证明了本院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顾明远犯集资诈骗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陆则的话锋一转,声音变得沉重起来:
“本案,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经济犯罪案件。十年前,被告人顾明远,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策划、实施了万邦集团集资诈骗案,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27亿元,受害群众超过3万人。这些受害者里,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把一辈子的养老钱、救命钱都投了进去,最终血本无归,晚景凄凉;有普普通通的工薪家庭,把攒了一辈子的买房钱、孩子的学费投了进去,最终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刚入社会的年轻人,被高息诱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被告人顾明远,用这些受害者的血汗钱,填满了自己的腰包,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成了风光无限的商界大佬。而那些被他坑害的受害者,却在黑暗里,苦苦挣扎了十年。更令人发指的是,被告人顾明远,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让周建斌替自己顶罪,逍遥法外十年。在事情败露之后,竟然指使他人,在监狱里对周建斌实施故意伤害,试图杀人灭口,甚至威胁办案人员的家人,完全无视国家法律,丧心病狂,气焰嚣张。”
说到这里,陆则的目光变得无比锐利,死死地盯着顾明远:
“被告人顾明远,一直以为,只要自己把证据销毁干净,把责任推给别人,有钱有势,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就能永远逍遥法外。可他错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有多少财富,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十年的时间,或许很长,长到足以让一个人从意气风发变得白发苍苍,长到足以让很多受害者,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可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今天,我们站在这里,代表国家,代表三万多名受害者,对被告人顾明远提起公诉,就是要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就是要让所有被黑暗笼罩的受害者,看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就是要捍卫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最后,我们恳请合议庭,根据被告人顾明远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让罪恶得到惩罚,让正义得到伸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陆则的公诉意见书,字字千钧,掷地有声。
话音落下,旁听席上,瞬间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很多受害者,都忍不住哭了出来。审判长多次敲响法槌,才维持了法庭的秩序。
被告席上的顾明远,低着头,浑身发抖,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焰。
接下来,是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田卫东站起身,依旧坚持为顾明远做无罪辩护。他说,本案的核心证据,都是周建斌的证言和录音,周建斌是本案的主犯,和本案有重大利害关系,他的证言不具备可信度,录音也存在伪造的可能;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顾明远是万邦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无法证明顾明远参与了集资诈骗;行贿和故意伤害的证据,也存在重大瑕疵,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请求法庭依法判决顾明远无罪。
双方围绕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陆则针对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一一进行了有力的驳斥。他说,本案的证据,不仅仅有周建斌的证言,还有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其他证人证言等几十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的证据链,足以排除所有合理怀疑,清楚地证明了顾明远的全部犯罪事实。周建斌作为污点证人,其证言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具备完全的证明力。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法庭辩论的最后,顾明远做了最后陈述。他依旧拒不认罪,反复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请求法庭判决他无罪。
庭审的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