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任乐”没了!~
没了!~
任霄差点没被气的形神俱灭。
他不断安慰自己:
我可是天庭原冲霄神将,又怎么会看重这些黄白的身外之物?
但他心里另外一个自己则用另外一种方式自我安慰:
是我看错了,这一切都是错觉。“任任乐”还在,是我看错了。
任霄不甘心的又狠狠的盯着“任任乐”原来的地方看了一眼,他感觉他自己的心又裂开了一道血痕。
棺材店确实是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酒楼!~
或许是任霄的脸色太过难看,又或许是他不经意间发出的声音太过凄厉,原本趁他走神偷他钱袋的那个小偷,都忍不住停下了手上的活,无不担心的问道:
“大兄弟,你没事儿吧?”
任霄所受的打击,岂是一个凡人小偷能理解的?
那小偷看任霄不讲话,又在他浑身上下摸了起来。
忽然,那小偷在他双腿之间毛绒绒的所在,摸到一个巨大之物!
小偷被震慑住了!~
——原来这真是个穷光蛋外加神经病啊!
小偷没有摸到银子,灰溜溜离开了。
他一边走一边啐道:“穷光蛋!白长那么大一根了,根本用不上!”
良久,任霄身边的小偷都换了好几拨了,他还没从失恋又失财的打击中清醒过来。
不过他最终是醒了过来,他不甘心。
他不相信他的两个弟弟能这么短时间败光他辛苦赚来的所有银子。
任霄坚信:任若和任执不会这么坑哥的!
他在街上随便拉来一人问道:
“你知道先前开在这里的‘任任乐’现在在哪里么?”
被他拉住的是一个脸上有痣,一脸凶相的年轻女子。
那女子先是傲娇的一甩脸,然后凶道:
“你知不知道,你搭讪的方式已经过时一万年了?你若是看上老娘你就直说,老娘看你长得还行,说不得就应了你。但你不能这样搭讪我,那样会显得你很老套!很恶心!”
任霄本来就很气,现在还被人说恶心,简直是倒霉得可以(1B)。
他将手里拽着那个人一甩,大声喊道:“这都什么鬼?!~”